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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金萱-腹黑裴经理-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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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黑裴经理 作者:金萱  
这个新上任的顶头上司怪怪的耶!  
真不知是人太好,还是怪人一个,  
不许她带工作回家做,却可以天天搭他的便车到他家加班,  
隔天早上再去她家载她上班,还附赠他亲手做的美味早餐一份,  
而他这么做的理由竟是──  
这样她才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把工作带回公司,不被别人发现,  
喔!经理说的是,反正经理怎么说,她就怎么做,  
只是周末时,他会突然载着她到处乱跑,看山看水吃好吃的,  
偶尔她累到在他家睡着,他会把床让给她睡,自己睡沙发,  
这么幸福的日子,她真的超满意的,  
只是这一天,她赫然发现──她的工作做完了!  
既然不用加班,她就没有理由再赖着经理不放,  
只能眼睁睁看着经理离去,为何她的心却怪怪的呢?        
楔子    
  那年,她们才十六岁,就跟每个女孩一样,拥有如梦般的少女情怀,但不同的是,她们格格不入的外表却让她们梦碎,甚至连作梦的机会都没有。    
  十六岁时的她们因同样不受欢迎而物以类聚的成为好朋友,因为她们胖的胖,长得像竹竿的像竹竿,还有一个满脸痘痘的豆花女,和一个近视上千度、不修边幅的睁眼书呆子。    
  举例说明好了。    
  岳姗不是一个智商很高的聪明人,背个课文,别人可能花个十几分钟就可以背起来,她却要花上一整个晚上,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背得起来,所以她一直把「勤能补拙」这句话奉为圭臬,谨记在心,并且身体力行。    
  可是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只是尽一个学生的本份努力用功读好书而已,却莫名其妙的因此遭同学们排挤,说她好假、说她装乖、说她表里不一的惹人厌,让她好伤心。    
  幸好除了她之外,班上还有另外三个人也莫名其妙被排挤。    
  这不是幸灾乐祸,而是好家在的意思,因为这么一来她就有了同伴,不会可怜到一个人孤零零,连一个朋友都没有。    
  因为同病相怜的关系,岳姗、柴霓、段勤心和白婕玉四个人成了莫逆之交。    
  她们为自个儿的小团体取名为四君子,怎知别人却笑称她们为四怪人,还在背后替她们取了一个比一个更难听的绰号。    
  他们叫她书呆子,叫柴霓豆花女,叫勤心瘦竹竿,叫婕玉的绰号尤其伤人,他们叫她女非常,谐音便是女肥熊。    
  十六岁时的她们,人生是黑白而晦暗的。    
  但是俗话说的好,女大十八变。    
  现今二十六岁的她们已不再是「异类」,也与「古怪」之类的词扯不上任何关系。    
  她们正要开始享受人生,也正要鼓起勇气尝试或再度尝试真正的恋爱滋味。    
  我的另一半会是个怎样的人?他会在多远的未来等我呢?    
  她们期待,却又有点怕受伤害呀!              
第一章    
  岳姗很喜欢看书,因为书可以教会她许多人生大道理,不会取笑她笨,更不会说一套做一套的让她无所适从。    
  从小到大她都知道自己不是很聪明,因此做什么事都更加认真努力,可是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她的人际关系始终很差,不管她怎么做都改善不了。    
  小时候为了被大家排挤的事,她一直觉得很受伤。    
  长大之后她对这些事习以为常,也因为逐渐看淡这一切,和学会了顺其自然的关系,她超然自若到一个令人佩服的境界,反倒莫名其妙的使人际关系变得好一些。    
  她长得清清秀秀、白白净净,不是那种会让人眼睛一亮的美女,却很耐看。    
  长发披肩,脂粉未施的清纯模样,常会让人误以为她是刚从学校毕业的社会新鲜人,殊不知她都已经毕业四年了!    
  她在一间颇为知名的科技公司担任业务助理,当初知道她考上了这间公司,好友们都说她是蒙到的,她自己也这么觉得。所以对于公司和这份工作,她总是尽心尽力,把吃苦当吃补,然后不知不觉间,竟也安然无事的在同一间公司里待了四年。    
  四年,真是好不容易呀!    
  她还以为以自己的驽钝,可能连试用期都撑不过,就会被人解雇,没想到她竟然做了四年,真的很值得庆祝不是吗?    
  所以,为了庆祝她的「卓越」与下周二的生日,姊妹们相约在KTV欢庆,从晚上七点,直闹到半夜一点才结束。    
  骑车的婕玉负责送有些醉意但尚未醉倒的勤心回家,而她则负责送已经完全醉到不省人事,刚好家又与她住同一方向的柴霓。    
  她打电话到与公司合作多年的车行叫车,出租车在十分钟后便到了KTV的大门外,司机正好是她认识的陈伯。    
  「陈伯,这么晚了,还没下班呀?」她招呼道。    
  「打算载完这趟就要下班了。倒是妳,加班到这么晚呀?」陈伯笑着问她。    
  「呃,不是啦,是有朋友生日。」岳姗有点小尴尬,所以不敢说寿星其实就是她。「对了,陈伯,我可不可以请你帮个忙,我的朋友喝醉了,在大厅的沙发上睡着了,我一个人扶不太动她,所以可不可以烦麻你帮我?」    
  「男朋友?」    
  「女性朋友。」她失笑摇头。    
  陈伯点点头,阿莎力熄火下车,走进KTV大厅里帮忙抬人。    
  「柴霓、柴霓。」    
  岳姗试着想将柴霓叫醒,不过看她毫无反应就知道自己是白费力气,只好和陈伯两个人一左一右的架起她,将她从沙发上抬起来,一路抬到大厅门外,打开后车门,顿时两个人双双呆住——    
  只见一个男人双眼紧闭坐在出租车后座里。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意外,两个人都被惊得呆若木鸡。    
  「这位先生,你怎么会坐在我的车子里?」陈伯率先回神,出声问道。    
  车里的男人毫无反应。    
  「先生?先生!」陈伯稍微提高了点音量。    
  对方仍旧一动也不动。    
  岳姗闻到一阵酒味,不是来自身旁的紫霓,而是来自车里的那个男人。    
  「陈伯,他好像也喝醉了。」她蹙眉,然后问:「现在怎么办?」    
  陈伯皱紧眉头。「从另一个门上车,我们先把妳朋友扶到车里。」    
  岳姗点头,两个人合力抬着柴霓绕过车尾,从车子的另一边,将柴霓扶坐进后车座里,关上车门。    
  「现在呢?」她看向被占据的另一侧后座。    
  「帮我把那个男人从车子里抬出来。」陈伯说,再度绕过车尾,朝那不请自来的男人走去。    
  岳姗愕然的眨了眨眼,赶紧追上去。    
  「等一下,陈伯。你说要把他抬出来,要抬去哪里?他已经醉到不省人事了,我们又不能随便把他丢在路边。」她摇头道。    
  「那该怎么办?」陈伯反问她。    
  岳姗眉头紧蹙的犹豫了下。「我们先送我朋友回家,说不定待会他就会自动醒过来,到时候你再问他家住哪里,再送他回家就行了。」    
  「如果他一直睡,叫不醒呢?」    
  「你可以把他送到警察局或最近的饭店,我会给你车钱。」    
  「好吧。」陈伯又犹豫了一下才点头同意。    
  岳姗顿时松了一口气。    
  她就是做不出把一个不省人事的人丢在街上这种事,如果陈伯坚持己见的话,说实在的,她也没办法阻止他,但是绝对会为此良心不安一辈子。    
  幸好陈伯愿意采纳她的建议,真是太好了。    
  上车后,她告诉陈伯柴霓的住址,第一站先送好友回家。到达柴霓家楼下,当然还是得劳烦陈伯帮忙她抬人。    
  为此,她已经决定要付给陈伯双倍甚至三倍的车资。    
  第二站,她请陈伯送她回家,途中,她摇了摇身边的男人,企图叫醒他,不过他除了申吟两声外,根本连一点醒来的迹象都没有。    
  「先生,你再不醒来,待会儿可能会被陈伯送到警察局喔。」她威胁兼恐吓的对他说,希望能将他吓醒,不过却逗笑了前方开车的陈伯。    
  「岳小姐,妳别把我说得像个坏心的人一样。」他半开玩笑的说。    
  「对不起,我没有那个意思啦,陈伯。」她急忙道歉,很怕陈伯误会她。    
  「开玩笑的啦。」陈伯哈哈笑道。「不过他还是叫不醒厚?看样子我真得把他送到警察局去了。」    
  「不能把他送到饭店吗?」岳姗瞬间皱起眉头,迟疑的问。    
  「问题是不知道他身上有没有钱,还有饭店不见得会收一个来历不明又醉得一塌糊涂的客人呀。」陈伯叹道。    
  「那怎么办?」岳姗着急的问。    
  「看样子真的就只有送警察局和丢路边两种选择了。」陈伯似假还真的表示。    
  岳姗皱紧眉头,突然有点后悔之前没听陈伯的话,不然把他留在KTV那里,也许KTV的服务人员会让他在大厅的沙发睡上一晚,而待在那里,绝对好过待在警察局或路边一整晚。    
  「岳小姐,妳家到了。」    
  在她懊恼后悔的时候,车子竟已抵达她家楼下。她打开皮包,从里头抽出一千块,却在递出去前,于心不忍的又看了下身旁男人。    
  「陈伯——」她犹豫的开口,想请求陈伯想个办法,可不可以别将他送到警察局或丢路边,怎知才刚开口,便被突然响起的手机铃声打断。    
  是陈伯的手机。    
  「抱歉,我接个电话。」陈伯对她说,然后接起电话。「喂,伯华呀,我在上班呀。什么?你妈昏倒了什么时候发生的事?好,我知道了,我现在立刻回去。」    
  一串惊慌着急的话语后,结束通话,陈伯神色慌乱的转头对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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