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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红袖招-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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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席绢


老套新意

曾经有人写信对我说:能为的剧情都被写光了,我们这些希望在小说界发展的人除了跟著别人的步子走之外,没有多少原创机会。

你们同意这说法吗?我并不。

例如我的上一本书‘未曾相识’,失忆的题材早被为了一百八十遍绝不能说我以此为肇因是一种创见。

我们常见的叙述是:男女主角误会——女方逃走问出车祸失忆——忘了一切(全部或恋情部分)——怀孕或流产——巧遇失魂落魄或阴沉的男主角——在恋爱或折磨间记起一切—

—危机接著来,坏人出现——扑灭坏人。从此快乐活著并且有孕。

常看著这样的公式在走,谁还会想掺一脚来凑出第一百八十一遍?至少我不。

想写失亿、想以另一种方式去写、不想要误会、没有坏人、不要危机。我不要每成就一次爱情就像解决一场灾难般,非要有坏人、疯子出现不可。

本著推翻公式的念头去写,是很单纯的想法。倒不以为自己桥段的铺排上有何了不得之处,只想来点不同。女主角忘了回家的路,所以男主角天涯海角的追寻。重点就只是‘失亿’,没有其它。

我很无聊,常会把常见的剧情模式列表出来。比加说古代的未婚夫妻逃婚、通常彼此不明身分进而相恋;娇刁蛮女巧遇城主堡主,带来满堡的欢笑。以现代来说多是麻雀爱凤凰的处理模式。这些都相当经典,虽被沿用多次,仍可回收再生创造出耳目一新的安排。

老套不是不好,能够一再被使用,表示了它历久不衰的被锺爱著。但剧情的鸽排要有新意,否则再怎么爱看类似题材的人也不免回报一声:老套。

像我就是。我爱看上司与秘书的恋情,并会对女秘书坚定不屈的心志拍掌叫好。可若是安排女秘书因为爱老板而任其搓圆捏扁失去尊严,那我大概会去书,并对此位作者再不理睬。

我也爱看未婚生子,但拒看孤儿寡母凄凉生活,只侍富有父亲来拯救。

锺爱著穿越时空的题材,更乐见创意写法。

有些剧码尽管被写了无数遍,但我仍然中意,并期许这些老套被赋予全新的枝叶来令人耳目一新。我同时也这么期许自己。

所以“红袖招”是我的尝试,希望它看来颇具新意。

看故事去吧,下回见。

第一章

南下的官道上,迅影如飞约两骑像在竞赛似的忽尔黑色骏马超前,忽尔赤发骏马凌驾。

在各是日行千里的绝世良驹背上驾驭的是两名黑衣男子。

说是赶路,想在日落前寻到一处食肆打尖,还不如说暗自较劲更恰当。

直到“龙京驿站”的石碑标示在官道旁,原本一望无际的黄沙接天景色由绿茵上稀落的民舍所取代,两骑才缓了疾驰之势,更在一处土丘上勒住马身。

疾动条静间全无迟滞,彷佛浑然天成般自如。

“距临安还有两天路程。”一身黑衣飘逸卓然的男子有一张俊逸的面孔,尽管奔驰一天沾了满身尘土,仍不掩他潇洒的本质。

另一名黑衣男子身著劲装,比起潇洒男子身著交领宽袍的长衫,这位衣著偏向合身实用胡服的男子添了更多冷硬俐落的况味。随时蓄势待发以面对任何突发攻击一般。

“我说霍老弟,身为正常人,你也笑一下给我看如何?为兄一人实在无力再撑过任何一个无言的明天。”

“您客气了。”冷硬男子向来少言,但不代表他在言词的运用上会逊于任何一个口才便给的人。

“我知道你觉得这一趟出游并不必要。比起你自身的事儿,这件小事算什么呢?虽然我是你小小的救命恩人,恩泽不足以挂齿,何必硬押著你出门,置其它重要大事于不顾呢?你义父母也真是的,根本是本末倒置,咱们“驿帮”的事务重要多了。”

“我的义父母正是您的亲爹娘。”

“是,很是。为兄不敢或忘,虽然我离家九年过,但不表示我会忘记自己爹娘的样貌。”不知打何处掏出一柄纸扇,“刷”地展开,在初夏夕光下煽来晚风纳凉。随时随地都坚持悠然自得的从容神态。

冷硬男子眼中几不可辨的闪过一丝无奈。他眼前这个身兼他小小救命恩人、义儿的男子,如果生养他二十七年的父母也宣告无可救药,自己又岂能以屈屈绵薄之力动摇他分毫?

十七岁拒婚离家,身为‘驿帮’少王,却执意入深山拜“药仙”为师,立志往医学上钻研,如今已是江湖上被尊为“阎王避”的杰出神医。生性随意不羁,对家业全无兴趣,武学上更是师承多人,就是不承自己家传绝学,气得双亲镇日大呼‘孽子’。

而这个‘孽子’这辈子唯一被双亲称道的是从鬼门关救回了奄奄一息的霍逐阳。并教人送到‘驿帮’,从此代替不肖子奉养双亲、打理家业,光大‘驿帮’声名,日进斗金……

至于这个‘不孝子’刘兄若谦,则更加肆无忌惮的与一票好友混迹江湖,四处作乱危害世人。哪边有事哪边凑热闹去,并且轻轻松松的避过刘父每年派出的大批擒拿它的人马。

他每年背家书回去,都明白的表示:只要家里还有一个妻子要塞给他,那他就不会回去。

结果这么一耗,就耗了九年。

直到霍逐阳亲自出马逮到了他。

谁能相信短短五年间霍逐阳从一个奄奄一息、武功乎乎的男子,变成一名武功高强且善经营的高手呢?当然,在追踪上更是一名能手——他逮到刘若谦了,不是吗?

不过刘若谦也明白,能让霍逐阳由百忙之中抽身来抓他,必然是家中当真出了事。于目三个月前他乖乖的回去了,因为他指腹为婚的妻子离家出走了。

最稀奇的是,那名为萧于薇的女子离家并非近日来的事,而是发生在四年前,但刘家人却是最近才知道。因为在不算真正人刘家门之前,萧小姐一直居住在刘家的则院里。在众佣仆的掩护下,挣出生天,另寻自己的海阔天空去了。

呃……如果她能在这种纷乱的世道下存活下去的话。一个弱女子并不易立足于以男性为天的社会,更何况是一名不知天高地厚的千金小姐。

别院里的佣仆在四年内悄悄各自辞了工,直到刘夫人发现已太久没见萧家小姐前来王屋请安,暂时拦下寻找儿子的大事,莅临别院,赫然发现别院早已成了废墟。原本跟著萧小姐过来的七名佣仆更是不见踪影。

急忙回宅子换来帐房、管事,才知道那些佣仆早已因各种理由先后辞工。又因别院一向不受重视,加上主子们少有闻问,因此管事们也就把全副心神放在寻找离家少爷以及‘驿帮’的事务上。毕竟他们最喜爱的少主之所以离家,全因别院那位“未来少夫人”所致,难免产生排斥心态。除了定期拨银两用度过去外,刘家主宅可不在乎那位少夫人有何动作。

结果,闹成了这般,甚至无人可追问查探。

后来还是霍逐阳派人追查到一名三年前辞工的丫画,她是唯一因为嫁人而没有远走他乡的则院佣仆,也是唯一不是萧家跟过来的仆役。

从那位丫袭口中得知,其实少夫人早已离家四年了,并在离家前安排好每一个人的出路,免得日后因萧小姐的失踪而遭殃,也给了每人一些银两。

好啦!这下子刘宋没了少夫人,刘若谦可以回家了。但基于道义,刘若谦决定找回未婚妻。就算不娶人家,好歹也得替她安排一个好人家。

自从萧小姐失踪后,刘若谦才自省于当年离家的草率。他有他的理想大志,也该周延的安排好他人才是。早知道就权充一下月老,把萧小姐当妹子一般的嫁出去,不是两全其美?

在他看来,霍逐阳便是个很好的托忖对象。

面孔虽冷,但极为分明好看,体魄强健、年少有为、性格沉著。就刘若谦所知,‘驿帮’所在的太原城,每一个待嫁少女都期望有这么英伟的男人当夫婿。

页是在外头玩野了,居然忘了可以回家凑一对姻缘。现下可好啦,年华虚度的小姐气跑了。

这个错误务必弥补!至少刘表欠萧家一个交代。尤其在知道当年萧家小姐是因父母双亡才来投靠、世上已无其他亲人之后,刘若谦米粒大小的良心终于像煮熟的粥一般的浮胀,一边找人之余,也满脑袋的计画可行之方。

目前最最可行的便是将霍逐阳与萧小姐配对。所以当霍逐阳决定陪他南下一同寻找萧小姐,并且处理一些生意时,刘若谦开心得下巴几乎回复不到原来的位置。

他们手上只有一张萧小姐十五岁及弊时的画像,但那画像实在糟得惨不忍睹:在爹娘地无法明确指出画工的错误之下,他们只好认命的去找任何一位肖似画里的女子了。天哪……

如果这张昼仍可以称上是正常人的长相的话,那历代君王绝对当真是双撞、耳长及肩、手长过膝了。

不过尚值得安慰的是,娘亲至少记起来萧小姐身上有一枚蝶形胎记,蓝紫色的,并且—

—长在胸口。

除非萧小姐沦落风尘,否则他们如何去观赏到任何一位女子胸前的风光?光是嘴上问问,便足以成过街老鼠加登徒子,不被揍死才是奇迹。

唉!唉!唉!

“老弟,你想,一个二十四岁的女子,离家四年,会怎么样?”

霍逐阳有一刹那的失神,但很快的就恢复原有的冷笑。

“最好的是已经嫁入,最坏的是盘缠用尽,沦入花街,到时你的罪过就大了。”

“我宁可相信书香传家的风骨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良心化为利剌,一针一针的扎著他的黑心,千百种最槽的际遇滑过心臆。逍遥了九年,如今要面对的却是这种谴责,唉,早知道呀,早知道……。

霍逐阳摇摇头。

※ ※ ※

“明日进城,先由花街打听起吧。”

“唉……。”俊逸绝伦的脸上,潇洒减三分,忧虑多五分。他终必须为年轻时的恣意妄为付出代价。若要问临安城内,百姓们最饱羡的人是谁,那就莫过于饱受老天眷顾的传岩逍原本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伙子,居然轻易的入主临安首富的买家,娶了临安第一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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