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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国民党下台内幕-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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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组织架构 
  亲民党的组织架构主要分为中央与地方二级制,各级组织以各级委员会为最高权力机关,执行委员会为执行机关。 
  (一)“全国委员会”。为该党最高权力机关,会议每年由党主席召集一次。“全国委员会”主要由曾任或现任各级公职、“民意代表”、各级党务干部以及各界具有代表性的党员组成,名额约400人左右。主要职权有:修订党章,议定党纲,听取并检讨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罢免中央执行委员,议决本党重大政策议案。 
  (二)主席。由全体党员直接选举产生,任期2年,连选可连任。副主席若干人,由主席提名,报请“全国委员会”备查。2002年5月15日,在亲民党首次举行的党主席选举中,同额竞选的现任党主席宋楚瑜以9946%的超高得票率顺利连任。目前副主席为宋楚瑜在2000年“总统”选举时的副手张昭雄。中央党部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由主席任免。中央党部并设中央咨询委员会,设咨询委员若干,由主席聘任。中央党部下设政策研究中心、组织部、文宣部、行政部、财务部五个单位。 
  (三)中央执行委员会。共设委员21人,除主席、副主席为当然委员外,其余19名皆由“全国委员会”直接选举产生,任期2年,连选可连任。其中比例分配为现任“立法委员”9人,现任行政首长、政务官、党务主管5人,“地方民意代表”5人。并规定中央执行委员每星期定期召开一次会议,由党主席召集并主持。由于目前亲民党仍属于草创期间,为避免内讧,党内并未选举中执委。 
  (四)地方组织。亲民党成立之后,就开始积极建立地方党部,招募党员。 
  三、政策主张 
  亲民党成立之后,陆续就政治、经济、社会以及两岸关系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主张。 
  (一)两岸政策主张。依循“国统纲领”相关原则,在“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九二共识”基础上,进行两岸协商,惟未来台湾现况的任何改变,皆须经台湾全体人民的同意。依“三阶段整合论”推动两岸关系发展,搁置统、独争议;第一阶段进行经济性及功能性“交流”,开展两岸经贸互惠合作;第二阶段推动两岸“社会互动”;第三阶段则迈向“政治整合”。中共应明确承诺放弃武力犯台,展开两岸互惠平等对谈,确保“中华民国”在国际社会的生存空间。发展两岸经贸,以“全球布局”与“策略性开放”的原则,尽速开放“三通”,发展两岸经贸,善用台湾优势条件,以大陆市场及资源发展台湾经济。 
  (二)政治主张。主张维护“中华民国宪法”,建立权责相符的“宪政体制”,回归“双首长制”的宪政规范;尽速制定“政党法”、“游说法”及“政治献金法”,健全政党政治。 
  (三)经济政策主张。主张解决失业问题,改善投资环境,加速财政金融改革,重振经济发展。厘清政商关系,杜绝一切黑金白金政治,创造廉洁有效率的投资环境。积极创造就业机会,加强劳工职业训练,建立劳资协商网络,兼顾劳工权益与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积极发展新兴关键性产业,辅导传统产业。 
  (四)“防务外交”政策主张。建立全民“国防”,强化科技战力,以“前进防御”为战略目标。发展“多元外交”与“全方位外交”,采务实态度参与国际社会。积极争取加入国际组织,加入区域安全与功能性组织。革新侨务工作,争取海外侨心。   
  新党简介new   
  1993年8月10日,赵少康、王建煊等7名国民党中生代“立法委员”因不满李登辉日益偏离一个中国原则,推行“台独”分裂路线而成立的政党。 
  一、基本情况 
  新党成立之初,一度活跃于台湾政坛,成为国民党、民进党之外的第三大政治力量,并在“立法院”扮演关键性少数的角色。但1997年后,新党因政治主张出现争议内讧不断等原因逐步陷入发展危机,在2001年底“立法委员”选战中,更因同质性极高的亲民党的挤压而走向泡沫化。 
  (一)选票实力薄弱。在1993年底县市长选举中,新党获得554%的选票,一举跨过5%的政党门槛;1994年底省市长选举得票率为770%;1995年底第三届“立法委员”选举得票率为1295%,获得21个席次,成为“立法院”关键少数;1996年初第三届“国大代表”选举得票率为1367%。此后,新党的实力不断削弱,如在1997年底县市长选举中,新党仅获得142%的选票,在1998年“立法委员”选举中,新党得票率下滑至706%,仅获得11个席次;在2001年县市长及“立法委员”选举中,新党仅在“立法委员”选举中获得1个席位,得票率降至261%,因未跨过5%的政党门槛而走向泡沫化。在2004年“立法委员”选举中,新党当选1席。 
  (二)党员人数少。由于新党在成立之初自我标榜为“柔性政党”,因而党章规定,党员享有充分的自主权,随时可以加入或退出,也不必交纳党费,导致新党缺少实质意义上的党员,大多为认同新党的“义工”和“精神党员”。在新党实力鼎盛的时候,新党自己号称“精神党员”达到6万人,目前党员总数仅有千余人。 
  (三)政党认同度低。新党在成立之初的政党认同度高达10%,最高峰为15%,但之后认同度逐年下降,目前仅维持在2%—3%之间。 
  二、组织架构 
  新党在成立之初因经费缺乏,为了在组织形式与国民党、民进党进行区隔,并未设立中央党部和地方党部等党务机构,其组织原则是“以议会为中心,民意为依归,选举为手段”,中央设立“立法院党团”、“国民大会党团”和“竞选及发展委员会”,地方设置县市“竞选及发展委员会”,主要通过“全体公职人员大会”以执行党章、政纲的修订工作。 
  “竞选及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党的决策与具体运作事务,主要由“立法院”党团成员、直辖市议会党团成员,各地“竞选及发展委员会”召集人、县市以上行政首长及议会正副议长等人组成。“竞选及发展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委员互选产生,任期1年,可连选连任。召集人对内总理党务,对外代表该党。“竞选及发展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处理该党经常事宜。 
  2001年“立法委员”选举走向泡沫化后,新党开始进行改造,决定向刚性化发展,2002年9月新修订的党章中规定:党组织分为中央及地方二级制,“中央”设置“全国委员会”,地方依党员人数及功能设地方党部或特种党部,海外另设海外党部。各级党部依实际需要设立幕僚单位与工作会,处理各级组织授权的事项。 
  (一)“全国党代表大会”。为该党最高权力机构,主要职权为选举“全国委员会”委员,决议“全国委员会”所提党章修正案,罢免党主席,议决其他事项。 
  (二)“全国委员会”。为该党最高党务常务机构,“全国委员会”人数最多不得超过31人,主要职权为选举党主席,监督协调党务推动,对重大人事的任命案行使同意权等。 
  (三)主席。由“全国委员会”委员互选产生,任期1年,连选可连任一次,党主席对内总理党务,对外代表本党。全委会置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3人,由党主席提名,并经全委会同意后聘任之。新党现任主席为郁慕明。 
  三、政策主张 
  新党在“建党宣言”中明确标榜将发挥“革新政治、安定政局、制衡两党”的作用,认同孙中山先生的理念,追求民族统一、政治民主、民生均富的目标,坚守公义、平等、安全、务实、干净的原则。 
  在两岸关系方面,新党主张中华民族应固守原有之疆域,守死不去,一寸山河一寸血,不容异族染指,亦不容分裂国土。坚决反对“台湾独立”、割裂民族脐带。在发展两岸经贸方面,主张开放两岸直航,促进全面交流;保障台商权益,争取大陆市场;建立互利共生的“大中华经济圈”。在政治方面,反对专制政治,反对独裁,主张实行“内阁制”,反对黑金贿选。   
  建国党简介new   
  1996年10月6日,岛内“激进台独”分子因不满民进党淡化“台独”色彩进行政党转型,而组建所谓的“建国党”。 
  一、基本情况 
  建国党成立后,由于其“激进台独”主张受到岛内绝大多数民众的强烈反对,该党成立后并没有取得预期的发展,不仅在接下来的1997年县市长、1998年乡镇市长选举中以惨败告终,而且在1998年底的“立法委员”选举中仅取得1个席次,获得144%的选票,快速走向泡沫化。2000年3月陈水扁上台后,该党某些成员开始回流民进党;2001年8月台联党成立后,该党在岛内的“激进台独”地位进一步为台联党所取代,完全泡沫化,其政党认同度一直只有02%左右。 
  建国党在成立前就将自己定位为“革命型政党”,采取“以党领政”的决策模式。其党章规定,决策委员会为党务最高决策单位;主席由全体党员直接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并担任决策委员会主席;副主席1—3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3人,由主席自决策委员中提名,经决策委员会同意后任命。建国党总部组织共有八组五会,分为行政组、组织训练组、活动组、新闻资讯组、教育文化组、国际关系组、原住民族组、财务组、决策委员会、纪律委员会、推展委员会等。 
  建国党现任党主席为何文杞,副主席为黄玉炎。决策委员会共12人,分别为蔡金龙、陈建佳、韩明荣、李政宪、周朝陈、蓝天山、柯文杞、苏顺荣、高金郎、吴由丰、刘明松、林安亨。行政部主任为涂泰杰,组织部主任为吕月娥,政策部主任为蔡汀美,文宣部主任为曾如美,法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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