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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匹马戍凉州-第2章

小说: 匹马戍凉州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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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时学历史,除了知道松赞干布文成公主,只认为吐蕃和回鹘、南诏一样,不过是个小小的邻邦。后来翻看地图和吐蕃历史,才知道那是个版图、军队都足以和中晚唐抗衡,甚至犹有过之的强盛帝国。在双方的数次交战中,吐蕃居然还一度占领过大唐的国都长安。而大唐,只能不断地避让、议和。真不知如果不是吐蕃后来赞普被刺军阀内战,灭亡大唐的是不是吐蕃。

写到《甘露计》这一章时,我已经断然收起了浅尝辄止的中篇写作之心,开始从新旧唐书、资治通鉴、中国通史、敦煌变文等中收集更多史料,虽说小说可以标榜虚构合理,我还是希望很大程度上还原那段历史。在人名、地名、年代、事件上尽最大可能一丝不苟地多方比较考证,我的原则是:作者写作时不妨繁琐艰辛些,但却应该让读者阅读时感到简单愉快。当然也并不是象历史小说那样写法,而是融合武侠要素来演绎。小说中有大量武侠和战争的结合,因为并无太多前人的类似写法可供借鉴,在写前两个战役时还不很顺畅,之后也就逐渐得心应手了。

以前从未有过这样强烈的愿望想急切地完成一篇作品,将自己所考证理解的那段精彩的历史汇聚展现出来。原来计划中的拿到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证书后找个公司继续做人事工作的计划也不执行了,一口气写到今年五月末,终于完成了初稿。另外还有一个副产品,就是我基本练会了炒菜做饭,能把自己的一日三餐糊弄得像模像样了。前几年就为自己尚未出现的新娘准备了一首钻戒诗,现在又多了一样实用的礼物。

那晚我在写作间歇打开电视,就听到了《荆轲传奇》的这首片尾曲:“……这一世英名我不要/只求换来红颜一笑/这一去如果还能轮回/我愿意来生作牛马/也要与你天涯相随。”林文炫就这样潇洒酷烈地填出了词,胡彦斌就那样清亮苍凉地谱曲唱了出来。当时就一痴,恍惚间思接千古。“这一去如果还能轮回/我愿意来生作牛马/也要与你天涯相随”,这样的痴情,恐怕已经超越了肉体上的迷恋,完全升华到了精神层面。可惜在钱柜的ktv,一直没有《红颜》的伴唱版,未能陶醉体验一番。

“这一世英名我不要/只求换来红颜一笑”,忽然就想到了因为要博爱妃褒姒一笑“烽火戏诸侯”而遭千古唾弃的周幽王,这老兄如果转生成唐玄宗,恐怕依然会为玉环“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如果转生成贾宝玉,就会任自己的俏婢晴雯“撕扇子作千金一笑”……其实算来,这和平民百姓攒钱买件贵重首饰或裘皮大衣哄情人开心,从“程度本质”来衡量,并无太大差异,都是“挖空心思”、“尽心竭力”来讨好自己女友,似乎无可厚非。如果为爱人连生命都可以交付出去,还会吝惜“国”或“家”么?

男女间的情感,未必非要上升到正襟危坐的道德层面来评判出个是非对错。李剑南喜欢随儿,并不因为她是公主;梅朵喜欢自己的“师父哥哥”,也不管他是吐蕃人还是汉人;李剑南肯为当初服侍自己的婢女水灵不惜性命,那一刻,水灵已经和他在人格意义上完全平等了。纵然周幽王和唐玄宗亡了国,贾宝玉和给自己情人买贵重礼物的百姓败了家,那毕竟是他们自己的“国”、“家”。和情人间那一瞬间的情感交融,已经可以供他们甜蜜地回味一生了,夫复何求呢?更不必说,他们即使不做那样“惹人非议”的事情,也可能因为别的什么“奸臣弄权”、“太子谋反”、“天灾人祸”等似乎好听一点的原因丢了国败了家,和“红颜祸水”这牵强的理由比起来,也未必让他们更心甘情愿。身为女子,恐怕宁可选择做和失败的霸王垓下缠绵诀别自刎而死的虞姬,也不愿做刘邦那种“冷静”到为逃跑抛弃子女你被俘两年他都不在乎的成功男士的吕后。

如果人人生下来就都想着中规中矩地寿终正寝,社会也就停留在原始阶段不必进化了。好在,这历史上,总有一些不甘寂寞的人站出来,在史册中涂抹上一些或红或黑的醒目颜色。让自己、也让后人,为之动容。

小说在网上的连载过程中,主角李剑南引起了很多的争议。在我看来,李剑南所有的,不是“个人”的气质,而是我认为的“诗酒颓唐、多愁善感、风流放诞,欲振乏力”的那种晚唐的“时代气质”。名将传人,要从江湖进入庙堂、实现收复河湟为国尽忠的他,从一开始就面临“理想”和“实用”的选择冲突,正如他说“我李剑南自信有这个才能为国为民出力,管它是通过什么形式”,“为国尽忠,不在于死,而在于有用”。从依附并非良善之辈的权臣郑注、李训对付把持朝政的奸宦仇士良,到在吐蕃两大军阀集团尚婢婢和论恐热之间借力打力翻云覆雨,他行的都是老子所言的“天之道”,“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在那样一个积弱的时代,他只能以那样的行为来实现理想。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江湖。能把这个江湖展现出来与读者分享,是件很惬意的事情。一直很在意让自己的小说充满空间感和画面感,让小说能某种程度上摆脱“平面化”,变得“立体”一些,“可读”的同时“可视”,视角如电影般不断灵动转换,也可以避免所谓“第三人称”叙事却几乎等同于“第一人称”,视角单一,处处受限的羁绊。可能是由于写诗时形成的习惯,我喜欢让小说中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都蕴藏更多可供发掘品味的“信息”。一切快乐,都是“细节”的快乐。同时,虽然是作者,我却不试图去完全控制人物言行,不做自己小说人物的“上帝”,事实上,当你笔下的人物有了灵魂和性情,他会反过来主宰你去为他“设计”相应的台词和情节。如果读者在阅读小说的过程中感觉不到有“作者”的存在,我会窃喜。

八月十二日七夕那天,在上海书展上邂逅了蔡“贵妃”,相谈甚欢,她也喜欢文学,还经常上榕树下。当聊起余华在这里签售《兄弟》场面火爆时,我戏言明年书展说不定我就在这里做签售了。当时真的没料到,几天后小说就能签约,并能这么快面世。希望没吃过东北菜就已经喜欢东北菜的蔡贵妃也能一看到小说封面就喜欢我的小说。这部不甚成熟的小说得以出版,全仗我的责编席伟健的赏识和竭力推荐,还有共和联动宋老板的信任。也非常感谢郑主编百忙之中答应作序。小说连载过程中,得到了众多版主和网友的支持鼓励。在此一并感谢。

时常在子夜时放龙宽九段的《没有人会像我一样》:“没有合适的机会,也不善用语言表达/我知道我是你的亲人都是缘分/在离你很远的地方习惯了独自成长/发现自己和别人一样对你如此渴望。”谨以此书,献给一直信任我、支持我、宽容我的妈妈。

白衣卿相 于上海青浦留水园

2005…10…16

第一章 法门寺

元载相公曾借箸,宪宗皇帝亦留神。

旋见衣冠就东市,忽遗弓剑不西巡。

牧羊驱马虽戎服,白发丹心尽汉臣。

唯有凉州歌舞曲,流传天下乐闲人。

李剑南又吟哦起这首在驿站里新抄录的《河湟》,甚至已不觉得这铺天盖地的鹅毛大雪已经将他和他的马厚厚地盖住,因为,他就要见到这首诗的作者,那个他从小就仰慕不已的人。何况,又是在这所寺院中!

法门寺。

李剑南系好马,抖了抖肩上的积雪,背上的长剑和铁胎弓相碰发出“咔”的一声轻响。刚一拍门,便发现门是虚掩的,无声而开。

李剑南甚至听到了雪落的声音,但却听不到诺大的法门寺内别的声音。提了一口气,李剑南抬步迈向天王殿。厚厚积雪上一串浅浅的脚印,旋即被新雪遮住。

天王殿。没有四大天王像,地上有几点已冷凝的血迹和半截剑尖。

大雄宝殿。

李剑南首先看到了那另外半截断剑是握在一个左肩上已被鲜血浸透,锦衣华服、面如冠玉、须发微白的青年公子的右手中。公子背靠的僧人禅杖横于胸前,头上不断有丝丝白气袅袅升起。

而天王殿不见的四大天王,此时正各执兵刃,将二人团团围住。

公子扬声道:“剑南贤侄,你比我预想的早到了半个时辰。”

李剑南一喜,慌忙施礼道:“杜叔叔安好,小侄剑南有礼,并受家师所托问杜叔叔好!”

持国天王突然哈哈大笑,道:“杜牧,你跟我们费了这么多口舌,不会就是等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娃娃来救你吧!”

杜牧淡然一笑,道:“未战而轻敌,兵家大忌。”

广目天王嘿嘿一笑道:“今天倒要见识见识素喜纸上谈兵的杜书记怎么解自己这一厄。”

李剑南朗声道:“不知四位可是绿林中大名鼎鼎的多闻、广目、增长、持国四大天王?家师每每提及,都是仰慕得很啊!”

增长天王歪头问:“小娃娃,你师父又是谁啊?”

多闻天王忽然吟道:“‘穿云剑,惊鸟弓,掌上乾坤八卦中,纵有吴家千万骑,莫逢内帐顾文充。’没想到当年随李愬雪夜奇袭蔡州,第一个登城斩吊桥、力毙吴府四员大将、活捉叛乱枭雄吴元济、文武双全的李愬帐下智囊顾文充,失踪后居然教了个小徒弟出来。”

李剑南含笑拱手道:“不愧是‘多闻天王’,仅凭我的装束就一眼就看出了我的师承。”

多闻天王肃然道:“你和这杜牧是何关系?”

李剑南道:“家师和杜大人在扬州一见如故,小生也甚是仰慕杜大人的文采。”

多闻天王手中的铁伞微微一垂,道:“我们四兄弟也素来仰慕顾先生大名,不想与他的传人为敌,只要你对今天看到的守口如瓶,我们也就不与你为难,你这就走吧!”

广目天王沉声道:“大哥,这小子恐怕留不得。”

增长天王道:“这姓杜的也被我伤了,如今事无善了!”

多闻天王略一沉吟,问:“杜牧,我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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