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告别天堂 作者:笛安-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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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从小到大,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儿。”
“真的?”
“真的,你知道吗?小的时候我们在你家门口捣乱,就是为了等你出来骂我们的时候看你一眼。”
“那我告诉你个秘密,江东,”她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脸侧了过来。
我紧紧地拥住她,我感觉到她的身体在轻轻地颤抖。她看着我的脸,她看得很深。
“你还记不记得我跟你说我小时候做梦都想在长大后像武艳那样遇上一个戴明?我心里的‘戴明’,从那个时候起,就是你。一直都是。你说你是为了我才跟天杨分手的时候我心里真高兴,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我攥紧了她冰凉的手指。
她轻轻地绽开一个微笑,“江东,你没种。”
“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了不起,方可寒。”
她的眼神一瞬间凌厉起来,她慢慢地说:“亲我一下。”
我的嘴唇滑过她的脸庞,她的额头,她的鬓角,犹豫了片刻,终于在她的嘴唇上停留了下来。那一刹那她闭上了眼睛,她的舌尖伸过来,居然有点羞涩。
“方可寒我——”我的脸贴在她的脖颈上,她心跳的声音暗暗地传来,我狠狠地说,“我该下十八层地狱。”
我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念书给方可寒听的呢?记不住了。好像是有一天,她说起报纸上一篇连载小说马上就要到大结局了,可这两天她总是头晕,于是我说那我读给你听好了。我读完之后发现她的眼神专注得让我不好意思,她说:“你的声音真好听,我都没注意你念的是什么。”
江东和天杨(7)
“你喜欢的话,我就每天念给你听。”我说。
“我不好意思。”她笑了。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等这个机会等了很久了。”她显然没听懂我这句话的意思。
真的,我等了很久了。小时候我听奶奶念书,总是在想:这个地方应该快一点,那个词应该重一点才对,这句话不是这样的,不是这种语气……可是我没有机会印证这些设想。我以为这个机会至少要等到我有了自己的孩子之后才会到来。但是,现在好了。
“你想听什么呢?”我问。
“故事,当然最好是爱情故事。”她笑。
“好说!”
“还有就是——别太长了,太长的故事,我怕听不完。”
于是我们每天黄昏的阅读就开始了。我每天下午下课后赶来,晚自习之前赶回去。刨去来回路上的半个小时,我们有整整一个半小时的时间,真是奢侈了。仪式般地,当我把书摊在膝头,会问一句:“准备好了吗?”她点点头。于是旅程开始。
最初念的是白先勇的小说,《金大班的最后一夜》、《玉卿嫂》、《永远的尹雪艳》、《那片血一般红的杜鹃花》,一个半小时,刚好能念完一篇,都是些女人的故事,像一个个的宋词词牌,寥落的凄艳。
庆生,不要离开我,我什么都肯答应你——我为你累一辈子都愿意,庆弟,你耐点烦再等几年,我攒了钱,我们一块儿离开这里,玉姐一生一世都守着你,照看你,服侍你,疼你,玉姐替你买一幢好房子——这间房子太坏了你不喜欢——玉姐天天陪着你——庆弟——
“对不起。”她打断了我,“你是怎么做到的呀?你自己的声音本来细细的,怎么一下子就这么哑了?真有意思,那个女人快要疯了的那股劲儿,就全都出来了!”
“我也不知道。”我不好意思地笑,“我第一次看的时候就觉得,这个地方只要把声音全都憋在嗓子里就行——语调,语气,速度都不用动。”
“真了不起。”她由衷地赞叹。
然后是张爱玲。《倾城之恋》,《金锁记》。长了些,要分两天才念得完。张爱玲的小说读出声来是再爽也没有的,好多的虚词和开音节的口语词,流畅得很。当我读到《红玫瑰与白玫瑰》,“每个男人的生命里都有两个女人,红玫瑰和白玫瑰……”我和方可寒交换了一个眼神,都憋不住大笑起来。“咱们俩,”我笑着,“恐怕你是红的,我是白的吧——”“他也配!”方可寒利落地总结。
念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的那天,方可寒提起了鲁迅,“初中时候学过《孔乙己》——我就觉得鲁迅这老头子蛮有意思的,可是,他写不写爱情故事?”
“这个——有!”我想我的眼睛亮了。
第二天,摊在我膝头的便成了我头天晚上翻箱倒柜找出来的《伤逝》。
鲁迅寂静的调子把我的声音也变得寂静起来。
好的小说是可以听的。我的意思是当你把一篇好小说逐字逐句地诵读出声时,你甚至可以不用去理会它在写什么。因为它的字和字,词和词,句子和句子之间有种微妙的声音的跌宕起伏,在一篇坏小说里你肯定不会发现这个。而且,一个作家可以写各种各样的故事,可以用各种各样的表达方式,可是这种声音的跌宕是改变不了的,就像DNA密码一样。
比如鲁迅,读出来你就发现,他小说的调子永远像冬天深夜的海面,充满了静静的波涛声,就连绝望也有很强的生命力。用方可寒的话说——在我念完《伤逝》的那天她问我:“鲁迅是不是天蝎座?”我问为什么。她说:“星座书上说,天蝎座的人外冷内热——我觉得蛮像鲁迅的。”其实她说得有道理,可惜,鲁迅是处女座。
再比如张爱玲,她的调子是京戏的调子。乍一听风情万种哀而不伤,其实悲凉和爱都在骨子里。与其说我用我的声音诠释这些不同的调子,不如说这些调子自然而然地把我的声音塑造成了不同的模样。那是种绝妙的体验,对我对方可寒都是。
有一天我照例把书摊在膝头,问一句:“准备好了吗?”
她没有像平时那样用力地点点头,她只是看着我。她真美,她的眼睛幽黑,像两滴深夜。她说:“宋天杨,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怎么你们最近都问我这个?”我笑了。
“还有谁?江东?”
“嗯。”
“其实我是想问你,你这样对我,是为了我,还是为了江东?”
“我哪有那么伟大?我是为了我自己。”
“那就好。”她舒展地笑了,“这样我才能安心。”
然后她说:“宋天杨,我爱你。”
“酸死了你!”我叫着。忍受着心里那由温暖和快乐引起的重重的钝痛。
“好,现在准备好了吗?”我重新问。
“好了。”
那天我们读的是张承志的《黑骏马》。
好像经典爱情故事总是以悲剧收场,看多了让人不得不怀疑,这到底是因为人们偏好绝望的爱情,还是“爱情”这东西本身令人绝望?多年之后,小马驹长成了黑骏马,奶奶死了,美丽的情人老了。
“你知道吗?”我对她说,“第一次看结尾的时候,我都哭了。萨米娅,她简直就是个女神。”
江东和天杨(8)
“只可惜这个女神是男人们一厢情愿地造出来的。”方可寒静静地说。
我愣了一下。
“你看,”她来了精神,“所谓‘女神’,就得宽宏大量,就得忍辱负重。宽容的是这些没出息的男主角,忍他们的‘辱’,负他们的‘重’,还不能有怨言,最后被他们感激涕零地歌颂一场才算功德圆满。凭什么?”
“可是——可是这毕竟是一篇好小说啊。写得多棒。你不觉得?”
“当然觉得。我不是针对它,只是,没劲。”她有些窘地咬了咬嘴唇,那是我第一次在她脸上发现一个小女孩的表情。
“那好吧。从明天起,咱们不讲爱情故事了,我给你念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怎么样?只不过长了点儿,得好几天才读得完。”
阿尔伯特·加缪和他的《局外人》就这样姗姗来迟。像所有的名角儿一样,是用来压轴的。
“你知道吗?”我告诉方可寒,“加缪是我除了江东之外,最喜欢的男人。我看过的所有其他小说,不管写得多好,我都觉得那是在描述生活,只有加缪,他不是在描述,因为他的小说,就‘是’生活本身。好,”我凝视着她有点困惑的眼神,“准备好了吗?我要开始了。”
“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在昨天,我搞不清。……”我该选择一种什么样的声音呢?加缪的调子里充满了短促的,喘着粗气的,荒凉的力量。我的加缪是在阿尔及利亚长大的。那里的人说一种就像太阳和荒原赤裸裸相对的、倔强的语言,我总觉得这是决定这力量的直接原因。
默尔索的妈妈死了,默尔索没有哭。默尔索守灵的时候吸了一支烟,喝了一杯牛奶。默尔索送葬之后的第二天就跟玛丽睡了觉。邻居老头辱骂着和他相依为命的老狗。默尔索杀了人。
方可寒的眼睛一亮。她说:“越来越有意思了。”故事刚开始的时候她还偶尔露出不耐烦的表情,现在她却是聚精会神的。
默尔索上了法庭,默尔索被指控为恶棍因为他妈妈死了他没哭因为他守灵时抽烟所以他一定是故意杀人死有余辜。既然已经死有余辜了那就让他死吧,默尔索被判处死刑,法官说,以法兰西人民的名义。默尔索说大家都是幸运者,因为所有的人都会被判死刑。
来了,我是说结局,我终于等到了它。
我的声音因为这长久的等候变得温柔如水。就像是经历了很长的一番跋涉,我期待着,那个结局能和方可寒不期而遇,就像和小学五年级的我一样。好吧,别紧张,你不用修饰自己的语气,不用那么刻意,你的声音早就在胸腔里酝酿了这么多年——我是说,为了这最后一段而专门准备的,独一无二的声音。
……我筋疲力尽,扑倒在床上。我认为我是睡着了,因为醒来时我发现满天星光洒落在我脸上。田野上万籁作响,直传到我耳际。夜的气味,土地的气味,海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