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学徒1-15-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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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所知道的东西。”后来,她心甘情愿地嫁给他的长子,得到了雅范王后的封号。
我醒来,阳光照在我脸上。有人进过我房间,打开窗扇迎接白昼,还在箱子上放了脸盆、毛巾和一壶水。这些东西令我感激,但即使是洗了脸我也没有比较神清气爽。这一觉睡得我迷糊迟钝,想到别人可以进我房间、随意走动却不会吵醒我,让我觉得颇不自在。
我猜得没错,窗外就是海景,但我没时间仔细欣赏。我瞥一眼太阳就知道自己睡过头了,于是连忙穿上衣服匆匆下楼到马厩去,没有停下来吃早餐。
但博瑞屈那天早上没什么时间给我上课。“你回城堡里去,”他建议我。“急惊风师傅已经派布兰特到这里来找过你了,她要给你量身做衣服。你最好赶快找到她,她可是人如其名,如果你打乱了她一整个早上的安排,她是会不高兴的。”
我小跑回城堡,前一天浑身的酸痛全都回来了。虽然我很怕找到这位急惊风师傅让她帮我量身做一些我确信我一点都不需要的衣服,但是今天早上不用骑马也确实让我松了一口气。
我从厨房一路问人,终于在跟我卧房隔几扇门的一间房间里找到了急惊风师傅。我胆怯地停在门口往里面探头探脑,看见三扇长窗让房内充满阳光和咸咸的微风,一侧墙边放着一篮篮线团和染色羊毛,另一侧墙边的高架上摆满了彩虹般色彩缤纷的布匹。两名年轻女子隔着织布机交谈,远端角落有一个不比我大几岁的男孩,正随着纺轮不疾不徐转动的节奏摇晃。毫无疑问,背对着我、身形宽阔的那个女人就是急惊风师傅。
两个年轻女子注意到我,谈话中断。急惊风师傅转过身来看她们盯着什么瞧,片刻之间我已经落入她的手里。她没有浪费时间自我介绍或问我叫什么,也没有解释她要干什么。我发现自己站在圆凳上,被人忙着翻来转去、量这里量那里,他们不管我会不会觉得窘,甚至好像根本没把我当人看。她对年轻女子说话,把我身上的衣服批评得一文不值,非常平静地说我让她想起骏骑小时候的样子,说我的身材和肤色等等都跟他在我这个年纪的时候很像。然后她拿起各式布匹在我身上比,要求她们发表意见。
“那一块。”其中一个织布的年轻女子说。“那种蓝很配他的深色皮肤,要是穿在他父亲身上也很合适。还好耐辛永远不用见到这个男孩,他活脱就是骏骑的翻版,她要是看到他一定会自尊心完全扫地的。”
我披挂着各式羊毛料站在那里,第一次听到公鹿堡里其他每个人都一清二楚的事。织布女子详细讨论着当初我的存在是如何传到公鹿堡,早在我父亲能亲自告诉耐辛之前,耐辛就已经知道了这件事,并因此痛苦不堪。因为耐辛不孕,虽然骏骑没说过她半句坏话,但所有人都猜想到身为王储的他没有子嗣来继承头衔是多难受的事。耐辛把我的存在视为对她的极致责难,流产过许多次的她健康状况本来就不佳,这下子更是身体和精神都彻底瓦解。骏骑放弃王位除了是要端正视听,也是为了病弱的妻子着想,把她带回她出身的温暖和缓地区去。听说他们在那里的生活优裕舒适,耐辛的健康慢慢有了起色,而比以前沉静许多的骏骑正在逐渐学习管理他那些遍布葡萄园的山谷。可惜耐辛把骏骑一时有失检点的行为也怪在博瑞屈头上,还说她无法忍受再看到他,可怜的老博瑞屈伤了腿又被骏骑抛下,早已不如过去的意气风发了。以前的他可是会让堡里每个女人经过时都放慢脚步的,如果你吸引了他的目光,几乎每个到了可以穿裙子的年纪的女性都会对你又羡又妒。现在呢?大家都叫他老博瑞屈,可是他明明还是壮年,而且他受到太不公平的对待了,有哪个仆人对主子做的事能插上嘴的?不过,她们想,到头来这一切的结果倒还是不错的,再说惟真当王储不是比骏骑好得多吗?骏骑太正直高贵了,让所有人在他面前都自惭形秽;他修身律己不肯有半点放松,虽然他充满宽大为怀的骑士精神,不会鄙夷讥嘲其他自律不严的人,但人们总觉得他完美的举止像是在沉默地责备其他人。啊,不过后来冒出了这个私生子,嗯,这可证明他并不是他这么多年来假装的那种完人。至于惟真嘛,他可是男人中的男人,一个让人们可以把他当成国王来看的国王。他四处骑马奔驰,跟手下并肩作战,就算他偶尔会喝醉酒或者行事有欠慎重,唔,至少他敢作敢当,就像他的名字一样诚实。这样的男人,人们能够了解、也愿意服从。
这一切我都沉默但贪婪地全听了进去,任她们拿起一样又一样的布料往我身上比,边争论边选择该用哪块布。这下子我更明白为什么堡里的小孩都不跟我玩了。就算这些女人觉得我听到她们对话可能会产生某些想法或情绪,她们也没表现出任何迹象。我记得急惊风师傅唯一对我说的话是叫我洗脖子时要仔细一点。之后急惊风师傅就把我赶出房外,仿佛我是只烦人的鸡,我也终于能到厨房去吃点东西了。
那天下午我继续去上浩得的课,一直练习到我手都快举不起来,手中的杖简直像是神秘地足足增加了一倍的重量。然后是吃饭、睡觉,第二天早上起床继续去上博瑞屈的课。学习占据了我所有的时间,就算有丁点余暇也都得做跟我上课有关的差事,不是替博瑞屈照料牲畜,就是替浩得打扫整理武器室。不久后的某天下午,我发现有人在我床上放了整整三套衣物,连长袜都包括在内。其中两套相当普通,跟我年纪差不多的小孩大部分似乎都穿着那种熟悉的棕色,但第三套则是用蓝色的薄布料做成,胸口用银线绣了一只公鹿的头。博瑞屈和其他兵士身上的标志是一只飞跃的公鹿,公鹿头我只有在帝尊和惟真穿的衣服上见过,因此我诧异地看着它,同时也纳闷那道斜斜划过整个鹿头图案的红色缝线。
“这表示你是私生子。”我问博瑞屈这件事时,他老实不客气地告诉我。“你身上流着受到承认的王室血液,但依旧是私生子。就这样。这只是一种能迅速显示出你是王室血脉、却又不是合法继承人的方式。如果你不喜欢,也可以改变它,我相信国王一定会答应让你拥有自己的名字和纹饰。”
“名字?”
“当然,这是很单纯的要求。私生子在贵族家庭里很少见,尤其在国王自己家更少见,但并不是从来没有过。”他以教我妥善保养马鞍为由,我们在马具间里走来走去,检视所有旧的和没用过的马具。维护及挽救旧马具是博瑞屈古怪的癖好之一。“你给自己想个名字、设计个纹饰,然后向国王……”
“什么名字?”
“咦,你想取什么名字就取什么名字啊!这一套马具看起来是毁了,有人没把它擦干就收起来,上面长霉了。不过我们看看能不能稍微挽救它一下。”
“那样感觉起来不真实。”
“什么?”他把一堆臭烘烘的皮革朝我递过来,我接下。
“如果我自己给自己取名字,感觉起来就不像是我真正的名字。”
“唔,不然你打算怎么样?”
我吸了口气。“国王应该为我命名。或者你。”我硬着头皮继续说,“或者我父亲。你不认为应该这样吗?”
博瑞屈皱起眉头。“你的想法真是怪。这件事你先自己想一想吧,你会想到适合的名字的。”
“蜚滋。”我语带讽刺地说,看见博瑞屈一咬牙。
“我们把这些皮革修理一下吧!”他静静地建议。
我们把皮革拿到他的作业台上,开始动手擦拭。“私生子也不是那么少见,”我提出。“而且城里的私生子都有父母取的名字。”
“在城里私生子是没那么少见。”过了一会儿博瑞屈表示同意。“士兵和水手会到处嫖妓,一般人都是这样,但是王室不一样,任何有半点自尊心的人也不会这样。要是在你更小的时候,我夜里跑出去嫖妓,或者把女人带回房间里来,当时你会怎么看我?现在你又会怎么看女人?怎么看男人?谈恋爱没关系,蜚滋,也没人不许年轻人亲个嘴什么的,但是我见过缤城那里的情形,商人把漂亮女孩或结实小伙子带到市场里,好像他们是鸡或者马铃薯。那些人生的孩子或许有名字,但是除了名字之外几乎什么都没有;就算结婚,他们也不会停止原来的……习惯。如果我有一天找到了适合的女人,我要让她知道我不会再去找别人,也要知道我的孩子都确实是我的。”博瑞屈几乎慷慨激昂起来。
我沮丧地看着他。“那我父亲是怎么回事?”
他突然看起来很疲倦。“我不知道,小子。我不知道。那时候他还年轻,才二十岁左右,而且离家很远,努力要扛起沉重的担子。这些都不是理由、也不是藉口,不过你和我也就只能知道这么多了。”
就这样。
我的生活依照例行公事进行,晚上有时候跟博瑞屈一起待在马厩里,偶尔有吟游歌者或者木偶戏班子来的时候,也会去大厅看看表演,更偶尔会有某天晚上我可以溜到城里去,但第二天就得为睡眠不足付出代价。下午我总是在跟这个老师或那个教练上课。我逐渐明白这些是夏季课程,到了冬天我就要开始上跟动笔写字有关的课。在我到那时为止短短的人生里,我从来没这么忙过,但尽管我的每一天都被塞得满满的,我发现大部分时间自己依然是孤单一人。
寂寞。
每个夜里寂寞都找上我,任我徒劳无功地在那张大床上试着想找一个温暖的小角落。以前我睡在马厩上博瑞屈的房间里,那些夜晚是模糊朦胧的,白天操劳了一天的牲畜在楼下睡觉、挪动、踢腿,那种暖和又疲倦的满足充满了我的梦境。马和狗都会做梦,你只要看过猎犬随着梦中的追逐而呜叫、抽动就会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