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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安之若牧-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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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以若自己都没有察觉什么时候竟落了泪,用手轻抚了眼角:“额。。。被梅子他们感动的,年少的爱情原来真的可以地久天长…。”
  她不知道这句话是说给林牧之听,抑或是说给自己听的。
  林牧之无言,只意味深长的看她,左手轻轻地婆娑着她的手,不禁皱眉:“怎么又没带戒指?”
  “忘了!”只有她自己知道,这个手指曾向另一个人许下承诺。
  林牧之也没深究:“安以若,是不是每个女人都幻想着一场难忘的婚礼?”
  以若微笑:“也许吧,那是爱情最美好的见证!”
  “那你呢?”林牧之问。
  那是她过期的梦想,而那个的主角在多年前被自己决绝的推开,梦想作废。
  转头打量林牧之:“你觉得我现在还需要吗?”
  
  
 
作者有话要说:各位亲们留个言吧!!




当时年少(一)

  深夜,安以若洗漱出浴室的时候,林牧之靠在床头,黯然地吸着烟,晕黄的床头灯打在他的脸上,烟头忽明忽暗。安以若不禁皱眉,走过去夺了他手中的烟在烟灰缸中摁灭,又把房间的窗都打开。
  “你要吸烟去外面,我不想吸二手烟!”
  掀起右边的被子躺下。
  林牧之也不跟她争辩,依旧维持的之前的姿势,心里空落落的,思绪也越发混乱。难平衡自己,忐忑的起伏。
  “安以若,你和煜城。。。。?”
  转头看安安以若,他已经闭着眼,安然入眠。终究什么也没说,弯下身子,在她的眼睑处轻轻地落下一个吻,但愿一切都是自己多想。
  
  静谧的深夜,安以若再一次被梦惊醒。身旁的林牧之呼吸均匀,难得浅眠的他能够睡得如此安心。
  寥廓的黑幕,什么也看不清,一如她的心,看不清归程,亦看不清前方。她以为再也见不着顾煜城,就可以骗自己可以安然生活,什么都不想。不再需要爱情,找一个人把日子过的平淡如水。可是这些都只是掩耳盗铃的一厢情愿,再见顾煜城时,心理防线已在崩溃。
  再无睡意,索性起床,蹑手蹑脚的摸索着到客厅,把自己埋在摇椅中安安静静的想那些剥离自己生命已久的岁月。
  安以若不相信缘分,却始终对命运深信不疑。就像她和顾煜城,遇见他,是命中注定,是失去她,也是在劫难逃。
  她以为她的念念不忘,只是因为终究没有得到。后来才明白,她放弃的不仅仅只是一段年少的感情,也许那是她永远不能追悔的一生。
  周迅曾说李亚鹏满足了她对男人的一切幻想,也许这句话也同样适用多年前的自己对顾煜城的感情。而同样的结局都是分崩离析,它们的命名都叫过去。
  她记忆中的顾煜城,有着清澈的眼神,温暖的微笑。他叫“安安”的时候,嗓音低沉,藏着深不见底的宠溺。可他们终究还是走散在时光的流里。
  真正的遇见顾煜城是什么时候?仿佛是很久以前,又仿佛只是昨日。
  
  那一年,刚进入大学,仗着年少,误打误撞得进了据说难如登天的文学社。认识顾煜城,才明白,张姓才女说的“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她和他就是一种凑巧的遇见。
  文学社和学生会的小型联谊,安以若并不喜欢凑热闹,但还是被硬拉着去了。
  不大的KTV包厢,昏暗的灯光,狭窄的空间,暧昧的气氛,调笑与对唱缠缠绵绵,正是情侣的梦工厂。
  待播曲目堆了满满的几屏。正是青春年少的孩子气,你一句我一句的抢。也有一堆人围着掷骰子,一杯一杯的拼酒。
  安以若不唱歌也不喝酒,只是静静得坐在一边看着别人闹腾,快乐的气氛还是传到四肢百骸。目光扫过四周,尽是洒落一地的欢声笑语。但是对面的角落也分明也有一个人安静的旁观,迷蒙的灯光下,以若渐渐看清,那是开学第一天在台上致辞的学长,她记得他的名字——顾煜城。别人口中的顾煜城,传的神乎其神,只是没想到自己会在这种场合碰见他。
  以若的眼神落在顾煜城身上良久。
  他不唱,也没和别人一起闹。只是饶有兴致的听着,神情渐渐有些游离。杯中酒浅斟慢饮。安以若虽然不时和别人聊几句,只是心思却一直在怜惜的感受着他的怅然,游离在一室的热闹之外。
  后来不知是谁起哄玩游戏。很俗很无聊,但却符合联谊的主题。在场的每个人排排坐,用嘴叼着杯子传递,谁把杯中的水弄洒了,就得受罚。打乱后的座位,凑巧顾煜城坐在自己的旁边,安以若只觉得整颗心悬着,惴惴不安。
  杯子传到自己时,小心翼翼的用牙齿叼着。转身传给旁边的顾煜城。光线晕黄,但是她和顾煜城离得太近,安以若甚至能看的清顾煜城那颗藏着眉毛中的小小的痣,和他不易察觉的内双,脸上也依稀能感觉到顾煜城微热的吐气。安以若只觉得从脸颊热到耳根,最终没等顾煜城稳住,便早早的松了嘴,杯子里的水全洒在自己和顾煜城的身上。
  身边的那群人跟着起哄,一定要他们受罚,给他们俩各自到了满满三大杯啤酒。以若有轻微的酒精过敏,平常也都是浅尝辄止,可任凭怎么推却,而那帮玩上瘾的人却始终不放过。
  顾煜城站在对面,看着面前那个被众人折腾得快哭的女生,不由得出来救场:“好了好了,大家别再闹了,酒我代她喝了,让她给大家唱首歌吧!”说完也不等大家同意,急急地喝了摆在桌上的酒。
  大家唏嘘鼓掌,嚷着顾煜城英雄救美。而安以若却说不出当时到底是什么感觉,面前的男生在人群之中,看着她微笑,只是一瞬间的插曲,却仿佛温暖了自己整个青春。
  她跟着屏幕的歌词,低吟浅唱。王菲的《我愿意》被她诠释的很好,一室的闹腾的都尘埃落定。
  只有安以若自己知道,心底那个叫做心动的因子,无声无息的出没在心底,无力抗拒。那次其实是她第一次在那么多人面前唱歌,可是她唱的无比认真,一字一句,每个音节,每个旋律都仿佛是对一个人无声的告白。
  也许爱情的最初起源是崇拜,是感激。而她任凭心动的种子在心底扎根发芽。
  
  一大帮人散伙的时候,已近深夜了。大伙商量的时候才知,就安以若一个人是住在学校的西苑的。那地方是旧学生公寓,晚上出没的人不多。终究不放心人家一个女孩子回去,当然这护花使者的任务落到顾煜城的身上。
  顾煜城也没有拒绝,倒是弄的安以若实在难为情。
  顾煜城在前面闲庭信步。他晚上其实被灌了不少的酒,可是他仍然走得极稳。安以若跟在后面,彼此都无言,只有旁边灌木丛的蛐蛐声,空气里弥漫着不知名的香气。
  虽然有着夜色做掩护,但是安以若还是没敢直愣愣的盯着前面的顾煜城看,可能是心虚,又或者是别的什么情绪,总之一个劲的低着头,数着步子。
  “小心!”顾煜城回头的时候,看到安以若差点撞上前面的路灯,眼明手快的拉住她 。
  安以若回过神的时候,目光触及的是顾煜城领口的第一颗纽扣。他们忽然离得极近,安以若分明闻到淡淡的陌生气息,沾染着酒的芬芳¬;—那是属于顾煜城的味道。不由再一次脸红。幸好有夜色做掩护。
  安以若不好意思的退后几步:“谢谢!”
  顾煜城看着眼前的女生,清清淡淡的如同夏日的凉风。“我是顾煜城!”
  “我是安以若。”
  “安以若?是安之若素的意思嘛?”顾煜城咀嚼着她名中大的意思。
  以若不好意思点点头:“我爸爸希望女孩子娴静一点,可是偏偏我不让他省心。”
  那时候的安以若,在陌生人前不言不语,可一打开话匣子,就滔滔不绝。他们就这样有一搭每一搭的聊着,也不知道怎么有那么多说不完的话,只是说个不停。最后终于到了西苑的女生公寓,恰巧碰上宿管的阿姨要关大门了。那一刻,安以若忽然想起文学课的老师说的——我们把很短的路踩的很长,我们把很长的路踩的很短。
  大妈见惯这种小情侣,也没生气。只笑呵呵的对着顾煜城说:“小伙子,下次早点送女朋友回来!”
  安以若再一次脸红,也不知该怎么解释,到是顾煜城答的大方:“知道了,阿姨!”回过头看安以若:“那个。。什么。。你先进去吧!”
  “恩,谢谢你送我回来!”小跑一段路后又回过头:“晚安哦!”
  顾煜城看着那个跳一跳的银灰色身影,渐渐消失在晦暗的夜色里。
  多年以后,顾煜城一直记得那个春日的晚上,夜空如黑丝绒半,没有月亮,天上有许多碎银般的星子,风很大很冷,吹得她的长发丝丝散乱。她笑起来很淘气,露出左边一颗小虎牙,和两个深深地酒窝,连眼眸都亮的像星子。
  那一晚,顾煜城仿佛碰见了他生命中的精灵。
  故事好像就这样悄无声息的开始了。偌大的校园里,渺小的两人却有了越来越多的“偶遇”“巧遇”__在图书馆,在食堂,在草坪…他们保持着似有若无的暧昧,偶尔一起吃饭,偶尔一起温书书…可是谁都没有把那层窗户纸戳破。
  年少的暧昧,是爱情的第三种结局。
  
  五月的长假,顾煜城送她回家,拥挤的站台,他说——我们以后在一起吧!
  人声鼎沸,她听的不甚真切,但又仿佛一字一句都烙进了心里。火车开动的时候,她看着那个那个熟悉的身影一点一点变小。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大半个身子伸出窗口喊:“等我回来!!”
  她知道他一定听的见!
  于是所有的故事和情节都变得理所当然 。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是顾煜城和安以若的过去。年少的刻苦铭心熬成日后的念念不忘。因为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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