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动 by 秋红叶-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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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可以这样?怎么能?黎殇疯狂中,他扯着自己的头发,用力的瞪着躺在浴缸中,也在 恼怒的瞪着他的新收宠物……
“你……你……”黎殇指着那家伙的手指,有些颤抖。
“你怎么可以比我帅?”
没错,那个原本被油黑的污渍整个淹没的大家伙洗净铅华后,竟然是个不折不扣的超级大帅哥!
最重要的是,他帅的程度……硬是比黎殇超越了一大截!
黎殇的自尊心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怎么脏兮兮,恶心巴拉的大型动物,竟然是个可以让任何男人自卑,让任何女人动心的帅哥?黎殇不相信自己竟然会有这种“好”运气,毕竟这种被称为男人公敌的生物不是每天都能碰到的,更何况,他这只,还是从垃圾堆里拣到的!算算看,这几率能有多大?恐怕不比二十四小时之内地球灭亡大多少吧!
想到这里,黎殇心情又好了一些。他决定明天去买彩票!
反正这只超级美型的家伙是他的宠物,靠他养,还要看他的脸色,作为主人,自己的宠物漂亮一些,岂不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黎殇的心情更好了!
第 9 章
心情变好了,黎殇开始平心静气的打量起自己的新所有物。
明显是个西方人。
白瓷一般的肌肤,碧蓝的眼眸,淡金色的毛发,是个纯得不能再纯的西方品种。
高挺的让人嫉妒的鼻子,薄薄的嘴唇虽然有些苍白,但是形状却及其完美。人家说嘴唇太薄的人寡情,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这个帅哥非常瘦,几乎称得上是皮包骨头了,但是……
黎殇神思着看着他肌肤上明显的疤痕,有三处,大腿上一处,胸前一处,都是枪伤,而腰上那处则是刀痕了,这么明显的疤痕,自左胸一直延伸到右侧腰间,若再深一点,必死无疑,那个动刀的人显然要置他于死地!这么恨他吗?
虽然肌肉因为营养不良已经萎缩,但是却仍然紧致均匀。
左臂有一块新鲜瘀青,显然是刚才自己留下的。黎殇提醒自己一会得上一点药酒。
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吗?所有的事情都忘记了?你的荣耀?你的仇恨?都已经忘记了吗?到底出了什么事,夺走了你的记忆,你的智慧,你所有的一切?只能凭自己的本能生存着,原本该是王者的你却要以偷窃维持生命,即使忘了一切,你还是不屑为之,所以有了我这个饲主,你便缠上我?你的本能难道告诉你我是可以信任依赖的人吗?还是你的本能告诉你我,有能力保护你?狡猾的家伙。真是个大麻烦呢!如果想凭借我找回你的过去,你可就大错特错了,我可是会把你藏在家里,你只能乖乖的做一个尽责的宠物!
当然,如果你能凭借自己能力找回你的过去,我是不会拦阻你的!但是,指望我帮忙——别做梦了!
黎殇看着浴缸里,已经有些神智迷朦的家伙,若有所思的笑了。
难得这个家伙撑到现在,明明身上的温度足以煮熟鸡蛋了。对于自己用凉水给一个发着高烧的家伙洗澡这件事,黎殇一点也不觉得愧疚,如果有个人发着高烧还能跟着他跑那么久,又生龙活虎般的打他瞪他,那么,一点点冰水绝对不会有什么影响。
黎殇愉快的决定,看来医生也不用请,他对这个家伙的恢复能力可是有着万分的信赖。轻松的将烧得昏昏沉沉的家伙抗到床上,随便喂了点药片——不知道是不是退烧的,黎殇已经记不清了,谁让黎殇从来没有生过病,那药还是上一任房客留下来的,黎殇很高兴能派上用场。
第二天晚上,黎殇下班回家时,那只动物已经醒来了,呆呆的坐在床角,看到黎殇进来,眼珠才转动了一下。
黎殇看了看地上,床上乱扔的杂物,心里清楚,这只大家伙其实已经把他的房子整个巡视了一遍,他敢打赌,包括他的内裤,这个家伙一定也没有放过。这是一种保护自己的本能,黎殇相信换了自己,也会做同样的事。他们,好像是同类人。
“好了,把这个衣服穿上,别再糟蹋我的衣服了!”
黎殇把刚刚在夜市搜到的衣服仍了过去。
故意挑选得俗得不能再俗的花样,这个家伙穿上竟然别有一番风味,黎殇又开始郁闷,但是想起这个家伙是属于他的,心情又好了起来!
“吃饭吧!”黎殇家里没有冰箱,自然没有库存的食物,这个家伙一定饿坏了。
果然,五人份的食物很快进了那个家伙无底洞般的肚子,然后,发亮的蓝眸又盯上了桌上黎殇带回来的甜品。
“你的鼻子还真灵!”
黎殇将纸带递给他,看到吃得鼻尖上都是奶油的大家伙,竟然说不出的性感。
黎殇不是没有注意到,这个家伙吃东西的速度虽然奇快,但是一点也不狼狈,一举一动都透着一种出奇的优雅,一种属于上层人士的优雅,只有吃那些甜食时有些狼狈,仿佛不曾有人告诉过他,怎样优雅的吃那些粘腻的蛋糕。
黎殇知道,这个人一定有着令人震惊的身份,但是,只要他没有恢复记忆,他只是他黎殇的宠物。
“喂,给你起个名字吧!”
黎殇托着下巴,看着吃得高兴的家伙。他似乎对自己的提议没什么兴趣,只知道吃,真是……
“以后就叫你小白吧!”黎殇笑眯眯的说:“你的皮肤这么白。”而且脑子也不怎么灵光,只知道吃,所以……“记住了,你今后的名字就叫小白了!”
黎殇凑上前,抚摸着小白淡金的发丝,啊!真是柔软,好好摸,不枉他浪费了一大罐洗发水。
“小白乖哦!”
被叫做小白的受害者,也只是抬头看了看笑得更像白痴的新主人,最终还是没有发表意见。
第 10 章
晚上,躺在床上,紧紧的抱着自己的新宠物,黎殇笑得眼睛都快找不到了。
赚到了!真是赚到了!又好摸,又好抱,这个新养的宠物身上凉凉的,夏天抱着正好,对于没钱装空调又超级怕热的自己来说真是个宝贝。原先被迫收养的懊恼早就飞到九霄云外,黎殇觉得自己从来没有做过这么英明的决定!
虽然这只宠物显然不喜欢自己充当的新角色,主人抚摸时会浑身僵硬,主人需要抱枕时会反抗,但是,这都不是问题!不是问题!
黎殇深信大棒与蜜糖,是驯服任何猛兽的不二法门,而他的宠物自然也不例外。经过一番厮杀,再许诺今后会很努力的尽自己主人的义务后,这只宠物终究还是乖乖的屈服了。
黎殇满足的躺在床上,认真的思索着这只宠物还能派上什么用场?
事实上想象终究是美好的,现实则往往是残酷的。
事情应该从今天早上说起。
早上醒来的时候没有什么异常,黎殇睁开眼睛的瞬间,他的新宠物同时睁开双眼。
一大早就能看见帅哥,黎殇的心情是很好的。
可惜这个帅哥不是他喜欢的类型,而且,兔子不吃窝边草,对于这一点,黎殇还是很有原则的。
他记得曾经有一个算命的告诉过他,他命犯孤星,唯一打破这个命运的方法就是——当他爱上与他最亲近的人,并且为他付出生命,如果没死的话,黎殇的后半生一定会幸福的没天理。
听听这是什么话?明明是咒他嘛!所以黎殇很不客气的揍了那个家伙一顿,在经过一番悉心教育后,那个骗子终于承认这样骗人钱财是十分错误的行为,并许诺会用后半生忏悔他今天所作的一切。
皱着眉,黎殇突然意识到,自己并不是一点也不信的,毕竟那个看上去一表人才、不像个骗子、事实上却有骗人之嫌的家伙毕竟将他以前的事说了个八九不离十,如果不是最后这一件说得太离谱,黎殇原本是打算给这个家伙一些钱的——虽然那个家伙一直强调自己并不是专职的算命师,跟他说这些,只是和他有缘而已。
黎殇自问自己没有什么称得上亲近的人,或许真是命犯孤星也说不定,活了二十三年,他连一同分享大床的人都没有,虽然有许多性伴侣,但是通常都是找个旅馆解决问题,发泄完便各自回家,没有什么感情的纯粹肉体的关系,虽然有些冷漠,却省事也省心,如果从这个角度看来,称得上亲近的恐怕只有这个家伙了。
黎殇有些不快的看着头顶大睁着一双湛蓝的眸定定的看着他的小白宠物,不觉皱眉?这个家伙算是人吗?
早上的时间一向都是很紧张的,尤其对上班族而言。所以黎殇思考归思考,该做的事一件也不能少。
首先打电话让巷子东头左转第二家包子店送十个包子过来,然后开始刷牙洗脸。
于是麻烦来了。
黎殇想不起来自己学会刷牙是什么时候的事,也记不起来自己学刷牙时到底创造了什么奇迹,但是小白同志今天的表现,让自认什么世面都见过的黎殇也惊讶的目瞪口呆。
他当然知道小白同志的脑子出了点问题,或许是失忆,或许是脑子完全坏掉了,不过这都无所谓,反正一只宠物不需要有正常人的智力。
不会刷牙?OK!明白!他会教他,毕竟一个总是有口臭的帅哥再怎么帅也不会多讨人喜欢。
“这是牙刷……”
黎殇拿起牙刷,看看表,时间还来得及,大不了不吃早餐。
“这是牙膏……”
黎殇慢慢的讲解,害怕眼前大睁着一双蓝眸,看起来挺聪明的家伙不明白。
“把牙膏涂在牙刷上……然后……刷牙……”
镜子里张着大嘴,满口泡沫的自己看上去比小白还像小白,但是,在这个时候,黎殇也顾不了许多了。
“刷牙有很多好处,可以让你不长蛀牙,你那么爱吃甜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