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鹦鹉-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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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笑道:“我只知道他真的敢拼命。”
李大娘苦笑道:“这个人就算不是一个疯子,我看也差不多了。”她媚眼一膘道:“他现在可并不在这里。”
常笑道:“在!”
李大娘一怔,道:“在什么地方?常笑不回答,只将头抬高。他望上面承尘。李大娘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她才将头抬起,就看见那上面的一块承尘已经打开,一个人正从那里飞落。一个年轻人,脸色死灰,仿佛带着重病,身形却灵活非常,一点都不像有病的样子。这个年轻人当然就是王风。李大娘眼都直了。她并不认识王风,却相信常笑的话。常笑并不像一个喜欢开玩笑的人。这个时候更不是开玩笑的时候。血奴也瞪大了眼睛,瞪着王风。她已不止一次阻止王风去找李大娘,冲动起来甚至要挖掉王风的眼珠。——因为,她是个女主人翁,男人见了她,没有一个能不着魔的,她看见你,一定不会让你走……——我只求你不要见她……她甚至要求王风。王风并没有答应,他连死都不怕,又怎会怕一个女魔?他现在来了,血奴也只有干瞪着眼。桌子已给甘老头打裂踢飞,周围陷阱的翻板虽未回复原状,中间的空地已够宽阔。王风伸手踢脚的飞落,居然没有给他打着人,踢着人。他落在血奴的身旁,却不敢正眼望血奴。是不是害怕血奴又来挖他的眼睛?他没有作声。血奴居然也忍得住不作声。常笑看着他们,不禁有些奇怪,道:“你们见面怎么话都没有一句,甚至彼此都不望一眼?”
王风正想回答,血奴已抢在他前面道:“他怎敢望我?”
常笑一愕道:“为什么不敢?”
血奴道:“他不怕我挖掉他的眼睛?”
常笑又一愕,道:“怎么一见面你就要挖掉他的眼睛?”
血奴道:“因为我叫他不要来,他偏偏要来,叫他不要看的东西,他偏偏看。”
常笑道:“到底是什么东西,连看你都不许他看?”
血奴道:“其实也不是什么东西,只是一个人。”
常笑道:“李大娘?血奴默认。常笑追问道:“这又是为了什么?”
血奴不答他。
王风忍不住开口说道:“她害怕我被她迷住。”
常笑“哦”一声,笑顾血奴道:“你的醋意倒不少,竞吃到自己母亲头上。”
血奴的嘴巴抿成一条直线。
常笑笑问道:“你现在真的还想挖掉他的眼睛?”
血奴道:“现在不想了。”
常笑道:“已改变了主意?”
血奴不答反问道:“你知道他是我的什么人?”
常笑道:“朋友?”
血奴摇头道:“客人!”
常笑道:“哦!”
血奴道:“我看他这个客人还算不错,所以才一再阻止,甚至动手挖他的眼睛,他却连这都不怕,非要来一趟不可,人家这样不领情,我还好意思再多管闲事?”她冷笑又道:“况且我根本就挖不了他的眼睛,现在人更在他面前,不看都看了,何不由他看个足够?”
王凤却没有看李大娘,他在看常笑。
听到血奴这样说,他的目光就转到血奴面上。
血奴偏开脸。
常笑看在眼里,笑道:“我看他这次到来,倒不是为了要看你的母亲,是为了你的生命安全。”
血奴霍地盯着王风应道:“他这么好心?”
王风回答血奴的话:“我的心现在还未开始变坏。”
血奴盯着他:“你不是很想见她?怎么还不将眼睛向着她?”
王风道:“就算我将眼睛向着她,你也不必担心我被她迷住。”
血奴冷冷道:“谁担心你了?”
王风叹口气,道:“她不错,很美,迷人的却并不是她的美色。”
常笑一旁忽然插口说道:“岁月不饶人,一个人纵有十分姿色,一到了三十,最多就只剩八分,女儿都已这么大了,我看她四十都有了。”
李大娘即时一声叹息,道:“我看来真的这么老了?:“常笑赶紧摇头,道:“这还不致于,但说到颠倒众生,已没有那么容易的了,武三爷那种男人虽然很多,例外的男人可也不少。”他笑笑,又接道:“方才武三爷之所以忽变得迷迷惘惘,连你拔剑杀他,也要在手中量天尺落地之后才惊觉,并不是因为你的美色,只因为你的眼睛。”
“我的眼晴?”李大娘笑膘着常笑。“你再看清楚,我的眼睛是不是真的有问题?”
她的笑容有如春花,眼神却如春水。
常笑就看着她的眼睛,火焰般辉煌的目光突变得剑一样锐利。
挥刀断水水更流,这剑一样的目光是否就能够切断李大娘眼中的春水?
没有人知道这个答案。
目光才接触,春水便流开。
李大娘忽然将头偏侧,转望着王风。
王风的目光亦已转向她。他的面色死白,眼却仍像秋星般闪亮。
荡澜春水突然停止了流动,聚在一起,偏偏聚成了一个春池。
春池已逐渐干涩。
李大娘叹了一口气。
常笑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李大娘的面庞,到这时才道:“你是否觉得有心无力?”
李大娘眨着眼睛,似乎听不懂他的说话。
常笑接着又问道:“你那双眼晴练了多少年?”
李大娘笑道:“你看呢?”
常笑道:“有没有十年?”
李大娘道:“有。”
常笑道:“怪不得以武三爷的修养,一个不提防,也被你迷惑。”
李大娘道:“一般人的眼睛比较脆弱。”
常笑道:“由眼睛转而控制一个人的心神的确比较容易,但遇上高手,就未必一定能够成功。”
李大娘点头道:“高手的心神大都比较坚强。”
常笑道:“出其不意却仍有作为,方才武三爷岂非就是一个例子?”
李大娘道:“方才的事情你们都已看在眼内,现在当然都已知道小心防范。”
常笑道:“所以你不必再打这个主意。”
李大娘道:“我知道你们都是高手。”
常笑转顾血奴道:“所以你也根本就不必害怕王风着魔。”
血奴冷笑道:“他就是见鬼,也与我无关。”
常笑倏地回顾王风道:“李大娘方才那么说你,我本来也有些不服,但现在看来,她说的倒也井非全无道理。”
王风叹了一口气。
常笑道:“你是否还记得她说你什么?”
——这个人如果不是疯子就是笨蛋,如果不是笨蛋就是糊涂虫。
王风当然还记得李大娘的话。
他所以叹气。
常笑接问道:“血奴的话,你是否也听明白了?王风道:“她说的话并不难明白。”
常笑道:“你现在是否准备为她拼命?”
王风道:“我并不是三心两意的人。”
常笑道:“她甚至不在乎你见鬼,你却还要替她拼命,就连我也怀疑你是不是一个疯子了。”
王凤道:“我好像还没有发疯。”
常笑上上下下打量了他几眼,道:“我实在不明白。”
王风道:“到底不明白什么?”
常笑道:“你究竟是一个怎样子的人?”
王风道:“其实你早就应该明白了。”
常笑道:“哦?”
王风道:“我只是一个不要命的人。”
常笑瞪着他,摇摇头。
他好像已经明白,又好像还不明白。“王风补充道:“就因为不要命,所以我才敢拼命。”
常笑道:“你好像还很年轻。”
王风道:“最低限度比你年轻。”
常笑道:“你一身武功,将来势必有一番成就,说不定名满天下。”
王风道:“说不定。”
常笑道:“你这就不要命了?”
王风笑笑。
常笑不禁亦叹气,道:“你这种人我还是第一次遇上。”
王风淡笑道:“好像我这种人本来就绝无仅有。”
伤在阎王针之下的人,他并不是第一个;但仍能保得住性命的,是第一人。
随便什么人伤在“要命阎王针”之下,都绝对活不过半个时辰,他所以能够活到现在,只因为临死之前遇上了叶天士。
叶天士医术天下第一,行踪也是遍天下,要找到已经不容易,何况他只有半个时辰不到好活。
偏就是这么巧,竟然给他遇上。他实在幸运,这简直已是奇迹。
这种奇迹的确已可谓绝无仅有。
叶天士也只能暂时保住他的命,让他多活一百天。
现在还剩多少天,王风心里有数,但并不在乎能否活足一百天。反正都只是一百天。
所以他悍不畏死,他随时准备拼命。他只求在这一段日子之中,多做几件有意义的事情。
对于这样的一个人,常笑当然束手无策。他虽然不知道那许多,但却知道王风真的不要命,真的敢拼命。因为他们第一次交手,几乎就同归于尽。
他痛恨别人插手干预他的事情。他更加痛恨王风。这个人非独干预他的事情,而且还冒犯他的尊严。
如果他能够拿下王风,最少也杀上十日他才肯将王风杀死。
只可惜他连与王风打一个平手的信心也没有。
他虽然一样可以拼命,也恨不得跟王风拼命,却只是想想。
王风不要命,他要命。
他更无话说。一个连自己的生命都毫不珍惜的人,他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话能够要他就范。
他素性就当王风是个疯子。只有这样他的心里才觉得好过一些。
一个正常人自然不会跟一个疯子计较,更不会跟一个疯子拼命,所以他只是叹气。
王风望着他,眼睛都好像有了笑意,转问道:“你还在叹什么气?”
常笑现在也想挖掉王风的眼珠子了。
他恨得心中滴血,表面上却仍若无其事,道:“我有些感慨。”
王风道:“哦?”
常笑道:“我实在想不到像我这样的恶人,运气居然还这么好,有遇上你这个绝无仅有的疯子。”
王风道:“是运气还是霉气?”
常笑道:“本来是霉气,后来,却是运气了。”
王风听不明白。
常笑叹息道:“未遇到你之前我一切都进行得颇为顺利,但见到你之后事情就开始恶化,这不能不说是我倒霉;可是第一次没有死在你剑上,第二次再你乱刀砍杀之下,竞还能逃出生天,却不能说不是我走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