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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末世惊情-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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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辰牵着我的手,漫步在海边,笑着说:“不是因为我够特别,你才喜欢我吗?”呵呵,他确实很特别,此时的他是一个气质超群的男子,落日的余晖洒在他的脸上,更加衬托出他的白皙,棱角分明的脸庞,嗯,即使是特洛伊木马里的帕里斯也会自惭形秽吧!

接着,没等我要求,他和我缓缓地说起他的故事。

他是吸血鬼,这点没错,被转化的时候就被发现,和其他吸血鬼有很多的不同,没有血色的眼睛,依然是黑眸,不怕阳光,不管阳光多强烈,当然还有其他的许多天赋异禀……所以,在吸血鬼中他是异类,既招致很多嫉妒的目光,也得到吸血鬼上层的重视。

子辰说说他的身世要从公元1644年算起,那一年李自成攻破北京城,崇祯帝煤山自尽,死前砍断了最心爱的女儿长平公主——九公主的手臂,失魂落魄的崇祯认为女儿已经死了,没有再劈第二剑。五天后,长平公主居然奇迹般的苏醒了过来。当她醒来的时候,北京城已经成了大顺国的天下。李自成见公主居然死而复苏,感到很意外,于是将她交给刘宗敏救治。后来吴三桂引清军入关,公主上书清廷,自请出家,清廷不同意。清朝顺治帝为笼络人心,将其下嫁崇祯生前选好的驸马周显。因公主非男儿身,不会有人拥立她为帝,造成对清廷的威胁,所以还对她赏赐有加。但公主身心都受到极大创伤,始终郁郁寡欢,终于郁闷成疾,婚后仅一年多(1646年)就去世了,那年她才18岁,

可怜如花似玉女,生于末世帝王家。只是她死时已有九个月的身孕。

“九个月的身孕?那孩子后来怎样?那孩子会是你吗?”我插话道,怎么就是这般性急!

子辰微微的点了点头。这样算来,我掰着手指头加脚指头,子辰至少有367多岁了!!天,那他确实比我大n多岁了,嗯,我心安了,不然总有吃嫩草的嫌疑,呵呵!

子辰接着讲道:“公主死后,周家就匆匆下葬了。当时有个明朝太医,医术高明,曾受过崇祯帝很多恩惠,虽改朝换代了,但仍想着长平公主的腹中胎儿或许可以能给崇祯帝多留一些血脉,于是便半夜盗尸,剖开公主的肚子,取出胎儿,那胎儿的脸色已经有些发紫,但还有气息,太医用那些古方手忙脚乱针灸,施药,终于听到了婴儿的第一声啼哭,在当时,这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我听的入了迷,突然肚子叫了一声,嗯,那会只喝了些粥,子辰温柔的笑着:“你饿了,我们回去填饱肚子再讲。”

第一卷 活着 第二十四章 离奇身世

这样风度翩翩、人间人爱、花见花开的子辰竟然有着这样不堪回首、离奇曲折的身世,每个人都有过去,只是有的欢喜、有的悲伤。

饱餐一顿后,子辰知道我的好奇心已经被提到了顶点,与我相拥而坐,一边数着满天星斗,一边讲着他离奇的身世。

呵呵,还记得以前有个高中生曾求我陪他一起看星星,现在一想起也挺好玩的,但我知道,今生今世,我只想子辰陪我。我把头靠在他的肩上,很舒服。

那太医用剖腹产的方式,救出了长平公主的血脉,本是件欢喜的事,只是当时剖棺盗尸是很严重的罪名,更何况是剖开了前朝公主的肚子。所以太医没敢让这孩子认祖归宗,回归驸马周家,而是把这小孩送给了一户姓韩的大户人家抚养,取名子辰。虽不是亲生,也没有帝王家的锦衣玉食,但这户人家对子辰很是疼爱,从小四书五经、琴棋书画,无一不通。呵呵,这说的是子辰啊?我的子辰真的是很完美!嗯,听到这里,我心里乐开了花!

等到这孩子长到十八岁的时候,家里给相了一门亲事,就是太医家的千金,也算门当户对。相亲?天,子辰成亲过?也是,他活了那么久,有女朋友甚至……老婆也是很正常的,我别别扭扭的想着。

这时顺治帝已经到了五台山作了和尚,康熙帝少年天子,但已经兴起了文字上的监狱(奇怪,那三个字怎么打不出来),还没等完婚,太医一家受到亲戚的牵连,由于是亲家,当然也牵连到子辰的养父母家,这次规模虽然不大,但却是诛九族的罪名,很多家庭几乎无一幸免,子辰家早早收到风声,由于养父母年老体弱,他们嘱咐子辰自己逃生,子辰虽万般不肯,但还是被父母推进地道,在他临逃前告诉了子辰坎坷的身世。

看到养父母和太医一家包括未婚妻子的首级,悬挂于菜市口,子辰心如刀绞,这些都是他在这世上仅存的亲人啊!亲生父亲又不可能承认他,家里的房产业都被充公了,子辰开始过着流浪的生活。因为从小在家养尊处优,他的钱很快花光了,家没了,亲人没了……

因为子辰长的帅气,仅18岁就已是玉树临风,185的身材,在街上被妓院老鸨看中,竟被骗去逼他做鸭,就是男妓!

这万恶的清朝,那时候就有鸭了?我的子辰不会……我有些不敢想了,听到这,握着子辰的胳膊的手不自觉地紧了些。子辰感觉到我的变化,笑着说:“呵呵,别急,还没讲完。”

我轻声地“嗯”了一声。

到妓院的第一夜,就有无数女人竞投子辰,那时候来妓院嫖鸭的女人很多,主要是一些王宫大臣的妾或是被他们在外面包养的小三、小四、小五……这些女人趁着老家伙们不在,也出来寻花问柳,这样标致的子辰在她们眼里简直就是天外飞仙。

子辰很想逃跑,但被折磨的遍体鳞伤,妓院打人不会让你见血,因为要有个好的卖相,大都是些像《还珠格格》里容嬷嬷对紫薇的那种手段——用针扎。

天!我知道那种,让人痛不欲生,却又无痕迹可循,我的子辰好惨!

子辰不想向命运屈服,这点颇像他的亲娘——长平公主,还是打算着逃跑或是自尽之类的。头天晚上,也就是子辰处男之身被破的第一夜,那是个贝勒的大老婆,五大三粗,据说也是个满清的格格,因为她的丑陋肥大,所以他老公在经常在外面沾花惹草。而她也不是省油的灯,也包养了很多的小白脸。子辰是她用五万两雪花银竞标得到的,你可以想象子辰的命运!!我听到这里,指甲已经不自觉地扣到子辰胳膊的肉了。子辰拍拍我手,说:“别紧张,听我说完!”

我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很不好意思,但一想到子辰被那猥琐的胖女人……我想掐死她的心都有。

子辰叹了口气,情形仿佛就在昨天,是我揭开他的伤疤的,“子辰,若是不想说就不要讲了,我不想你伤心。”

子辰苦笑了一下,真的让我很心疼:“没事的!”

十八岁的子辰细皮嫩肉的,竟没有那女人力气大,因为满清的格格也都马背上长大的,一下就被刚进门的她压在肥硕的身躯之下,还哼哼唧唧的说着:“叫啊,叫破了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哼哼!”子辰羞愧难当,正想咬舌自尽,这时,救星出现了!

这个人是个外国的传教士,有些功夫,当时的朝代,康熙大帝,洋人还不是老大,所以他不能用洋人的身份来镇住那胖女人,只是将她打晕了,救出了子辰。

后来子辰知道,这洋人叫斯登诺,是a国情报部门的一个高官,本来是来刺探中国的一些情报的,结果发现清朝已经落后于世界了,因此也没什么情报给a国的,可以a国却以为他背叛了祖国,对他进行了通缉,这样他没办法回a国,就以传教士的身份留在了中国。

斯登诺没曾想会碰到子辰这么优秀的男孩,救出子辰后,两个人一见如故,他很欣赏子辰的才气和悟性,子辰也很欣赏他的大气与机智,他们互相交流着本国的文化,彼此对异国的风俗人情也都有了很深的了解。其实,斯登诺的身份不仅仅是a国的间谍,还是b国的一个贵族,就是我们通常所熟悉的公侯伯子男爵位中的最上面的公爵,而且是被b国女王亲自授予的。

斯登诺很喜欢子辰,想认他做义子,子辰也曾经犹豫过,但一想到自己的身世凄苦——还没出生娘亲就没了,有爹也不能认。养父母和太医一家也都死于非命,确实没有亲人可以依靠。斯登诺虽是个外国人,但却对自己很好,所以子辰就认斯登诺为义父,一起回到了b国。

斯登诺在b国有很多的财产,子辰也被很自然的封为子爵,但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在斯登诺家族朋友中有个德古拉伯爵的后裔,就是惊情四百年中的那个吸血鬼伯爵,他的生死始终成迷,但他的后裔中的一脉和斯登诺家族有些关系,而斯登诺他们并不知道他们家是吸血鬼,这样,走的近了,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这家的吸血鬼把斯登诺和子辰也都变成了同类……

这当然不是子辰他们能够选择的,斯登诺觉得这是家族的耻辱,要活不能活要死不能死的,还要每天残害活人性命吸血求生存,于是他走到阳光下,想要自我了断,吸血鬼是不能见阳光的。看到他熊熊燃烧的身体,子辰不顾自身性命去救他。

斯登诺被救回来了,虽有些烧伤,但很快在鲜血的治愈下愈合了。奇怪的是子辰竟安然无恙,他竟然不怕阳光!而且慢慢的,他被发现还有很多其他的天赋异禀,比如说黑色的眸子,读懂别人的心思,把手触碰到别人身体,就知道这人的过去将来,不怕银器等等。哦,怪不得他书房的那把宝剑的剑鞘是银的,这曾让我一度认为他不是吸血鬼。

半夜了,海风有些凉,子辰的身体也是凉的,我感觉有些冷,子辰很敏感的察觉到了,抱着我运着他的“轻功”顷刻间回到我的了房间,放在床上,在我额头上轻轻的吻了一下:“好好休息,晚安!”

第一卷 活着 第二十五章 幸福敲门

很多时候,幸福来的太突然,反倒让我们不知所措,只是,很多时候,我们害怕甚至怀疑它会不会像流星一样,转瞬即逝。

子辰刚要走,我拉着他的手问道:“子辰,你能知一个人的过去未来,你看看我的命运,我们以后会不会永远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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