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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男二号的逆袭 作者:锦衣游(晋江2013-04-12完结,近水楼台)-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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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霍郁马……马上要拍戏了,我能去片场吗?”陆容容完全没有注意到我,咽下最后一口“可爱多”,大喘气道。

    我承认是我想多了。

    我珍贵的年假已所剩无多,是不是要花一天去探霍郁的班是个严峻的问题。但这个严峻的问题在陆容容以死相逼的绝决下已经不是问题。

    我一直觉得陆容容和我一样,在如今的高标准社会里,属于不合格产品。厨艺不合格,交际能力不合格,恋爱不合格,赚钱能力不合格。如果电视台举办“中国不合格”的话,我和她一定名列前茅,位列翘楚。

    但我没想到陆容容居然是个合格的粉丝。她在得知开拍日期的当天就兴冲冲地买了签字笔,签名薄,小礼物以及一条举步维艰的紧身裙子。我告诉她林允是这部戏里唯一一个有名气的演员,她就把林允拍过的电视剧恶补了一遍。从一个不识林允的路人变成了林允的脑残粉。我看她如此颠狂,不敢说出对内增高的猜测。

    去片场那天,我穿了T恤,压了顶棒球帽,站在陆容容身边就像是她助理。

    这是一场户外的戏,剧组联络了一个已放暑假的校园,大部分的戏将在这个校园里完成。

    我扫视了一圈没看到霍郁。

    周小饶扎着马尾辫,穿着高中的运动服短裤坐在椅子上玩手机。这身衣服将她的优势完全的遮盖住,不过看起来青春减龄。

    林允手捧着剧本,穿着白衬衫站在树荫下,看得很认真。他长得清俊,这个扮相很适合他。

    陆容容看到林允后,一脸迫切的表情和她寸步难行的裙子很不匹配。直到导演喊“开麦拉”她还只走了5米不到,距离林允站的那棵树,目测大概还有15米。

    这一幕演的是开学不久的某个下午,暑气未消。操场上男同学分组在打篮球。林允饰演的路尧倚在树下,安静地看着他们玩。三五成群的女同学们在不远处窃窃私语:“好奇怪啊,他为什么不玩?难道英国不流行玩篮球?”

    一说:“怎么可能,老外比我们更会玩啊。难道是认生?毕竟刚来。”

    “要不上你去问问?”

    “我不问。我还没跟他说过话。叫成今诗问吧,她认识。”

    周小饶饰演的成今诗挪着鹌鹑般的步子走过去,吞吞吐吐,羞涩地问道:“她们让我来问你,怎么不打篮球?”

    林允看了她一眼,说:“哦,因为我身体不太好。医生说不能剧烈运动。”

    周小饶震惊道:“怎么不好了?是生病吗?”

    林允看着她,笑意从眼底漾出来:“怎么说什么你都信。我开玩笑的。”

    初秋的阳光透过树叶,斑斑驳驳。

    那个笑容让我有些恍惚。刹那间,时光洄溯,回忆像人迹罕至处的山泉,奔流而至。

    、第 12 章

    “要不上你去问问?”

    “我不问。我还没跟他说过话。叫方侠问吧,她认识。”

    我心中腹诽不已,但架不住她们的厮磨,只好硬着头皮走上去。

    “那个,”我抓抓头发,“女生们想知道,你怎么不一起打篮球?”

    白岂怔了下,垂下眼,落寞地说:“哦,因为我身体不太好。医生说不能剧烈运动。”

    如同一道闪电劈过。我实在没想到,这么狗血的剧情原来真的会发生。果然,艺术源于生活。病弱的白衣少年,多才却早夭,从初雪的时节走来,樱花的季节离开。白岂他,人如其名的文艺和感伤。

    一种现实的苍凉划过心头,我喃喃道:“是心脏不好吗?还是……血液?血液不好?要么就是免疫系统?”

    白岂看着我,笑意一点一点从眼底漫延,终于靠在树上仰面大笑了起来。

    “方侠,怎么说什么你都信。我开玩笑的。”

    我目瞪口呆地望着他。多细呆?我心目中的白衣少年应该是安静疏离,如初见般出尘飘逸的才是。

    “我不打篮球是怕伤了手指。”白岂翻开双手,唇边仍挂着弧意。

    他长着一双好看的手。手指修长有力,骨节分明。

    “你的手,受过伤?”我傻乎乎地问。

    白岂含笑道:“没有,不过我会弹点乐器,所以不想让手受伤。”

    我说:“什么乐器?这个月底学校有庆中秋的文艺演出,我可以帮你报名。”

    白岂说:“这样啊,可是我弹得不是很好,还是算了吧。”

    “你谦虚了吧!”我斜眼看他,“你要是弹得不好,还怕伤了手指不敢打篮球?”

    白岂笑道:“说的也是,那我就报一下钢琴吧。”

    后来那名还是白岂自己报的。

    登记报名的同学问我曲目是什么时,我打了个电话给白岂。白岂在电话里重复了3遍,我还是传达不清,包括登记同学也不知道那首曲子该怎么写。白岂赶了过来,在纸上写下曲目:拉赫玛尼诺夫《帕格尼尼主题狂想曲》。

    这个曲目秒到了我。我原先以为他会弹一首理查德克莱德曼的《给爱德琳的诗》,或者贝多芬的《致艾丽丝》,但他选择了一个我听也没听过的音乐家,听也没听过的曲子。

    我正处在一个盲目崇拜的年龄,对未知的艰涩事物充满了崇敬。仅仅一个曲名让我觉得白岂的形象光环四射。

    登记同学问白岂:“这首曲子时长是多少。”

    白岂想了下说:“正常的速度大概22分钟吧。”

    那同学的脸都抽搐了,他一边抽一边说:“这个,同学,我们的晚会总共才一个半小时,要表演15个节目。”

    白岂说:“我只弹其中一段,大概3分钟。”

    打那以后这位登记同学隐名埋姓了。因为白岂在这三分钟里一举成为校园新生偶像。当他的广大粉丝得知这曲目的长度原是22分钟而非3分钟时,白粉们出离愤怒了!她们誓要找出罪魁祸首。最终这位同学以老师为挡箭牌才逃过一劫。

    一时间,拉赫玛尼诺夫这个俄罗斯人成为全校女生最喜爱的古典音乐家。而最冷门的音乐课也成为了风潮热门的课目。

    我也是这些女生中的一个。那阵子我狂热爱上了古典乐,买了很多钢琴曲的CD,将各个演奏家,指挥家熟记于心。这个爱好保留至今。

    那场演出后,白岂成了全校女生的白岂,我与他邂逅在先的那点优势荡然无存。一个月后,第一个勇于尝试的人出现了。那女生估计是抱着先下手为强的想法,一个秋叶初黄的日子,在校园里拦住白岂,满面通红地递上一封信。据说当时白岂看了一眼那封信,没有接,微微一笑,点了点头就绕了过去。

    这个消息一出,女生们的心情分成了两个派别。一派更为他疯狂了,觉得不轻易接受的男人才是好男人,拒绝得如此从容优雅又决绝。另一派则从他向来和熙的性子中看到了冰山一角,那一角就是冷漠疏离。但这四个字用在一个帅哥身上时,从来就不是贬义词。

    在我看来,“白衣少年”这种标签式人物的属性里原就带着复杂,深沉,捉摸不定等诸多元素。“白衣少年”这个词要是有近义词的话,等同于“难搞定的少年”。作为一个白衣少年,白岂活出了“白衣少年”的精髓,这是大众喜闻乐见的。

    爱情会把人变成傻子,而美色会把人变成勇敢的傻子。继第一个女生失败后,不过三天又出现了2号女生。2号女生可能觉得1号的失败归结于送信。信可以不接,但话总不能不听吧。于是2号在白岂的面前大胆地说出了“I like you very much”。

    白岂淡定地回道:“Thanks”却没有加上“me too”。

    连续两轮的告白失败给蠢蠢欲动的少女心们造成了恐慌。一时间,大家都按兵不动,持币观望。

    但仍有一小撮不安定份子想在这座冰山面前寻求突破口,她们在缜密的调查后,终于找到了一个突破口,这个突破口就是……我。

    、第 13 章

    一天下课后,我被带到操场后面的第三棵香樟树下。5,6个学姐学妹们将我围在中心,虔诚地问道:“方同学,听说你是我们学校唯一一位在白岂入校之前就认识他的人?”

    这个问题实在太有难度了。我不管是回答“是”或 “不是”都不能全面准确地回答。他入校之前,我是认识他,但不知道他是白岂。我犹豫不决的样子使白粉们感到不快,她们说:“这也不能说吗?你是不是有什么私心,怕我们知道?”

    我惶恐地摇手:“没有,我和他其实一点也不熟。在他入校之前,我就见过他……一面。”

    白粉们脸色稍霁又有点失落:“那你知不知道白岂的资料。他以前住在英国哪个城市?初中在哪里读的?在英国有没有女朋友?”

    我老实地回答,我一点点也不知道。我和她们一样,只知道他叫白岂,还有他不打篮球是因为怕伤了手指。

    白粉们的希望落了空,个个垂头丧气。正在这时,一个白粉发现了白岂的身影在第十棵香樟树处出没,一时间,白粉团如打了鸡血般,目光一致向那里投去。

    白岂本来是好端端走着路,被这么强大的视线团盯上,再迟钝的第六感也会被触发。他侧过脸看到了这边,脚步顿了一下,改变路线向这里走了过来。

    惊喜来得如此突然,致使白粉团震惊地居然没有发出尖叫,跺脚等冲动行为。白岂在一团人安静的注视下,慢慢地越走越近。

    他停下来,打量了一圈,最后把视线落在我身上。我心中冉冉升起一种不详的预感。

    果然,这个预感很快被证实了。

    白岂向我招招手,道:“方侠,我肚子饿了,陪我去买东西吃。”

    气温瞬时降到冰点。

    我迟疑了许久,终于在四面楚歌的眼刀中抖抖瑟瑟地随白岂走了。

    我欲哭无泪地说:“你怎么会叫我陪你买东西吃?你从来没这样过啊。”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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