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之剑-全球追捕、审判纳粹战犯史鉴-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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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奥泊尔特·阿蒙·果特生于1908年12月11日。二战后期因忠实执行希特勒、希姆莱关于“对犹太人问题实施最后解决”的指示,晋升为党卫军中校和驻波兰东部布拉朔夫犹太人劳动营司令官。1943年他带领党卫军部队摧毁了波兰克拉科夫和塔尔诺夫两地的犹太区。1943一1944年担任布拉朔夫犹太人劳动营司令官。在此期间,他以残酷折磨和疯狂屠杀犹太囚犯而著名。世界闻名的影片《辛德勒的名单》中的纳粹集中营司令官,就是以他为生活原型的。战后,被引渡回波兰受审。1946年9 月5 日,克拉科夫法庭依法判处果特死刑,并于9 月13日执行枪决。
七、纳粹瓦尔特兰省总督阿尔图尔·格莱泽尔审判案。
格莱泽尔在二战前即是活跃的纳粹党员、格丹斯克市市长,积极为把该市并人纳粹德国奔走呼号。二战爆发后,他又当上了瓦尔特兰省总督。他一手组织了对数十万波兰居民的恐怖行动和大屠杀。突出的一例是,他曾于1943年3 月底亲抵纳粹设在西里西亚的灭绝营——海乌姆诺(即库姆霍夫),对一支特别行动分队训话时,代表元首感谢他们大肆屠杀犹太人的行动。1946年7 月,他在波兹南被判死刑。同案犯、克拉科夫附近的强迫劳动营司令阿·海特,被控建造犹太人隔离区,以后又大批杀害这些犹太人。1946年,海特被判处死刑,并在克拉科夫执行枪决。
八、纳粹党格丹斯克大区书记长阿道夫·佛尔斯特审判案。
他被控竭力促成格丹斯克并人纳粹德国,组织和实施对波兰居民的大规模屠杀,或对他们实施强行迁徙,掠夺波兰国民的财富,摧残波兰文化传统,对该总督区内的波兰人强制推行日尔曼化。波兰格丹斯克地方法庭判处佛尔斯特死刑并迅即执行。
九、克拉科夫总督区政府首脑尤塞夫·比勒审判案。
1948年6 月 17 日至8 月 5日,波兰最高人民法庭在克拉科夫举行了最后一次对主要纳粹战犯的审判,被告席上站立的罪犯是克拉科夫总督区政府首脑尤塞夫·比勒。此人乃是前克拉科夫总督区总督汉斯·弗兰克最亲密的助手,在权力和罪行方面也是仅次于弗兰克的第二号人物。他被控有系统地践踏国际法准则,对广大波兰居民实施法西斯恐怖,强行把波兰青年驱赶到德国从事奴隶劳动,蓄意毁灭波兰的传统文化。此外,在1942年回月20日召开的万湖会议上,他是“对犹太人问题实施最后解决”的狂热的拥护者。1948年7 月20日,这个纳粹统治者理所应当地被处以死刑,并于同年8 月份执行。
本来,该法庭还准备审判党卫军将军巴赫·捷列夫斯基和莱因法尔特。但是,美英政府拒绝从各自在德国的占领区向波兰移送这两名在波兰领土上犯下滔天罪行的战犯,因此对两人只进行了缺席判决。
十、汉斯·比波夫审判案。
汉斯·比波夫于1940—1944年任纳粹德国保安警察驻波兰罗茨犹太区行政长官。他被控对摧毁罗兹犹太区和这里的十余万犹太人被押送奥斯维辛集中营等地杀害负有罪责。战后,他被引渡回波兰,并在罗兹接受审判。1947年4 月24日,他在罗兹被执行枪决。
十一、恩斯特·波普勒审判案。
恩斯特·波普勒是纳粹德国克拉科夫总督区政府国务秘书。他的主要罪状是积极协助该总督区党卫军和保安警察首脑格罗勃赤尼克,把波兰犹太人强制性集中到犹太区并押送到灭绝营杀害。1950年2 月在克拉科夫被人民法庭判处死刑。
十二、盖拜尔审判案。
1954年波兰法庭审判并处决了前党卫军和保安警察驻华沙地区最高首领保罗·奥托·盖拜尔。他被控对于纳粹1944年10月一1945年1 月摧毁华沙市负有最高的直接罪责。
十三、对纳粹德国东普鲁士行政区总督埃利希·科赫的审判。
纽伦堡审判结束12年之后,波兰最高法庭于1958年10月29日至1959年3 月8 日,对主要的乙级战犯之一的埃利希·科赫进行了严正的审判。
埃利希·科赫是老牌的纳粹党徒,其党证的号码是第90号,人党时间比大多数纳粹高官都早。自1939年起,他先后被委任为东普鲁士行政区总督和乌克兰行政区总督(兼管比亚威斯托克行政区)。有鉴于他对波兰人民、乌克兰人民犯下的滔天罪行,仅波兰政府即指控他应对40万波兰人和波兰犹太人的死亡承担罪责。二战结束后,他凭借伪造的假护照,以罗尔夫·拜格尔的化名隐藏了4 年之久。他在汉堡附近的哈森莫尔的一家农场中当农工,直到身份暴露,于1949年5 月底被美军逮捕为止。1950年1 月14日,他被引渡到波兰,关押在华沙的莫科托乌监狱。1959年3 月8 日,他被判处死刑。但由于他供出了举世闻名的稀世珍宝——琥珀房屋的藏匿线索,被从宽判处终身监禁。关押期间死于波兰巴尔柴沃监狱。
截止20世纪60年代末期,波兰司法部门仍遗留有关纳粹战犯的未决案件4000起以上,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多达15000 余人。
第五节 联邦德国对纳粹战犯的审判
总的来讲,50年代之前,德国各级司法机关在盟国军管当局的监督下,还是进行了比较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进而将相当多的知名度较高的纳粹战犯绳之以法,处以比较严厉的惩罚。例如,西德检察部门于1948年在斯图加特市设立了专门侦缉纳粹战犯的特别分队,编制超过100 人(即使到两德统一以后仍保留了40人的编制),收集了65万名纳粹战犯的资料和物证。
前西德共有10个州,每个州的首府均设有州检察院和州检察长。五六十年代,在每个州检察院内部,都设有一个科,专门调查“纳粹时代所犯残暴罪行”。根据国家总检察长的安排,每个州的首府负责调查第三帝国的一个区域或者几个被占领国,作为它的责任地区:例如,斯图加特负责调查纳粹党和党卫军在意大利、希腊和波兰的西里西亚地区犯下的全部罪行;杜塞尔多夫和科隆负责调查特列勃林卡、海乌姆诺、索比堡和玛伊达奈克集中营的罪行;慕尼黑负责调查贝乌泽茨、达豪、布亨瓦尔特集中营的罪行;汉诺威负责调查乌克兰和波兰罗兹地区的全部暴行;汉堡则负责波罗地海三国和但泽地区以及波兰首都华沙的全部罪行。西德各州的检察部门还建立了通缉手册,内容包括被通缉战犯的姓名、出生年月,通常还包括该战犯的犯罪地点。仅对在各个集中营犯下罪恶的纳粹战犯,就审判了1941人,其中1517人被宣判有罪,内324 人判处死刑,247 人判处终身监禁,946 人判处有期徒刑,367 人无罪释放。
整个50年代,受冷战影响和美军占领当局的庇护,西德审判纳粹战犯的进程明显放慢,对相当一批罪恶昭彰的战犯重罪轻判甚至明目张胆地宣布无罪释放的事件也一再发生。这不仅引起战争受害国的强烈抗议,而且引起本国进步人士的反对和不满。直到60年代前半期,格罗布克和奥伯伦德这两个在西德联邦政府中窃据要职的纳粹战犯被民主德国揭露出庐山真面目,才引起西德政府和各个政党的重视,庇护纳粹战犯的行径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1969年,勃兰特领导的社会民主党上台后,西德追捕、惩办战犯出现高潮,继法兰克福组织奥斯维辛集中营审判案和哈根市举行索比堡灭绝营审判案后,又在杜塞尔多夫举办了玛伊达奈克集中营审判案,在斯图加特等地举办了其他主要集中营审判案。但两德统一之际,又有些别有用心的官员,借庆典为名,将狱中关押的纳粹女战犯不问罪行轻重而一概释放,即使是判处终身监禁的重犯也轻松地出狱回家。
近年来,由于德国国内反法西斯势力的再次高涨和国际舆论的压力,德国惩处纳粹战犯又趋积极。
一、(第二次)奥斯维辛集中营审判案。
1963年12月至1965年8 月,在西德第四大城——美因河畔法兰克福,联邦司法部门举行了奥斯维辛集中营审判案。其实,这已是第二次奥斯维辛集中营审判案,1947年12月,波兰最高人民法庭曾在克拉科夫举行过奥斯维辛集中营审判案。这次审判的意义在于,它是西德司法机关自独立进行审判纳粹战犯后,所开展的一次投入最大、规模最高、影响最广,同时也是继纽伦堡审判以后,西德举行的对纳粹战犯进行的比较公正、严厉的一次审判。它所审判的22名被告,不是纽伦堡审判遗留的漏网分子,就是过去被美英占领当局和西德司法部门明显重罪轻判的纳粹战犯。由于西德已于1949年废除死刑,本次审判的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被判处终身监禁的战犯有6 人,他们是:艾利希·冯·巴赫一杰列夫斯基,他曾任武装党卫军将军、波兰西里西亚地区党卫军及保安警察最高首领。他的罪行除组织灭绝本地区的犹太人和镇压波兰抵抗运动尤其是镇压1944年8 月爆发的华沙起义外,还在于,正是根据他的提议,奥斯维辛这个吞噬掉上百万和平居民的杀人魔窟才得以出笼的。纽伦堡审判期间,他逍遥法外,直到1950年冷战气氛不断升级,才到美军驻德有关部门“投案自首”。因对其罪行的证据尚不够充分,又有主动自首的良好表现,司法机关只判他10年徒刑,而且服刑数年即被释放。他此次上法庭已属“二进宫”,总算受到了应有的处罚。弗兰茨·约翰·霍夫曼,他是党卫军少尉,1943年起任奥斯维辛集中营男囚营看守长,已进入参与策划如何屠杀上百万犹太人的领导层。他曾负案在逃多年,1961年才被捕归案。尤塞夫·克莱尔,他是党卫军上士。军衔虽很低,却掌握了对患病囚犯的生杀大权,有时比医生杀人还厉害。在奥斯维辛主营医院之中,至少有475 个前来诊病的囚犯,被他使用长针刺人心脏注射的手法加以杀害。他是1960年9 月才被捕归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