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幻)帝国的末日-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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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了具体的要求之后,系统最后向我布置了加入帝国骑士团的强制性任务。由于是主线剧情的缘故,我是万万不敢违抗的。
“与你昨天被女王陛下叫走有关吗?”
“……凯你果然不愧是个商人。”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我也只好含蓄地顺着少年的意思。
“总有我可以帮忙的地方吧。”
“……其实没有关系的……不过……算是……有吧。”红发少年清澈的眼睛里倒映着我挣扎的表情。呐,谁叫我是个心软的人呢。
“不仅仅是我,商团里其他的人也一定很愿意帮助艾斯你的。”少年活泼又坦率的声音和其中所透露出来的感情,是一直自以为是的玩着游戏的我所难以理解和难以面对的。
“嗯。但是就算是完成不了也没有关系,毕竟这也不是命令。”我将昨夜塞西莉亚的话转述给了凯,并根据事先的保证,隐瞒了有关兰蒂斯王国内部不和谐的部分和寻物的缘由。原本出现在我的任务栏中的注释包括:六年的时间,如果可以从北境取得名为【安贞提亚】的珍贵药剂,或许就可以令兰蒂斯女王恢复魔力。单看时间限制就不难推断任务难度,更何况当时的我还要想办法从骑士团暂时脱身,前往北境寻找……
凯在听到药剂名称的时候,很明显露出了为难的表情。不过……
“我会帮你的。艾斯可以把这件事情交给我,放心去做自己的事就好。毕竟艾斯的愿望是成为一名自由剑士吧,寻物这种事交给专业的商人比较好。”
他是这样说的。果断的、坚决的,就好像我们之间的感情真的有这么深一般。只不过,承载着对方理想的自己,却似乎是没有办法实现少年畅游大陆、惩恶扬善的呢。
“多谢了,凯。不过,就我自己的意愿,也是想要先去骑士团好好磨练一下的,等我结束了这边的修行就会去北境和你们会合的。”
“等到那个时候,艾斯要用这些年的见闻和我交换安贞提亚哟。”
“一言为定!”
正当我与少年陷入了名为【六年的再会约定】的感动漩涡中时,仿佛是刚刚睡醒说话还带着鼻音的大叔在一旁开口了……
“别把凯普林的第一骑士团看得太简单哦,小艾斯。”来了来了,大叔专业例行的泼冷水。
“毕竟那可是有那位骑士团长大人坐镇的地方,没有准备的人是会被操练的很惨的哦~”大叔你现在是很愉悦的吧!为什么我要去骑士团修行你会这么愉悦啊这不科学!一定有什么阴谋啊!
大叔眯着眼睛斜靠在椅背上,顺带巧妙地保持着向后倾斜只靠两脚着地的椅子的平衡。这幅微妙欠揍的样子,总觉得令人毛骨悚然。
“老板你是不是知道关于骑士团的事情,现在说出来也好给艾斯一个准备嘛。”呜呜呜还是凯体贴又乖巧。我能带你一起走么,我真的好想随身携带一个凯少年啊!
“咳,咳!”
“……拜托了,大叔团长。”
“莱恩维特·埃尔维斯,凯普林帝国有史以来最为年轻的骑士团长。十八岁就已经因剑术而闻名,在获取团长职位的同时才被授予爵士封号,即使是今年也不过刚刚二十四岁的年纪。要知道,在国立骑士团这种地方总是不乏总有一天要继承家族爵位年轻贵族,只凭一柄剑就在团中竖立下法度与绝对权威的男人,可不是三流的流浪剑士可比。不过,加入他的麾下,却是可以学到东西就是了。”
大叔在描述这位骑士团长的时候,少见的毫不吝惜赞扬之词,脸上也显示出俱有荣焉的表情。嘛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谁不希望自己的母国有出色的年轻人顶着。别看大叔现在这个样子,可也是骑士之国的臣民。
“老板~即使您这么说……”
“艾斯你昨天既然见到了兰蒂斯的女王,应该也等于说是见过了那个男人了吧。那个银发蓝眼使用细剑的,传说中守护兰蒂斯王宫的幽灵剑士——‘恶犬’伊诺克。”大叔用一种十分肯定的语气分析着明明是传说级的人物。不过“恶犬”什么的,好歹看上去也是level99的大boss,起这种一点也不拉风的称号真的大丈夫?
“嘛,算是见过了。”
“守卫兰蒂斯的细剑士伊诺克和效忠凯普林的骑士团长莱恩维特,一向被人们并称为当世的两大剑豪。可就我个人看来,自然是莱恩维特更胜一筹。”
“说的就好像您亲眼见过一样啊,老板。”少年不愧是近墨者黑,这么短的功夫也学会了吐槽绝技,真是孺子可教。
“我大概有数了,总之对方是个厉害的剑士对吧。”
“不仅是这样,如果说非要有什么缺点的话,莱恩维特这个人就是太过于严肃了。虽然年纪轻轻的,可做起事来简直就像个小老头一样。依照小艾斯你这种性格,一开始免不了要受些挫折的。”
……虽然大叔本人倒是讲的头头是道,不过这份消息的真假还有待商榷。看到自家团长似乎是沉浸在打击青少年的愉悦游戏中无法自拔的样子,善良的凯也看不下去了,好不容易才把大叔哄回自己的房间睡下。
于是,送行的人也就剩下了与我交情最深的凯。
兰蒂斯王国是由29个城组成的国家,每个城镇都有一个神殿和一个以家族为单位的城主编制。然而城与城之间却并不是绝对相连的,其间的灰色地带,一般是时常有恶魔出没的山林或少有人烟的乡间。凯将我一直送到了瑞亚城外,或许因为是首都的缘故,即使是城郊也不时能看到巡视的低级神官。
“骑马回去的话应该快一些,反正商团不缺坐骑,艾斯你就暂且收下吧。”少年诚恳地将缰绳送到我的手中。
“我也知道是这么一回事来着,可是问题是……我不会骑马啊。”
眼见少年开朗的笑容似乎出现了一丝裂痕,我苦手地望着高头大马,可怎么也想不出该怎么爬上去才好。
如果非要骑马的话,那猫岂不是只有任它自生自灭了?毕竟初学者表示没有多余的手来揪住宠物的尾巴啊。
“喵呜~”
“嗯?猫你肿么了,你又傲娇了吗?别走啊,你自己一个人呸,一只猫要上哪里去啊,快点回到我的怀里来!”眼见自家宠物欢快地向前方无人处跑去,责任感难得不是0的主人自然也要小跑着跟上去。然后……
然后我就被变回雪豹原形的猫叼着后衣领子扔到了背上,然后很快地绝尘而去……
“等等啊!虽然你愿意驮我我倍感荣幸,但是我还没来得及和少年好好告别呢!!先给我回去啊啊啊啊!!”
这种时候是不是应当应景的补充上一句【城门口,少年的红发随着微风飞扬起来,明亮的棕色眼瞳中吐露出一分欣慰三分感伤六分不舍……】哦呀很可惜这里是第一人称写作,这些上帝视角的眼神十分法大家自己yy就好了不要说出来嘛~啊哈哈哈哈~
作者有话要说:又蠢又二的【游戏篇】终于结束了,下一章开始进入【骑士团篇】,风格的话……大概是燃向吧【摊手。
正文 12第十一章·总有一些人天生就是传奇(还有一些人永远都是屌丝
少女侧坐在雪白色缀有黑斑猫科动物身上,半长的头发随风飘扬,怀里的银剑以梦想为鞘,行走过的地方即是征途。
……才怪啦!
这么甜的故事主角才不是我咧。事实上,猫那家伙一直鬼畜地把我当作麻袋一样,以双手双脚悬空只有腹部受力的姿势驮着我奔跑啊!如果不是后来我及时添购了腹部附有软甲的新装备,还不知道要浪费几顿的粮食呢。
没办法啊,虽然我的的确确是猫的饲主,可是谁叫咱的武力值不够高呢……
等我终于两眼通红的从猫的背上滚下来,已经是两个半月之后的故事了。虽然猫的速度较之前随行行脚商团时快了两倍不止,但一路上,我总要停下补给或是顺便接几个高级任务刷刷等级。这么一番努力下来,竟也让我顺利达到满级。
满级!没错,劳资这就满级啦!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劳资单刷一个骑士团副本绝对大丈夫啊!虽然那什么骑士团长我还没有信心拿下,但是过剧情通关回家妥妥的啊~这么一想,少女我觉得就连灰色的额发都闪闪发光了~
有“边地翡翠”之称的【格里姆海默】是位于凯普林帝国东北边陲,也是帝国最大自治领对北境和梦魇之森的第一道防线,平日里属【布尔韦尔家族】管辖。可正当帝国终于在十年里的第三位国王陛下上位后稳定下来之时,原负责守卫帝都的第一骑士团,却被发配到边境与当地领主共职。说白了就是将王国最后的盾牌变成了前驱的利剑,在关键时刻充当先(敢)遣(死)队的作用。
当时在我接下塞西莉亚的寻物任务之后,原先那个名为【遗失的王座】的强制性主线任务突然亮了一下,按照系统最后的要求,所谓主线似乎需要经过从前往边塞并加入帝国第一骑士团团长麾下,然后寻找遗失的王族后裔,最终助其取得王位的一系列复杂工序……
好麻烦!
话说看上去似乎已经失去了现役王室信任的骑士团什么的真的不会令玩家达成be吗?让一个满级玩家上前线这么不科学的事情亏你们想得出来啊。
不过嘛,反正我也对这个传说中的骑士团长大人十分好奇,这样顺道去看一眼也不错的样子。哼着不成调的小曲儿,我怀抱着缩小了身形的猫,就这样大大咧咧地踱步走进了格里姆海默的城门。而两边的守卫,只是看了我一眼就自然而然地放我进入了。喂喂,这样的守卫强度真的没问题吗?
治愈系的城镇。也许是由于远离繁华的帝国中心,也许是因为背靠皑皑白雪和幽深丛林,格里姆海默正如其称谓一般,是位于凯普林尽头最后的具有春天气息的翡翠之都。明明是一旦发生战争就会被炮灰掉的城市,却意外的安定祥和。
蔬果摊子围成的街道,少年和少女在其间肆意奔跑;餐馆里的老板娘一手叉腰,大声地与食客说笑;妇女提着菜篮,从路过的小摊上拿过免费赠送的糖果,转手递给拉着自己衣角的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