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善若水-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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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夜,我的天下,你曾说会陪我。”
“千夜啊……你可曾悔过?……”
“天下纷争,我也不想理会了。你说好不好?可是这么做是不是辜负了你?你会生气的吧,怪我没有领取你的好意。”
……
拨开碑旁的泥土,将泰阿剑,魁星衣,一字春风的剑谱甚至是武林盟主令、统领万人的兵符一并埋了进去。
他沧桑的笑着说,“你的东西,现在我还给你。”
……
终是一笑泯了恩仇。
自相逢,情意尽现,却奈何,因果始终,世事无常。料也觉,人间无情,鸟虫鸣,人曾在,待回头,心自暗伤,清泪尽,纸灰起。叹息叹息,可是值得?
已焉哉,天实为之,为之何哉。
第一部完
2008年3月1日 晚24点27分
连太白
连家庄是药庄,还是个大大有名的药庄。而连家庄的有名无外乎是悬壶济世,劫富济贫。
连家庄是一家大发善心的药庄。
二十七年前的一日。
连夫人诞下第三子。那孩子玲珑剔透,肤白柔嫩。
已过了抓周,但连家老爷还没有想好给孩儿取个什么名字。连家的下一辈乃太字辈,取个实在的名又很难雅致。
那日,行将就木回天乏术的连老太爷突然从床上坐了起来。跌跌撞撞走到孩子面前。
这是他第一次看到连家的第三个孙子。
一旁的媳妇赶紧走了过去扶住那站立不稳的老太爷。但见那连老太爷端详婴孩片刻,(奇*书*网。整*理*提*供)从表情也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媳妇乖巧地问了句,“公公瞧着怎么样?孩子还没有取名,不如公公替这孩儿取个名?”
连老爷子闷声不响,才瞧了两眼,突然摇着头说道,“脸太白,脸太白!”
才叫了两声便昏厥了去。自此后长眠不醒,永埋黄土之下。
而这个孩子,并因为那老爷子的一声“脸太白”而取了这个名字。
脸太白,连太白。
因这个名字,小的时候经常被嘲笑。偏生的,他那张脸始终是晒不黑。
十五岁那年,初出茅庐,闲逛至东安,见一黑衣男子豪气救人于水火,不惜与官府作对,故萌生结义之情。
连家祖训,可以不吃饭,可以不喝水,可以不洗澡,可以不睡觉,但不能不救人。
秉着如此淳朴的信念,当时年幼的他认识了同样十五岁的秦锦衣。
那是秦锦衣初出茅庐之时。
秦锦衣是官宦之家,但因不得已的苦中而有家归不得。这其中原由,连他这个做兄弟的都不知道。每当谈起的时候,秦锦衣只是一笑带过。
连太白的童年很无趣,终日学习医理,学完了黄帝内经,学本草纲目,学完了伤寒杂病论又得学习草药集。整日埋头于书册中,至十三岁起一直在野地里熟悉草药。整整两年出师而跑到江湖历练。
而他所知的秦锦衣也差不了多少。秦锦衣自离家后被晦明和尚收留,拜其为师。他九岁离家,这六年以来一直是跟随师傅学习剑法掌法,期盼着有着出人头地之日。
连太白时常不知道秦锦衣想的是什么,但他小小年纪便内敛深沉。似乎没有什么能打动他。但是他很努力,一直很努力,努力着让什么人刮目相看。所以走入江湖后,他一直在行侠仗义。而这几个月来,他一直挑衅着阎王门。
可能他不快乐,只能借此来解忧。
挑衅阎王门,看则可笑,但,他却毫无顾忌。
阎王门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杀手组织。实力雄厚,威震江湖。
那一日,他们去的滁州分舵已经算了最不济的了,但也颇下了一番功夫。连太白甚至不惜牺牲名誉,调配了十数斤的毒药、迷药。他虽然不耻,但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兄弟往火坑里跳。
炼狱之火,炽热滚烫,狼狈不堪。
秦锦衣挑开了滁州分舵,挑开了阎王门的一隅墙角。自此江湖恩怨尾随而来。
连太白当时只是很简单的以为,为民除害是件好事,他并不知道,那不过是秦锦衣野心的开始,称霸江湖,而不是江湖的一个小角色。
连太白知道秦锦衣有他的故事,那故事可能惨烈了一些,甚至影响了秦锦衣的个性。纵使他如何规劝,秦锦衣决心要走这样的一路,即是道路坎坷曲折,跌的满身泥泞头破血流,他也不稀罕。
人人都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时候,坐在草原上,秦锦衣温柔地唱着子夜歌,
他唱:今日已欢别,合会在何时?明灯照空局,悠然未有期。夜长不得眠,明月何灼灼。想闻散唤声,虚应空中诺。
他唱这首歌的时候,脸色柔和,连太白差点认不出他来。秦锦衣说,这首歌,当年他的母亲还在世的时候时常唱着,母亲唱的时候有些低落,有些伤心。他那时候还小,不懂母亲的感受,但如今他唱起来的时候,时常能够想到母亲的脸,所以他并不觉得很悲伤,反而觉得很愉快。
那是他的母亲,一个温婉恬静的女子,虽然她曾经是个教坊女子。
这是连太白唯一知道的有关秦锦衣过去的事情。他曾有个出生并不光彩的母亲,但那个母亲已经不在人世,他和母亲的感情很好,母亲很爱他,他也很爱他的母亲。
他从来没有说过自己的父亲,想来感情并不深。
到达扬州已是十多天后的事情了。
在那里,他们听到青楼女子唱着子夜歌,听着小丫头学着将近酒,也第一次看到秦锦衣眼中大放光彩。
而那一刻,有些人的命运注定改变,有些事实也必须认清。
连太白一直知道千夜是喜欢秦锦衣的。那种喜欢□裸,果断而决绝。
连太白也一直认为秦锦衣也是喜欢千夜的,只是那种喜欢放在了大业之后,也或许那种喜欢不过是一份类似家人的亲情。
毕竟他只是连太白,而不是秦锦衣。
他只是他的兄弟,或许是曾经的,因为如今的他,连秦锦衣的左膀右臂都称不上。所以他很少回上善若水楼,他一个人背着包袱,到处游走,没有目标,就这样走过一座山,跨过一条河。
救了很多人,也被很多人救过。
而后,传来千夜跳崖自尽的讯息。
他回了上善若水楼,大声叱责秦锦衣。他一直认为他们三个人会一直这么走下去。尽管有暧昧,尽管有无奈,但至少会不离不弃。可是他错了,错的很离谱。因为这么想的人只有他一个。
而他更是被孤立在外的那一个。
他们已经走远,而他依然停留在原地。
而后变得离群索居,独来独往。
他们三个人,最出名的结果却是他。他成了江湖中人人敬仰的那个重情重义的圣手神医。
他自己知道,因为一切都过去,而他不过是成熟了。
成长需要代价。
所以他一个人,行走他的江湖。
以后也一直如此。
潭冠终的自白
结庐说,让我来自白一下。我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来,但我是开书斋的,就怕我说着说着跑了题,或者说成了老太婆的裹脚布。
所以我正在考虑要挑哪一段来说。
将来:
我先说将来吧。因为所谓的将来,就算是放着长远目光也看不到什么。我是个俗人,虽然很多人都说我这个人傻人有傻福。
一只脚踩在了江湖,另一只脚还吊着。也或许因为这样,所以我没有体会什么人在江湖不得已的苦衷。而且,现在的我,很幸福。我的苏奉斋在未来的岁月里会发扬光大,|Qī…shu…ωang|而我,我和我的妻子,还有我未来的孩子,会快快乐乐地生活。
现在:
去年,我和宁致成了亲。
不错,我和宁致没有血缘关系,我陪着她,一直以来都陪着她,陪着她看着自己心爱的男人死去,甚至陪着她看着心爱的男人成了“她”。
我们现在很快乐。没有人打扰,我们只是专心地做着苏奉斋的生意。生意越来越好,我和宁致也不用再到处跑收集江湖各大门派的消息。现在只要动动嘴皮子,就会有人替我们去跑消息。毕竟这个年代,物欲横流,有钱能使鬼推磨。
过去:
我和宁致都是孤儿,从小被潭家收养,相依为命。日子清平,但年幼的我们从来不用为吃穿犯愁。只到那年,瘟疫害死了养父养母。
我们来到京城,开始的那几年就跟叫花子一样满街乞讨。我十四岁那年,开始砍柴打猎为生。我从来不让宁致饿着,也从来不会让她哭。我把我能给的最好的都给了她。宁致很满足,她知道我们的情况,从来不挑三拣四的,有的吃就吃,没得吃就饿着。
年幼的我们常常躲在私塾门口听着夫子的言语,也时常看着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孩不愁吃不愁穿。人生从来没有公平,所以我和宁致才会如此窘迫。
后来,我随商队一起去了南方做买卖。第一次赚回来五十两银子。我和宁致笑了一个月,我们依旧省吃俭用。
这个时候的宁致已经长到了16岁,她长得不漂亮,但是我就是喜欢她。从很小的时候就喜欢她。宁致提议说想开书斋。她甚至想好了要怎么样来让书斋的书卖得好。潜入丐帮,打听消息,然后印成书来卖。我们的生意在于信息的来源准确以及快捷。
可是我不愿宁致冒险,所以一直是由我潜在丐帮中。
生意开始做起来,我们都很高兴。我本想趁此向宁致求婚。
但在此之前,必须去一趟天柱山。
而那一次,我几乎赔掉了宁致。
惊风公子和肖则渐的那一战,是宁致亲眼观看的第一战,也因那一战,宁致不告而别,跟随这么个男人餐风露宿。
秦千日带着宁致走了,那天晚上,我喝了一斤高粱,可是我却保持着可怕的清醒。
我回了京城,整日留恋青楼,在温香暖玉中,度日如年。
后来宁致回来了,我看得出她心里很不高兴。我猜想是秦千日对她始乱终弃,本想寻着秦千日狠狠揍他,那时,宁致只问了我一句,她说,是不是男人都喜欢青楼的骚女人?
我愣了愣,以为是这段日子的行径引起了她的反感,故收敛了些。
我讨好宁致,安慰她,给她买最好的东西。但她依旧整日叹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