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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玄武问心(寄秋)-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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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进龙门就很难再出龙门,责任心绑住了他,当年若没有龙门医术高深的群医们倾力相救,他的母亲早死于那场意外,岂会健康的存活至今并已觅得第二春,嫁了个意大利帅哥为妻。

    他可以说是最自由,也是最不自由的人,龙门拥有各项最先进的交能工具,小到电动滑板车,大到豪华游轮和私人客机,应有尽有,四通八达,随时想走都可成行,出入各国甚至不用护照。

    身体是自由的,可心却像停留在原点,像是二十四小时不打烊的商店,时时警戒着新形成的势力,适时地予以制衡避免其坐大,威胁到海外华人的生命财产。

    能让他放松的唯有她,一个不把他当“玄武”看待的真性情女人,率性而洒脱,爱用暴力。

    “开名车,穿名牌,认识名人,一顿饭消费五万六仟元,小费还不算,你要是住平房破屋,我脑袋给你。”

    当她没见过世面呀!“你有看到账单上的数字?”眼力不错。

    沈敬之心里想要的是包含她脑袋在内的常若薇。

    她没有男女之别的勾住他脖子一笑。

    “我是警察,别忘了。”

    观察环境是警察的本能。

    “薇薇,请你体谅我是个正常男人。”

    心跳加快,下半身不争气地起了反应。

    这是前所未有的事,向来,他的自制力过人常惹来伙伴取笑,一致认为他还是原封不动的处男,虽然事实亦是如此,但不表示他不会有原始的冲动。

    “谁说你不正常……喔!正常、正常……”视线往下一瞄,常若薇故意往他身上蹭呀蹭的。

    他想哭了,为何他所能接受的女人都有颗恶劣的心。

    “薇薇,你真想让我出糗呀!”

    “偶尔一次开开眼界嘛!你以前都没感觉耶!我们还睡了一晚也没失身。”

    是她手下留情没拿他试验人生初体验的课程。

    沈敬之差点呛了气。

    “大姐头,你怎么知道我无动于衷,我是怕挨你拳头。”

    要命,他会被她害死,死因是欲求不满。

    那一晚她上阳明山揍了一位科技大学的负心汉,她的心情好就找了处幽僻的草坪看星星,天气冷就命他“以身相许”,借她一靠好取暖。

    睡癖极差的她一整晚在他身上滚来滚去,好几回一脚跨在他胯下搓搓顶顶的,害他一晚不敢乱动,只希望天快亮。

    并非如他所言的怕挨揍,而是看她睡得香甜舍不得吵醒她,何况两人当年才十五岁,性的发生不宜太早,所以他隐忍了下来,憋得快成不举的太监。

    若是换成今时,在四下无人的幽静环境,也许他会小人的趁其不备,以最温柔的对待占有她。

    她二十八岁了,不再是青涩纯真的少女,是个适合男人珍惜、娇宠的妩媚女子,即使她不爱打扮。

    一个人的美是发自内心,随意扎起的长发和微绉的上衣是惰性,都是他当时年少宠坏了她,没人打理就无法自理,随随便便能见人就算了事,从不刻意梳整或烫平衣裳,她没有他真是不行。

    “好熟悉的称呼哦!你真的对我有感觉呀!我是指那一晚的‘花前月下’。”

    杜鹃花前,半片月。

    被她逗得欲火中烧的沈敬之只好请她自己印证,豹子胆一吃地抬起她的身子往他身体火热处一坐。

    “这就是我当时的感觉,还满意吧?”

    “你……你变坏了,你是不是肖想我很久?”她知道在人来人往的马路边他不敢轻举妄动,没半点羞怯地拉扯他脸皮。

    “是,我是为你痴迷。”

    自作自受,他下身快难受死了,一点也没察觉脱口而出的真心话。

    吓了一跳的常若薇有几分心悸的捧起他的脸。

    “你喜欢我?”太不可思议了吧?是他沈敬之耶,难道是被她揍了十几年揍糊涂了不成,哪有受害者迷上施暴者的道理,他脑子不清楚了。

    他一怔,随即微微勾起唇角。

    “我是喜欢你,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

    “为什么我不知情,没有我的允许谁准你偷偷喜欢我。”

    不过感觉还挺虚荣的,他真识货。

    “我喜欢你,薇薇,可以吗?”他忍住腹下闷烧的不适感,表情正经地请求她允诺。

    “可以什么?”常蓉薇,耐脑筋转不过来,眼睛眨呀眨地反问。

    可爱的小迷糊鬼。

    “可以喜欢你吗?”

    “呵呵……”她暗自得意的一笑,一手拍拍他的脸。

    “看在你为我做牛做马又吃了你一顿的份上,勉强同意让你喜欢。”

    “同意我追求你喏?”沈敬之乘机占上一垒,扶着她腰的手上下抚弄着。

    他从不自诩是君子,可以得寸进尺时必不迟疑。

    “追求?!”她忽地一愣.“你发什么神经追求我,你在美国没交女朋友吗?”她忿忿然的起身,无视他急忙以手掩饰胯下的明显突起,像是等着生蛋的母鸡在他面前走来走去,认为他在开玩笑。

    喜欢有很多种,像朋友啦、父母手足型,还有同事间的喜欢,他见鬼地干嘛说要追求她,嫌在台湾的日子太无聊,找她打发时间呀?好吧!她长相尚可,在恐龙林立的女警界算是美女一位,是有不少不怕死的金牛和精英份子撂下话要把到她,不过没人得逞过。

    活了二十八年够精彩了,写一本回忆录肯定吓死人,揍过无数的人,其中不乏当今大奖小奖不断的名人、财大气粗的企业人士,可是她的丰功伟业中独缺爱情一项,爱啖狗血的小市民绝对会嫌味道淡,不够腥膻。

    现在想想,她还真没爱过人,除了她老爸、老妈。

    沈敬之苦笑的努力克制住那股欲火。

    “某人曾勒住我的脖子恐吓我,要是我敢多碰其他女孩一丁点就提头来见,你不陌生吧?”

    “是谁这么恶劣,个性和我好像。”

    一样的恶霸、不讲理,哪个欠扁的人敢抢她的台词。

    “她姓常,名若薇,少年队的大队长,生性暴力,我最喜欢的女人。”

    该有印象了。

    她掀眉一睇,笑里藏刀地踢了他一脚。

    “沈敬之,你敢调戏我?”

    “是你调戏我才对,别忘了谁硬抢走我纯真无邪的初吻。”

    突然地起身,沈敬之平视她愕然一讶的惊吓表情。

    “呃,那个……你……我……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往事别再提。”

    提了,羞人呀!她是不记得这档事他干嘛提醒,往事如烟一场空,一吻换一吻又没吃亏,她可是吻得很辛苦,看了十一、二年的小矮子突然抽高,她还得踮脚尖呢!不知感恩图报、忘恩负义的浑小子,不重要的事何必提起,十几年前的烂吻当是吃了一块海绵蛋糕,到了肠胃一消化都是屎,他搬出来闻什么臭嘛!越想越气,没发泄光的热量和卡洛里全聚到手上,常若薇拳头一握就往前送,管他是猪还是狗,先揍两拳再来谈论年少无知。

    挥空。

    一拳不中复出一击,警察当街揍人好不热闹,大家都当是电影开拍,武术排练得十分完美像是真的,不免多看了几眼。

    附近的交通警察是同事,这种事早司空见惯,哨子一吹驱散群众,生怕有人不小心挨上一拳,哭死都没人同情。

    “薇薇,你打不过我的。”

    这是实话,早在升初三那年他已知龙门武艺胜过她的无师自通拳。

    “沈敬之,你给我站好,乖乖让我揍一拳。”

    可恶,不揍他一拳誓不甘休。

    拳化如星,急如野火的攻向他,每一拳的力量都货真价实,一次次的朝着连番退让的身影袭去——啪!一声布帛撕裂声出自不服输的女警之手,她嫌窄裙太碍事,只会影响行动。

    “你叫我的名字敬之不冠上姓,我就站着挨你一拳。”

    没让她打一举恐怕是没完没了。

    “放屁,你敢瞧不起我。”

    她不信揍不到他。

    沈敬之以龙拳接下她蛮横的快拳,借力使力地拉她入怀一吻,她太不爱惜自己了,用力过度容易拉伤肌肉,她怎么学不会。

    “沈敬之,你……”他的舌头居然伸到她嘴巴里,太过份了。

    “薇,叫我敬之,不然我要吻到你口中轻逸我名字为止。”他学起她的霸道。

    “沈敬……唔……”宰了他,她一定要宰了他……好舒服的吻……

    “薇,让我追求你好吗?”征询只是基本礼仪,追不追在于他。

    “少啰嗦,吻我。”

    嫌他话多,常若薇抓起他的头往下压,四瓣相接。

    他在心里笑开了,原来她喜欢他拙劣的吻技,他有了一项致沈敬之用心的吻着她,一场产生化学变化的男女战争以吻收场,四周响起欢欣鼓舞的掌声,笑意连天。

    一旁怕沈敬之被揍死而来支援的交通警察都掉了下巴,目瞪口呆地望着世纪大惊奇,久久无法回神地僵如路边的大石公。

    这……这……这真是他们以暴力闻名全警界的常队长吗?

    @@@

    真是他x的叉烧包,她得了什么失心疯,居然在大庭广众下亲吻一只青蛙……

    呃,好吧!他是一只很有型、很有男子气概的青蛙,接起吻来有根吸力超强的青蛙舌,卷来卷去卷得她春心荡漾,像中了鸦片毒似地反被动为主动,像个疯女般巴上他,不给他说不的机会。

    她现在终于知道当年的鸦片战争为何开打,林则徐的禁烟运动值得推崇,大刀阔斧一把火烧了,省得大伙一口接一口有如丧心病狂一般,不吸都难。

    是他耶!她青梅竹马揍到大的小男生,他身上累积的拳数足以破金氏世界纪录,可他居然敢主动吻她,还放话要追求她。

    到底是他疯了还是她脑子烧坏了,两人之中铁定有一人中暑,都怪台北的天气太闷热。

    意犹未尽是她此刻的感觉,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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