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大全史:四国对德国和奥地利的管理1945-1946年-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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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是不会不知道的,但他们内心产生一种悔恨情绪与爱国主义的冲突,感到抑郁不伸,毫无建树。他们不愿承认错误或请求宽恕,唯恐被视为放弃了德国人的立场。他们很乐意为自己的态度辩护,可是辩护也无补于事,因为他们所缺乏的是精神上的勇气,而不是智力上的信心。盟国唠唠叨叨地对他们尽讲些犯罪问题,而且要他们认罪,这的确是一个错误。越是要他们认罪,越是造成心理上的很大障碍。解决的办法在于不咎既往,共同合作来建设一个新的德国。有一大批德国人真正热衷于建立一个超国家的欧洲的想法,就此而论,是值得予以注意的。这样,一些人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想把他们的爱国主义提到一个更高的水平来解决他们心理上的紧张。
在这些论点中,突出的是全体德国人对纳粹的罪行61承担“集体罪责”的观点。有过这么一个传说,这种论点是英美官方所奉行的原则。事实并非如此。没有哪个指令有过这样的提法,没有哪个高级英、美大臣或部长在讲话中提出过这样的主张。他们所强调的是全体德国人民要对纳粹的行径及其后果分担责任。“责任”这个词,在波茨坦宣言中使用过。英国广播公司费了很大的劲去区分“罪责”和“责任”的意义。前者必然含有谴责的因素,而后者则不然。毫无疑问,驻德军队中的许多下级人员对这两者的区分能力是很差的。“集体罪责”的说法肯定是盟国的个别军官宣扬出去的。但是德国人并不愿为罪责和责任之间的区别而烦心,也不愿去研究个别人的讲话是否代表其上级,这种情况本身是意味深长的。集体罪责是一个考虑极不成熟的概念,很容易加以驳斥。在承担后果这个意义上人人必须分担责任的说法,使得那些设法推卸责任、准备要求获得较好待遇的人都站不住脚了。无庸置疑,集体罪责这一虚构的说法多半是德国人宣扬开来的,尽管他们这样做也许是出于本能而别无意图。他们竟然把大部分盟国评论员引入了歧途。
对坚定的反纳粹者来说,战争意味着一场恶梦的结束。就他们企图进行积极的反抗而论,他们的处境始终是危如累卵,无从得知哪一次敲门是盖世太保光临。就他们保持消极态度、闭口不谈思想而论,他们必须长期克制自己,不让一言一行失慎,从而暴露出自己的态度。由于迫害和移民,他们的人数日益减少。留在本国的许多人,不是锒铛入狱,便是关进了集中营。如果他们露面时不带有神经病或神经抑制症状,那真是个奇迹。但对他们来说,特别对社会民主党人来说,战争结束也带来了失望。故时他们中的大多数对于盟国不亲近他们,拒绝和平试探的一切努力,要求无条件投降,都表示忿恨不平。他们不能相信,一旦战争结束。他们原来的态度是否还能维持下去。他们认真对待这样一种理论,即战争不是在国家之间,而是在意识形态之间进行的。他们希望德国政府交由他们来掌管,而盟国代表则象同事一样在旁协助。事实恰恰相反,他们看到政府为外国军人和行政人员所接管,这些人对德国情况几乎一无所知,往往把所有德国人看成一样。总有一天,许多责任要落在他们身上。然而,他们继续受到和别人一样的战败国国民的待遇,他们所受的困苦、所领的口粮,与其他的人一样。62从长远的观点来看,这无疑是个有利条件,因为这可以使他们不致沾染上太多通敌的污点,但同时这也使人感到痛心,特别是在大多数其他德国同胞也抱着和他们同样的希望,而结果只能认为盟国对他们视若草芥的时候。由痛心而一直想到罪责问题,他们所受到的待遇,好象是集体罪责这一理论所导致的结果。他们和其他同胞一样,认为盟国是持有这种看法的。反对纳粹者当然并不否认罪责;有这样一种怪现象,恰恰是那些负有最少罪责的人最愿意承认有罪。但他们确实剧烈地争辩说,盟国本身也应该受到同样的责备,因为从凡尔赛以后推行的政策促使希特勒攫取政权,并允许他巩固政权的、正是他们,盟国方面没有哪个通情达理的人有理由拒绝承认在这个意义上也同负其咎,那使在负咎多少的问题上还有争辩的余地。但还有其他许多德国人很想抓住盟国承认负多少责任这一点来作为他们推卸责任的借口。一个德国牧师觉得有必要提醒他教区里的全体教徒,一个回头的浪子并未说过:“父亲,我承认有罪,但我的长兄如果不是那样一个伪君子,我决不会弃家出走的。他应该和我受到同样的责备。”许多反纳粹主义者对公开承认他们并无异议的罪责表现得踌躇不决,唯恐人家利用这一点从政治上来反对他们。他们中有少数人勇气十足地对另一个牧师说:“我们知道,在上帝面前承认我们过去犯了罪,会被人在政治上加以利用。但是我们不应该因政治上的考虑而不愿说老实话。”此外,许多真诚的民主主义者和许多最开明的圣职人员对俄国的政策特别敏感,而且很难理解西方盟国为什么那样丝毫不抱怀疑地继续和俄国人合作。最后的结果是,盟国和那些原可以提供主要帮助的德国人没有搞好关系,这种情况鲜有例外。从长远的观点来看,这也许不是坏事,但却使眼前的问题变得复杂化,特别可能使社会民主党的观点长久遭到歪曲。1945年5 月7 日这一天只是标志着征服德国的最顺利阶段的结束。德国人民在人力物力上被击败了。现在的问题是能不能使他们在思想上就范。即使说耍人类抛弃辛苦得来的经历是容易的,但这样做首先需要有意志。德国人具有这种意志的并不多,而认识到他们缺乏这种意志者也同样寥寥无几。他们充其量是暂时不作出判断。特别是有那么多的人过去为了反抗戈培尔,对当63局向他们讲的任何一句话都采取完全讥诮的看法,在这种情况下,怎样才能说得他信服呢?这是占领的基本问题,比军事操练还要重要。这个问题得不到解决,胜利成果将会是昙花一现。
总而言之,事情很明显,许许多多问题将取决于盟国军事管制政府能否成功地管理这个国家,尤其是能否成功地克服明显的物质上的种种困难。没有什么比有能力取得成果这一点最得德国民心的了。然而,在德国人的心目中,成功意味着能给德国一种差强人意的生存条件,所谓差强人意,不是与欧洲其他部分的生活作比较(在欧洲只是部分地实现这一点),而是与德国人过惯的那种生活作比较,以此为根据,一开始就明显地看出,这个问题在某种程度上是办不到的,因为在现存条件下不具备成功的基本要素。回顾一下,在德国防止爆发内战,防止传染病和饥荒的蔓延,所取得的成绩可谓不小。成绩的取得,主要归功于盟国一些军官热情的、计划周到的和无私的努力,也主要归功于英美两国的慷慨援助。可是,在这一过程中,德国人却无动于中,他们用自己的标准来衡量事物,忘记了更多地肯定自由民主,否定失败的希特勒。他们很快发现那些在战时一再自称具有许多优越性的人所存在的缺点。生来就不具有民主习性的中欧人,总是要把意见形成的过程误认为是无意义的混乱现象,总是对于一个制度的试验急于求得速效,然而制度的制定并不是为了这样地取得鉴定的。人们可以有许多正当的理由去批评管制当局,但从被管制方面来的批评意见经常可以总括成这么一点,即他们并没有按照德国人本来会采用的方式来处理问题。还有一点,一切实施从本质上来说总毕竟是非日耳曼人的。其次,许许多多问题要依靠一些不仅反对纳粹,而且十分亲近西方人的德国人,去摆脱伤感主义、自悲和自私以及缺乏客观性,这些都是一个战败民族所容易表现出来的特征。能不能找到足够多的具备这些品质的人呢?他们能够摆脱本身左右为难的影响吗?他们能够进入公共生活吗?能够在其中做出成绩来吗?民族主义思想必然要在几年内发展到反对一切“通敌”分子,他们能够在本国同胞中建立起足够的威信而不受这种民族主义思想的感应吗?既然德国的历史进程阻碍了民主革命的成功,64民主就不得不在战败后借外国的刺刀来推行,而且在1919年至1923年,1929年至1931年以及1945年至1948年这三个时期,既受外国统治又遭经济灾难,这就是德国的悲剧。因而力量对比上的悬殊,一直使民主革命不能成功;有许多人在风险不大的条件下本来是可能乐意支持革命的,但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就一直是灰心丧气了。
但问题还不止于此。在本章的较前部分,我们分析了一些特性,经验证明这些特性在比较狂热的纳粹主义信徒身上经常表现出来。显而易见,只要这类特性在德国普遍存在,就会出现一种趋势,要求德国的组织制度采用与这类特性相协调的形式,有些心理学家宣称,这类特性的终极原因可以从下述情况中找到:一个严厉和暴戾的父亲对孩子和母亲进行极端的统治,而这个父亲却被认为是理想的化身,孩子必须设法仿效他。孩子在试图仿效他的时候,就要抑制本身所存在的与母亲有联系的温柔感情,而能否成功地仿效父亲,这种疑虑又在他们的内心中产生一种不安全感。这种解释似乎过于独创,也过于简单化了,但却有力地说明了德国特性的产生根源在于德国的家庭传统,在于德国的教育制度,也在于其他许多组织制度,使成长中的德国人树立起这种人生观。果然如此的话,只要这些传统和组织制度原封不动,指望根本改变德国人的特性和人生观则是白费心机。着手改革那些组织制度的盟国官员们只想运用社会科学调查的结果来对形势施加压力,他们始终没有低估行将遇到的重重困难。但他们非常清楚,他们不能指望他们推行的改革会扎下根来,除非他们能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