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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王牌宠妃-第1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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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该是顶天立地的男子,竟然如此的失态,可见这些年,他面对的是怎样刻骨的相思和蚀骨的绝望。他和灵心当年应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吧,可为何又甘心把她送人,忍着十几年的孤独愧恨,让她在另外一个国家香消玉殒呢?

不知为何,此刻,她又觉得自己就是芷絮,因为她想要狠狠地大笑,为了灵心的不甘,为了灵心的委屈,为了灵心的隐忍,很想要冷笑着问一声,是否后悔了?

让一个那么爱他的女人背井离乡,过着孤独屈辱的日子。

也是真的是造化弄人,他们,一个阴阳永隔,究竟是活着的人幸福,还是死了的人幸福,她很想问一问,他是否知道灵心已经去世了呢?在去轩辕没有几年,就在思念中断送了自己如花的生命。

为了国家,出卖了自己的感情,茉歌无法断定这是对是错,毕竟这个世间的事情不是对错就能衡量的。好多为灵心不平的话默默地吞噬在心底,逼出脸上的一丝浅笑,“您说的灵心是谁?可是十多年前名扬三国的风尘奇女?晚辈好生钦佩她呢!”

听闻这句话的男子如被人狠狠地刺了一刀,步伐踉跄了下,脸色刷一下全白了。

茉歌心底冷笑,这时候来装什么情圣?早干嘛去了,要装也得到地下去给灵心赔不是,而不是给她装模作样,给谁看?

阴冷的笑容爬上唇角,南王玉铮,邪皇的皇叔,玉凤赫赫有名的贤王,在民间威望极隆。原来就是这个模样,芷絮身上会留着他一半的血液么?

芷絮的记忆力,灵心从未提过这件事,甚至是不遗余力地告诉她,他是柳靖的女儿,她本不该怀疑,但是柳靖眼中的恨让她质疑。但是,灵心,那个蕙质兰心的奇女子,若她是南王的女儿,又岂会隐瞒,就算是恨极,也不会对女儿撒谎。

茉歌啊茉歌,你在想什么?他们的恩怨又与你何干。还真当自己是芷絮了不成?

混沌的眸终于清明了,亦认出了他眼前的人并非他的灵心,一个十六岁的绝伦少女,只是长得和灵心相像而已,不是她……

时间所有的苦涩都入了喉咙让他痛苦难忍,他早就得到消息,柳家谋反,一家灭门,他的灵心早已经死了,而她的女儿,也在灭门血案中被杀了,他怎么会如此的痴傻呢。这些年的后悔如藤蔓一样越长越长,缠得他透不过气来。

“是啊,你不是灵心,请问你是?”

“晚辈姓符!”茉歌笑道:“想必晚辈一定长得和您的故人十分相似,让您认错了!”

“很像,真的很像!”简直和那时候的她一模一样,不仅长相,就连着气质亦同,眉宇间的那股冷傲倔强如出一辙。如寒梅傲霜,独领寒冬风情。

“爹,你和他说那么多做什么,他刚刚欺负女儿,你要为女儿做主啊!”玉小姐已经不满地叫嚷着,一点没有看懂人家脸色的意思。

“灵儿,别闹!”他淡淡地呵斥,当初取名玉灵就是为了思念灵心,没有想到这个女人倒是被他给惯坏了,越大越娇蛮,连灵心的一丝风情傲骨都没有,而他亦渐渐对她感到失望,不再像小时候那般疼爱。

“爹!”玉灵不满地跺脚,狠狠地瞪着茉歌,像要吞了他一样。

茉歌浅笑,说到:“晚辈出去已久,该回去了,两位慢慢逛吧!”

“等下!姑……公子”南王很快就改口,说到:“有缘千里来相会,公子若不嫌弃的话,陪我这位老头喝一杯如何?”

茉歌挑眉,一旁的血影不动声色地站着,她笑道:“您的好意晚辈心领了,不过晚辈酒量实在是太小,且酒品亦不好,我大哥该回来了,晚辈告辞了!”

茉歌说完,带着血影就往客栈的方向而去!

留着南王,愣愣地看着她远去的背影,满口的苦涩涌上舌尖,表情悲怨难耐,当年一念之差,一步错,步步错,以至于错了一生。

灵心,我不知道你会那样的傲骨,不知道你为那样的不堪受辱,我以为只是一阵子,没想到却是永远!

灵心……

灵心……

你一定不会原谅我的,对不对?

回到客栈,血影已经自动消失,她累得躺在床上,脑海里却一直浮现着那网那张痛苦压抑的俊脸。

一对被迫于命运作弄的有情人,一个转身,就成了一生生离死别。怎么不令人感叹嘘唏。

南王是爱灵心的,茉歌看得到他眼中诚挚的真情,可是爱情不是那个男人的全部,在面临选择的时候,他一久是抛弃了灵心,选择了玉凤。

不能说他不爱,也不能说他爱的不够深,只是人在选择的时候,往往一念之差,分不清自己心里什么最重要。南王的愧恨不用烟雨就知道后悔,可惜晚矣,灵心已经死了,在怎么后悔她也不会回来了。

茉歌坐了起来,临窗而立,看着外头燃起的眼花,表情半暗半明。

轩辕澈的心里,亦是江山最重要吧!

男人的心里,先装下的是霸业,再是儿女情长,轩辕澈是爱她没错,更爱江山,以前问他江山美人这个选择题的时候,其他他们谁都明白,是什么。可是没有人说出来罢了,他们聪明一声,依旧难以摆脱情字一关。

江山美人……究竟孰轻孰重。

轩辕澈,你说,我们会不会是另外一对南王和灵心呢?茉歌苦笑,把头轻轻地靠着窗台,闭眼沉思。

不,不会的,他们绝不会是南王和灵心。

他不是南王,她也不是灵心,他们的命运怎么会相同呢。她不允许!茉歌猛然睁开眼睛,迸出决然和认真。

不同人自由不同命,轩辕澈不会像南王那样轻言防守,她也不会像灵心一样认命,所以,他们自然是不同的。

想通了,心里也就舒畅了,茉歌淡淡地笑着,灯芯燃尽,忽而爆了一下,灯火照得更明亮了。

一双大手从后面揽着她的腰,把头轻轻地放在她的肩膀上,熟悉的气味扑面而来,让她觉得安全,不用看也知道他是谁、天底下,只有一个人能让她感觉到如斯的温暖,不会暖和了他的身子又突然离开。

纤手搭上腰间的大手,笑问道:“有没有收获?”

轩辕澈摇头,笑道:“圣地的入口都没有找到!”

茉歌一愣,听出他语气中的苦笑味道,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你一个晚上的功夫,连圣地的入口都没有找到,要是让邪皇知道了,该骄傲了!”

轩辕澈哼了一下,问道:“你呢?”

“去!血影早就报告给你了,还问个什么?”茉歌白了他一眼,回身问道:“还没问你呢,你到底要到圣地干什么?”

“我喜欢!”轩辕澈酷酷地回了一句,方才严肃地说到:“以后少出门,碰上玉凤的皇孙贵族闪远了一点,明白么?毕竟我们的身份不宜和他们过多的接触。”

他料想不到,第一天来玉凤,茉歌就和南王在街头巧遇了,这倒真的是无巧不成书了,这个巧合让轩辕澈隐隐有点不安。

“在玉凤又没有人认识我们,怕什么?”茉歌笑问,紧紧地锁着他的眸子。

“茉歌……”

“算了,你不说有你的难处,我知道了!”茉歌一笑,忽而惊讶地喊了一声:“今天是玉凤的情人节耶,耶,咱们入乡随俗,也过个情人节如何?”

“你怎么这么笨呢?情人节顾名思义就是情人之间的节日,在我的观念里啊,七七就是情人节,玉凤今天一大街都是青年男女,我有问过卖花灯的大叔,他说这是玉凤传统的皆是就是给未婚男女过的节日。这就是情人节啦!我还不是在街上被那个郡主给看上的咧!”

“既然是给未婚男女过的,茉歌,我们不算在内吧?”轩辕澈反问,一幅很懵懂的样子。

茉歌一阵语塞,拧眉,这人反应怎么这么快啊?

“喂,你不知道走进婚姻就等同于半只脚踏入坟墓了么?再说了,结了婚的女人就不值钱了,当然希望还是出在情人阶段了。也就是说恋爱和结婚,即使结婚了,女人当然也希望自己是天天在恋爱呀,这个道理你都不懂?”茉歌反驳,论口才,她未必输给轩辕澈,说不过她还可以赖着。

“这就是典型的自欺欺人!”他很不屑地哼了一声,转身倒床就像要装死。“再说,谁说走进婚姻就等同于半只脚踏入坟墓,简直就是谬论!”

“轩辕澈,你还真的挺会泼冷水的!”茉歌扯着他的隔膜,狠狠地咬牙说道:“关于那个走进婚姻就等同于半只脚踏入坟墓不是谁说的,是经过无数前辈英勇壮烈牺牲所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是属于经典语录中的名言,也就是说,这是真理,不是谬论!”

“那照你这么说,天下每一对成了亲的夫妻最后都会劳燕分飞?”他挑眉,对她这个问题颇为不赞同。

“当然也不是这么说。。。。。。”

:“那不就得了!”她还没有说完,轩辕澈就自动一锤定音了。

“喂,你存心找茬是不是?”茉歌怒瞪着他,活似他做了一件多么不可原谅的事情。

“我只是就事论事而已,天下成了亲的夫妻感情好的绝对比感情不好的腰多得多!”

“那是因为这是封建社会,妇女的思想被束缚了,简直就是笑话,男人多娶就是风流,女人多心就是下流。有多少女性都是活生生被这层礼数给绑死的、在闺房之中和丈夫不管如何争执吵闹,出了房门就是相敬如宾,她们不敢向社会舆论挑战,这就是封建社会妇女最大的悲哀!”茉歌说道,深为她们鸣不平。

毕竟向晴天那样敢作敢为的女性属于国宝级人物。

“要是个个女人都向你这样,休书早就满天飞了!”轩辕澈调侃道,一脚就踩中地雷。

茉歌阴森森地笑起来,凑近他的脸颊,讽刺道:“那亲爱的相公,您就给我一纸休书吧,娘子我乐意着呢!”

邪魅的眸子瞬间深了,平常拿什么开玩笑都可以,一说起这个轩辕澈立马翻脸,邪魅冷硬的线条僵硬地绷着,整张脸看起来像是陈年棺材板一样,又丑又冷又硬。

一眼就能让人瑟瑟发抖如阎罗的脸,亦只有茉歌能面不改色地瞧着,扁扁嘴,双手往他脸颊上像搓衣服一样使劲地揉着,一边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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