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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拉克西丝 - 棋逢对手-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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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他常听圈子里的人说,汪家大小姐找了一个如何能干的未婚夫,只可惜,却是见面不如闻名。   
  狭路相逢…2   
  魏平开车带着林嘉音几乎横穿了本埠的大半个市区。 
  不过,望着眼前色香味俱全的菜肴,林嘉音决定把方才被饿得饥肠辘辘的怒气暂时抛在脑后,把每道菜都尝了一口,她不由暗自感叹,凭心而论,虽然多年未见,但魏平对她的口味还是非常地了解。 
  “好了,说吧,找我有什么事?”吃到七成饱,林嘉音放下了筷子,嘴角扯起一道弧度,她不是小孩子,当然不可能天真地以为多年后重见,他找她只是吃顿饭这么简单。 
  魏平却没接话,只是看着她,眼神专注,与以前似乎并无分别——他是她大学时的学长,两人不同系,认识于一次社团活动,然后便是三年恋爱……他毕业出国……汪秋星出现……两人分手……严格来说,现在的他与五年前并无太大区别,他本就长得出色,如今,除了原本的书卷气外,更多了几分成熟魅力,但这些,已经不是林嘉音会关心的了。 
  “你最近……还好?” 
  两人之间静默了很长一段时间,却没想到他开口的第一句话是如此的没创意——林嘉音眨眼,笑得从容:“我很好。” 
  魏平看看她身上的简单穿着,再瞄了眼那个挂在她椅背后的牛津布大包,不动声色地皱了皱眉头,又问:“你……什么时候回的国?” 
  “半年前。” 
  见到她似乎有些意兴阑珊,回答都很简短,魏平不由开口道:“当年的事……” 
  “魏平,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当年的事情既然已经过去了,就没有再谈的必要。”林嘉音显然没有了继续多聊的兴致,她掏出手机看了眼时间,露出一个抱歉的笑容:“对不起,下午还有两个采访,我必须先走了。” 
  “嘉音!”魏平情急之下,不由提高了声调,一把抓住她的手腕,随后仿佛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压低了嗓音道:“留个联系方式好么?” 
  林嘉音低头,视线落在彼此交握的手上,他的掌心温度比她的肌肤略高,手指修长有力、骨节分明——当年,正是这只手牵住了她,笑称“一辈子都不会放”,那时的她信以为真——可到头来,还是一场海市蜃楼,虚幻的爱情毕竟抵不上现实。 
  “好。”她收回有些远移的思绪,从包里抽出一张名片,放在他的面前,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去。 
  魏平望着那张放在雪白桌布上的小卡片半晌,脸上神情几多变化,最后长叹出一口气,缓缓将写着“林嘉音”三个字的名片收入口袋,正想招手叫侍者来结账,却不防身后传来一个低沉带笑的男子嗓音。 
  “真巧,魏总,居然在这里又碰上了。” 
  魏平扭头看去,这才发现在自己身后正走来几名男子,为首之人身穿藏青色西服,站在那里,自有一股沉稳风范。他一怔,便反应极快地站起身来,笑着伸出手去:“顾总,没想到会在这里遇上。” 
  “的确没想到,真是幸会。”对于方才见到的一幕,顾醒其实也有几分意外。 
  离开天星大楼后,因为距离登机还有几个小时,便有助手提议去尝尝本地特色的饭菜,还推荐了这家饭店,却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汪家的准乘龙快婿,正神情暧昧地握着一名女子的手,两人低声不知说了什么,那女子放下了一张名片离去——这种事情,在他所处这个圈子里可说是司空见惯,大家都心照不宣,不过如魏平这般在大庭广众下就如此明目张胆的,还真是少见。 
  顾醒有些不以为然地想到,伸出手去与魏平轻握了一下,不由想到方才那位与他擦身而过的女子,看她的背影以及挎着的那个蓝色大包,便知道是之前坐在那辆黑色轿车上的人——他的记忆力极好,可算是过目不忘,纵使只有一瞥,也已经足够。 
  在他看来,那名女子的长相称不上美丽出众,也不妩媚动人,甚至连基本穿着打扮的品位都没有,与汪秋星完全没得比,也不知这魏平到底是看上她什么了。 
  林嘉音走出饭店,外头的雨似乎又大了点,她开始后悔为什么没带伞出来——类似的事情,几乎每隔几天就会发生一次,尤其是在这雨水特别多的春季,就算是听了天气预报,可是只要早上没看到下雨,就绝对不会把伞放到包里。对此,曾有好友精辟总结,说穿了,其实就一个字,“懒”。 
  不过,既然都这样了,干脆就“懒”到底罢。 
  她上了出租车,向司机报了地址,细如牛毛的雨丝打在车窗玻璃上,不久就蒙上了一层雾气,连带着外面的景物也开始朦胧,空气里飘散着一股湿漉漉的味道,让人浑身都觉得难受——离开这个城市不过六年而已,她竟已经有些不适应这种天气。 
  手指在车窗上来回无意识地划来划去,刚才见到了魏平,连带着那些被沉淀在最深处的回忆,也一点点被翻动了上来,那时人人都盼着能快些毕业,却不知大学生活才是最纯真无虑的日子。一旦走出校园,外头那些诱惑令得很多人都开始改变,其中也包括了魏平。 
  说起来,魏平在大学里也是风云人物,他是直升保送生,又弹得一手好钢琴,人长得斯文,书卷气十足,身形修长,家境也算不错,毕业后直接去了美国读研——若不是因为这个,林嘉音当初也不会一心拼命考试,并申请了与他相同的一所学校,只是没想到,那年暑假,她才拿到签证,正在满怀欣喜地整理行李,魏平却已经带着另一个女子,出现在她的面前。 
  她知道魏平对她很好,可说得上是宠溺了,身边的同学都羡艳她能找到这么一个出色的男友,但魏平的父母却一直不怎么喜欢她,因为觉得她年幼丧父、家境不好,每每看她的目光中多少带了点轻蔑之意,也屡次在她面前提过两人“不相配”——在他们心目中,魏平以后是要有大出息的,该当娶一个能对他有所帮助的女子,汪秋星便是在那种情况下出现的。 
  其实说起来,如今的林嘉音心里对汪秋星并没有多少恨意,当初也曾怨恨过、也曾不平过,但多年后回头再看,反倒有了丝了然,当初真正的决定权是在魏平手里,是他放了手、移情别恋,汪秋星的出现不过是个契机——倘若没有她,恐怕日后也会有其它的李小姐、张小姐,既然能少奋斗二十年,哪个男人会舍得放弃这种送上门的机会;更何况,魏平也的确算是一个很有“上进心”的男人。 
  其实有一句话是最好概括的,虽然很俗,但无论如何,总是真理,只是当初的她不信而已:在面包面前,爱情总是软弱无力的。 
  细雨仍在淅沥下着,出租车终于停下,司机转过头来问她:“是不是这里?”林嘉音点头,付了车费,也不管深色玻璃落地门的黄铜门把手上挂着“营业时间:下午五点至凌晨两点”的牌子,大摇大摆地推开门走了进去。 
  挂在门背后的铜制风铃左右摇晃起来,发出一阵杂乱的声响,吧台旁,正在擦拭酒具的年轻男子看了她一眼,面无表情,点头道:“你等等,我上去叫老板娘。” 
  林嘉音选了一张靠近壁炉的深红色沙发,大咧咧地坐下,没多久,就听到有“踢踏”地脚步声从上头传下来,越来越近,头顶的灯光亮起,然后便是一个女子低哑慵懒的嗓音:“你个懒人,又来我这里打秋风呀。” 
  “我想吃山楂片。”林嘉音整个人陷在沙发里,牛头不对马嘴,笑眯眯地接口。 
  “嗤,什么不好吃就喜欢吃那种东西。”话虽如此,那女子还是回头对着那年轻男子吩咐道:“去给我们林大小姐端两盘山楂片来。”说话间,她已经来到了林嘉音面前,猫一般的眼,黑色大波浪长发,肩上松松垮垮挂着条深蓝色羊绒披肩,底下是碎花白衬衫和一条直落脚踝的宽松黑色长裙,她只是静静站在那里,就已经令人觉得风情万种。 
  “你是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吧,又碰到什么事了?”方莹捡了一张离她最近的沙发坐下,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林嘉音表情无辜地眨眼,低声嘟囔:“人家哪有……” 
  “少在我面前来这套。”方莹拨了下头发,又打了个呵欠:“还人家呢,每次你用这种称呼,总会让我起一身的鸡皮疙瘩……不说是吧?那你自己一个人在这里吃山楂片,我继续上去睡觉了。” 
  “好吧好吧……”林嘉音举起双手表示认输,在方莹这只狐狸面前,她的心事总是无处可藏,沉默了片刻,闷声道:“嗯,我今天碰到魏平了。” 
  “魏平?”方莹正在点烟的手顿了顿:“那个负心汉也回来了?” 
  负心汉……林嘉音决定不对这个叫法做出任何评价:“嗯,今天去采访的时候碰到的——那个天星房产,是汪秋星家里的……” 
  “然后呢?”方莹追问。 
  林嘉音努力保持着面色平静,淡声回答:“他请我吃了顿午饭。” 
  “再然后呢?” 
  “……没了。” 
  “就这么点小事,也弄得一副惊天动地的模样。”方莹吐出口白烟,横了她一眼,带着几分不满:“不就是一个破男人请你吃了顿饭,也值得来烦我?” 
  林嘉音无语,抓起面前的山楂片往嘴里送,她用力咬咬咬,仿佛在发泄——唉,就知道方莹嘴里说不出什么好话,她到底是哪里搭错了,自己送上门来给她毒舌? 
  “不过呢,不是我说什么,嘉音,你年纪也不小了,这身打扮也好换换了,老这么穿你不觉得腻吗?话说回来,你不会因为一个魏平,受了点伤,就打算这辈子都不再找男人了吧?” 
  林嘉音终于忍无可忍,她抬头,笑嘻嘻地一字一句道:“方莹,我有没有说过……你真是越来越像我老妈了。” 
  “林、嘉、音,你敢给我再说一遍!?” 
  吧台后,在认真擦拭酒杯的男子,看着里头那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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