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碎片 :让我们歌唱八十年代!-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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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保卫处、总务处、阅览室等一大堆部门盖过的章,表示都结清了账,我才得以将调动手续办完。
再回来,这里也是异乡了。
石家庄有几家书店,几年来,我见证了他们的创业、兴盛或衰败,也与那些老板有了不大不小的交情。这次告别,也包括他们。
青园街一家小店,门脸不大,却颇有品相,老板下一手好围棋,是这个城市里众多读书人的经常光顾之地。几年前,我在这里发生过一段故事。
有天中午,我踱进书店,店中没有几个人。我注意到老板脸上的表情有些异样。注意一看,原来正在选书的顾客中有一个人是这个城市的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我们经常要在电视上见到的。
我挑了两本书,然后去结帐。由于我是常客,所以老板拿出计算器来算一下,要给我打一个折扣。这大概需要一段时间,我便在旁边等着,这时一只手伸过来,将几本书压在老板的计算器上:“来,先给算一下。”
我扭头一看,书记正往书店外面走,结帐的看样子是他的秘书或司机之类。
老板只好将我的帐目先销掉,然后开始打他们的帐。
大概是天热影响情绪,或是出于对秘书这一人种的天生反感,一贯被人加塞惯了的我这次爆脾气发作,用手拍了一下已经挤在我前面的这个人的肩膀:“唉,怎么回事?”
“怎么了?”那人很奇怪地看着我。
“有没有一点读书人的样子?”
“老赵有急事。”那人说。书记姓赵。
“你怎么知道我没有急事?”我反问。
已经走到外面的书记听到动静,返身走回来,用眼光发出询问。
“该我先结帐。”我说。
“你这是怎么回事?!”书记对那个人说道。
老板先把我的帐结了。
从那以后,老板给我打的折扣更低,有了好书还先给暖住。我也很得意于他对我的刮目相看,将这段一共进行了六句的对话对周围的知识分子复述了六次。
与老板告别,告诉他以后不用给我留书了,他又提起这段故事。我笑了一下,对他说,如今再有人夸我,我就会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要誓死捍卫你说这种话的权利。”
老板大笑。是的,以后我不再拿这种轻飘飘的荣光说事儿了。我确是曾经勇敢过,但也怯懦过,我牛逼过,但也操蛋过。没有人知道我内心的彷徨、犹豫、分裂和挣扎,连我自己也看不清。
再也没有什么字眼可以概括一个活生生的人,我就是这么泥沙俱下良莠不齐。
然后,要把这个家搬到北京了。
除了太太的钢琴和我的“黑格尔”电脑,就是那些书。我拿着角尺和计算器,仔细计算了一下这些书的总体积,然后得出一个结论:要把这些书装在纸箱里迁移,共需要五六十个容积为零点四立方米的纸箱。
我叫了一辆出租车,几乎走遍城市,终于找到一个纸箱厂。与厂家一番交涉,发现适合我用的纸箱只有一种,箱外印的字是“梦中情人超级保险套”,四百磅黑体字,加粗三级,右倾二十五度,阳字立体,格外有气势,看了就让人性起。
站在高大的厂房里(得有四层楼高),看着一垛垛的纸箱平放着堆到房顶,不得不感慨国人对其需求量之大。我当时脑子飞速地运算了一下,平均每一秒中,这世界上有多少对男女在做爱?天,我居然产生了一些诗意,诗风恰似里尔克(28)。
将六十个纸箱运回家,开始装箱、编号、用胶带封好。战斗了整整一天,排满一堵墙的书架终于空了。当年一起往马桶里撒尿的另两头男人,一个已经离婚,一个已经离了两次婚,他们的书架早不知失散到何处,我家这块最后的风景,也在时间的河中消散了。
清晨,石家庄的一家搬家公司将这些箱子搬到朋友提供的货车上,一路飞奔,到达北京,然后是北京的一家搬家公司守侯在新家的楼下,两位朋友也应召而来。
当那些“梦中情人”的超级纸箱被堆在楼门口时,邻居全侧目相看,过往少妇全饶有兴趣地盯着俺们的裆部,我们的脸迅速羞红。
把纸箱一个个拆开,将一摞摞书摆到书架上,顺便掸掉上面的灰尘,偶尔翻几页,忆起当初买它读它时的情景,发觉这次搬家还是挺好的。
书来了,家才家。
在北京安顿下来后,我发现了自己的贱:石家庄的家很小,却能很舒服地躺着看书,北京的家宽敞了许多,却经常是一个人躲在最角落的阳台上,呆呆地思考人生,不知所终。难道真的是越空的地方,人就越虚?
不管怎么说,书还是要读的。印地安纳·琼斯系列的《圣战奇兵》一集,琼斯父子被德国兵抓住。一个德国军官轻佻地用手里的一枝钢笔抽打着老琼斯的脸,老琼斯忍无可忍,猛地将其手中的钢笔夺下来,瞪着他狠狠地说:“你要多读两年书,就不会这样了!”老琼斯由肖恩·康纳利饰演,气度威严,那厮灰溜溜地收回了手,脸上的肌肉群组成“尴尬”两个字。
尽管我现在更多的时间献给了影碟,但对书还是有特殊感情的。《星际迷航》中有一集,敌人攻上了“企业号”飞船,船长带着一个美女东躲西藏的,最后进了图书馆。只见他拿出一个芯片,说是一部什么小说,然后插进去,诺大的图书馆马上成了一个三维立体电影世界,演绎着小说中的故事,他们得以混迹其中。这一段看得我很是气闷——难道未来文明高度发达后,所谓的读书就是看电影?他们难道就不知道文字的魅力和多义性是任何图象都取代不了的吗?他们难道就不担心将小说拍成电影的导演是张艺谋或张纪中吗?娘的!
写到这里,我不得不也骂上自己一句,我是在写读书的事儿啊,怎么列举的例证都是电影他们家的?娘的!
我转过头,眼光投向身后的书架,心中突然涌起很久没有涌起的渴望。
读书吧,从三十四岁开始。
这个记忆碎片,拉拉杂杂写了快一个月,一边越拖越长越写越多恨自己车轱辘话说个没完,一边不时思考着用什么话来收尾。
再三思量,俺确定了三个结尾。
结尾A(摘自三七《重温》一文):
重温是我的乐趣,并不只是新书中才有新的东西。如果一本书是用作者自己真正的经验和思想写成的,它就和一种完整的人生一样,永远有新的意义等待发现,永远能够拉着我们的手去重新审视自己。这样的书是一个老友,与你一同成长,分享你的秘密,预见你将要经历的一些事情,并用他的故事来安慰你、引导你,允许你享用他的头脑和经验。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对这样的一本书,假如我们也会遗忘,那只是因为我们遗忘了曾经的情感经历,遗忘了我们拥有过的一些东西,正如我们通常遗忘贫贱之交一样。
重温,我们会吗?我们不会的。除非到了人生的终点,在那个挂钟不停地计算我们的时间的夜晚,那个不再有早晨的夜晚,我们也许会被内心的冲动从梦中惊醒,打开手电,来到放杂物的屋子。我们在找什么?在尘土和蛛网下有一本书。当僵直的手指翻开那些发黄的书页时,我们的热泪会夺眶而出吗?
结尾B(摘自俺曾经写过的一个贴子):
我是相信年龄这种东西的,现在的我,就是一个三十四岁男人的心态。
二十四岁的我,喝酒是为了以后喝更好的酒,读书是为了以后自己个儿写书,交朋友是为了以后有更有面子的朋友,和女孩交往是为了以后能跟她做一辈子这样的事情。
但是,如今的我已经三十四岁了,我喝酒就是因为喝酒的感觉挺好我就想喝,读书就是因为那本书闯入我的眼帘我就想读它,交朋友是因为那个人让我想跟他在一块坐会儿,和女孩套磁是因为我想看到她的笑脸,哪怕只是现在,一个略显长久的瞬间。
我要的生活已经就在我的眼前。我眼前的种种不再是途中的凉亭,过往的街道,甚至就可以做为我死前的风景,死后的坟茔。
在上天结束我的生命之前,让我能看多少就是多少,即使不能把手头的这一本书读完。
结尾C(为满足某种带有强迫症的习惯,凑六句):
这时的我,从事的职业就是出版,深深知道自己造了多少垃圾。每年的全国图书订货会,到处都是“做”出来的书,挂羊头卖狗肉,扯虎皮做大旗,为婊子树牌坊,拿肉麻当有趣。透过那些五花八门的书,我看到的是被造成纸浆的小树苗们在呻吟在哭泣。
这时的我,不再吹嘘某本书很久以前就读过,那就像六岁就开始睡童养媳的阔少爷一样,不具实质内容。
这时的我,不再将一些门面书“漫不经心”地扔在床上,证明着我的口味。对那些难于理解的读物,我要表示出躲之惟恐不及的敬意。
这时的我,不再追求什么印数低的偏门书。其实人这一辈子读不了几本书的,与其把力气用在那些旁门左道上,还不如规规矩矩看完几本口碑相传的名著有用。
这时的我,经常不忍心去逛中国书店(29)。看到那些簇新的旧书,才知道人类的文明成果并没有多少被认真吸收,要不这世界也不至于混蛋成这样。
这时的我,开始打心眼里相信,读书是世界上最不坏的事情。
胡斐的这一刀,到底是劈向结尾A、结尾B,还是结尾C(30)?
注
(1)网上的名称叫“北方影武者”,职业编剧,以博览群书并喜欢掉书袋而在朋友圈中颇有恶名,“鹦鹉”是其昵称。
(2)关于人体结构的素描口诀。
(3)另一种说法是“少不读《水浒》,老不看《三国》”。
(4)作者赵振开,即诗人北岛。
(5)原话为“十七岁女生的温柔,其实是很那个的”(李宗盛歌曲)。
(6)这段话的母本如今实在是妇孺皆知了,出自《大话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