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一世一诺情+番外 作者:绿枢(晋江vip2012-07-30完结)-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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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没有丝毫结果,谁都不肯服从对方。
我又忘记说了,那个时候我有点胖,好吧,不是有点,是特别胖。
那个他被我放到一边了,我喜欢称他为W,这不是他名字的缩写,也不是他姓氏的缩写,我只是喜欢以这个字母来代替他的存在。
注意到他,狗血到不行,全是我们班主任的功劳,毕竟这个时候我还是一个纯情少女,想着一辈子只爱一个人,这是我十三岁时发生的事。他就是我的同桌W,也是我初中唯一的男性同桌。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他,他长得不算帅,可以归纳到清秀中去,我特别喜欢他将袖子挽起的样子,让我悸动。
我为我自己建造了一个爱情圣地。
美好的爱情,通常都有着吸引人眼球的男女主角,我首先就不符合这要求。
W好像评价过关于X,他不喜欢那种很闹腾的女生,我一心都觉得他和别的男的不同,以此来证明我眼光不错。
事实是我眼光确实不错了,但也太高了,高得他看不上我。
初中毕业的时候,我很狗血的做了一件事,编了165只千纸鹤,很以为感动自己的将每个千纸鹤都写上属于我的字,写了很多心情和喜欢,还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现在想想,傻透了。
我好像让他回家后看,事实上,他在半路就看了,和他一起看的还有班上和他交往不错的男同学。
165只千纸鹤的寓意就是99+66;99代表我对他的喜欢,66代表着也许他不喜欢我,但我祝福他和别人。原来那个时候我内心就有着一股圣母的潜质,别被吓到了,我还干了件更狗血的事。
事情回到高中,我和W没有任何联系,但你想着一个人,总会希望发生点什么。我喜欢在车站看着,因为我会有机会看到W。也看到过一两次,心跳加速,可还是没有勇气走向前去。
直到初中同学聚会,我看到他了,可还是一场没有遇见的遇见。他遇到了他的同学,然后去聊天,回来后发现脱离了大部队,他之后回家了。
再后来,班上有个男生喜欢我,真难得,喜欢我心灵美,因为他夸我可爱,虽然我外表不可爱。开始的时候,我不知道他喜欢我,我把他当朋友;后来,我知道他喜欢我了,我把他当苍蝇,避之不及。
没法,我喜欢美少年。(呸,你自己就一丑货)
也是因为这个男同学的刺激,我向W表白了,我好像是这样说的:我好像喜欢你。
他是这样回答的:我知道。
有然后没有,没有了,我说了句让我自己都抖了的话;我会一直喜欢你喜欢到你有喜欢的人为止。
多煽情,我自己都快哭了,还有人像我这么痴情不。
事实证明,我就一傻大姐,他早就有女朋友了,我去他空间看到的。我很难受,不过我心肠好,只是祝福,虽然还是很难受,还跑到新华书店去看书,看的是郭小四的悲伤逆流成河,于是我不悲伤了,我还没到那种可悲的境界。
然后是我的颓废期,我把它归咎为我失恋了,实际是我这人懒,不爱学习,不过我还是将它看成我失恋后的产物,这样想起来不是我智商问题成绩不好,只不过是失恋了,多好。
初中和我玩得比较好的H还是和我走得比较近,她会偶尔说起W的情况,但我一般不主动问。一次和H出去,当时遇到一个没念高中的同学,他听错了我的学校,当时直接说:连你也考上那学校啊?
真是侮辱人,我凭什么就不能考上,虽然我确实没考上。
这个男生,真是让我毕生难忘,他对我说:也不看看你自己的尊容……
我想我真受刺激了,我凭什么就不能好,我凭什么就不能有人追求,我凭什么就不能考最好的学校。
电视上演的天才都是假货,努力真的很难,至少我复读的一年是这样来辛苦来的。可当别人问起我大学的时候,我很自豪。还有,那一年,我瘦了。我每天在家附近的一条路上来回跑,那路边是土地,种着玉米,那灰落到手上,很痒。但我每次都会跑很久很久,直到衣服都湿透,那个时候我会有说不出来的成就感。
念大学的那天,我告诉我自己,我要过新生活。
在复读那一年,我就发现,我自己很久没想起W了。原来很多的喜欢,只不过自己去想这个人,突然有一天我不想了,这个人似乎也没有自己以为的那样重要。
后来的同学会,我一次都没有参加。
虽然我曾经想过无数次,让W看看我现在的样子,我过得比谁都好,只要我肯努力,我可以考高分进好大学,我可以成为别人羡慕的漂亮女生,我还可以很有才华的写文章写歌词作曲。
可真当我有这个资本的时候,我没有想做这事的欲望了,因为我问我自己,W回头,我会回头吗,答案是不会,何况他也不一定回头,我不过是浪费我的时间。
可我要感谢W,我努力变得更好,真的因为他。
内心深处想着努力的原因很大部分是让他看到最优秀的我自己。
可我问我还喜欢W吗?当我自己摇头的时候,我哭了。
因为我想着,我一直喜欢忠贞不渝的爱情,可原来连我自己都做不到,凭什么去要求别人。
可我不想说,原来我并不像自己以为的那么专一痴情,做不到一辈子只爱一个人。
瞧瞧,我就是这样一个虚伪虚荣的人。
读大学那天,我想,这就是我的新生活了。
新生活是什么,努力让自己过得更好,可生活就是生活,我还得养活我自己。
我一边瞧不起那些坐在豪车里面的女生,一面想着要是有个没结婚的金龟也不错,当然只是想想而已。
我就是想得多,行动少的那类人。
直到,我遇到了程沂哲。
他太满足我对自己生活的幻想了,我所有的悲剧,从过去到现在的不如意,太需要有一个人能填补那一份空缺。他就恰好在这个时候出现了,让我填补我对爱情的空白,让我追求那陌生的世界,让我感受让我激动不已的情怀。
他是那样一个人,带动了我血液的沸腾。
我想勾引他,目的明确。
但我要的是什么结果呢?
如果我说我从来都没有想要什么结果,会不会有人去相信?
我喜欢童话故事,可却并不相信童话故事。
连我自己都不曾相信,又如何去实现。
程沂哲喜欢的是江桑榆,那个被传善良美好的女生。我常常想我到底是嫉妒江桑榆还是羡慕江桑榆,后来我想,我既不嫉妒也不羡慕,我只是不愿意相信我一开始就被她比下去了。在她面前,我的内心显得丑陋不堪,所以我想要远离她。
我一面想远离江桑榆,却又想证明自己并不比她差。
我在做什么,我不知道。
可当我看到程沂哲的时候,体内的那股激情猛然上涌,那是不计后果的奋勇向前,我好久都没有这种一定上前的感觉了,麻木的神经都得到了刺激。
我卷起了我的裙角。
我特别喜欢电视或者小说里女主角勾引男主角的戏码,无论这个人是好色或者衣冠楚楚,无论是裙下之臣还是当了柳下惠,那场景都很让人期待。
能利用自己作为资本,这很好。
程沂哲就这样像我走来了,我看着他的眼眸,甜甜的笑了。
那一夜,我从不后悔。
我偷了他脖子上的项链,以及拿了一点钱。
我无论做什么事,都喜欢有点好处,不一定多贵重,但一定得有,否则我会不舒坦。比如我捡了一万块钱,还给了失主,他给我钱我肯定不会要,但他可以给我买一杯奶茶,我不喜欢作徒劳无功的事,但喜欢沾点小便宜。
之后程沂哲告诉我那条项链对他很重要,可我打死不认。
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我也可以脸皮很厚很厚。
他不会对我怎么样,这是我对自己的认知。
其实在内心深处,我知道我和程沂哲是两个世界的人。可能和他在一起很兴奋,这样的感觉就是,我特别理解那些哪怕只有一个月也要和这个人在一起的心里,不求任何结果。
我不是个好人,永远都不会是,我永远都不会爱一个人毫不保留,我永远懂得为自己留下后路,当我自己自私吧。
再一次遇到程沂哲,真巧,这样的场合。
和他在角落里,我觉得很刺激。
以至于,回到自己的住所,我问自己,我在做什么,这像我会做的事吗?
我安静下来,总喜欢胡思乱想。
我问我自己,我有多喜欢W,答案是,也没有多喜欢。我不过是想找一个人来喜欢,弥补我青春时期的空白,至于这个人爱不爱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当我有一天回忆我的初中高中时,有一个人可以让我去回忆。
我只是想去喜欢一个人,不是喜欢上了一个人。
因为,我太寂寞了,哪怕在脑海里给自己安一个人物。
我想了很多很多很多。
我想我注定不幸福,因为我真的够坏。
我知道江桑榆喜欢孟津维,我也知道孟津维喜欢我,我什么都不用做,我就知道江桑榆会伤心。
很多时候,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病态,因为看着江桑榆偶尔的伤心,我还真觉得满足。可很多时候,看着她那张脸,我又觉得很罪过。我很想很想远离她。
在白雯忌日的这天,我哭了。
那天,下了雨。
我不知道为什么伤心,大概是伤感了,别人都有美好的家庭,而我什么都没有。
我的衣服被淋得很透。
我不知道那天,程沂哲为何会出现,明明他应该回他公司了,他父亲好像让他在公司担当什么职位,这些我不清楚。
可我记得,他用毛巾为我擦干头发,为我将衣服取出来。
他的手很漂亮,像我梦中白马王子的手一样。
罪恶的人,都以为自己不该得到幸福。
可我,突然在想,幸福究竟应该是什么。
我看着程沂哲的脸,多顺眼的轮廓。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