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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有爱无爱,都刻骨铭心(出书版) 作者:目非-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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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婆在岛上种着香蕉。有时候,她会划了船带他去,大多是黄昏的时候,夕晖在水面犁出一道光芒万丈的路来。旁边,没有受到光线的地方就是深碧一片。左江的水当年还是浑厚的,翻滚的时候,可以观察它劲健的肌肉,比村子里的后生小子的胸脯还要结实。当然,今时不同往日,随着文明的进化,现在的它反倒像得了黄疸肝炎似的,奄奄一息,瘦骨嶙峋。
  岛上的香蕉林密密匝匝,全是各家各户承包种的,浴在将逝的晚霞中,像要着火似的。
  路生喜欢香蕉树,这种植物不仅有萧瑟的古意供墨客骚人吟咏,它弯弯的簇生的果实还像大家庭一样给人相亲相爱的感觉。秋天的时候,令箭一样的花一闭合,就有月牙一样的香蕉一圈圈围绕着花穗生长。如果把香蕉比做孩子,那么孕育他们的母亲香蕉树是任劳任怨的。他们比着谁的孩子多,太多的话,母亲就会谦逊地鞠躬,好像站在舞台,面对如潮的掌声。
  路生最喜欢帮阿婆砍香蕉,完事后,一左一右,像扛大刀一样扛着一穗香蕉,神气活现地回村子里炫耀。
  收获的季节,一到晚上,村子里都是小孩子们的“刀光剑影”。他们扛着一杆杆香蕉出来打仗,香蕉皮一拨,就是手榴弹,扔别人脑门,不痛,但可以把人打得很狼狈。而那粗壮的假茎就是英雄们的武器。
  孩子们作战是分队的,比如说这一伙是红军,那一伙就是日本鬼子,在协同作战中,路生渐渐有了朋友。
  跟他很要好的几个,比如阿牛、阿贵,经常瞅他父母不在家的日子来他家祸害,拧开他家卫生间的淋浴头,抹他母亲的沐浴露,将泡沫溅得满墙壁都是。他们光着身子一个个房间地穿梭,把地毯踩出湿漉漉的脚印,又随便乱翻柜门,瞅到可吃的,就打开吃一点,也不管是药还是酒,大不了“啊呸”吐掉。作践够了,他们围着那时候还很新鲜的电暖锅,在里头扔一条捉来的江鱼,再下路生种的菜,作火锅吃。吃到犯困,关了电倒头就睡。醒来后,他们摸到江边,鱼一样跃入江中,在月光下划出好看的弧度。
  江不算深,但每年都会淹死小孩,即便如此,每年还总有小孩子奋力往里面跳。对他们来说,死亡是个遥远的词汇,轻薄得感受不到重量。年少时光漫长得像荒原上的草,他们真想一把火烧掉。
  慕远希望在杨美长长久久地生活,但是六年级的时候,他们家再次搬迁。这次是因为他爸死了。
  那年五月,徐曼独自回来,带着一只骨灰盒和一只皮箱。
  守灵那夜,儿子问:“我爹是怎么死的?”
  徐曼张口结舌。不知道怎么回答。
  走私,这两个字,原先对她和老易都是陌生的。老易只知道野狼人情广,面子大,生意好做。他的任务就是帮他收钱,然后通过地下钱庄汇到境外的户头。他不问为什么,有什么好问的嘛,让怎么干就怎么干,只要不短他工钱就好。徐曼是忙不过来时被他拉下水的。他的出发点是好的,夫妻嘛,有钱一起捞。那时候野狼的生意如日中天,谁会想到会出事呢。
  有钱了,就吃香喝辣,穿金戴银,春节的时候衣锦还乡,大把洒钱,听别人奉承,那种感觉真的很好。
  其实等到出事,野狼让他买通潘时人的司机把人家女儿绑走,他知道自己要做替死鬼时也并不特别怨恨野狼。
  要不是他出面,当年被医院遣走的儿子小命不保;要不是他栽培,他至今还是马仔一个。别说衣锦还乡受人尊敬,就是连爱吃的猪头肉都不能畅快享受。他心目中的野狼,是尊敬的老板、可亲的大哥,从没有人待他那么和蔼,也不会被人这么器重。他完全值得他肝脑涂地地报恩。
  他没什么文化,就是小时候听过几出戏,什么桃园结义,什么赵氏孤儿……知道男人之间重的就是义气、讲的就是恩情。脑袋掉了不过是碗大的疤,30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他为自己对得起野狼而欣慰。
  老易对野狼的感情,徐曼是知道的。她没见过野狼,但野狼在他们员工当中很有口碑。他出手大方,与人为善,总听着人传他修路办学的事迹,员工有个糟心事,他也会派人摆平。他的手下都忠心耿耿。在他们这群法盲看来,法律离他们很远,而情谊离他们很近。没有他,他们要下岗失业,政府也不会丝毫体恤;有了他,那抽象的国家照样筋骨无损。这其中孰轻孰重,一辨就知。
  在野狼手下干活,徐曼并不觉得亏心。她只是偶尔会不知如何回答儿子的提问。比如他问,你和爹是干什么工作的,为什么这么有钱?这让徐曼每次撒谎的时候都会涌上愧疚。她觉得自己的人生反正开烂了局,怎么坏都能忍受,但儿子不能,儿子要光明而正当的前途。这也是她跟老易规定好了的,他们做的事,坚决对儿子守口如瓶。
  可是现在,面对儿子清亮的眸子,她拙于应付。
  她觉得人生最糟糕的就是不能对孩子理直气壮。孩子纯洁美好,又纤细脆弱,要怎么小心才能让他们安全地长大啊。
  杨美没法呆了。徐曼拿了野狼托人给的一皮箱现金带着慕远藏身广西一个小城市。
  原本,野狼已经给徐曼母子安排好出路,偷渡澳门,再去新加坡。但徐曼为了儿子决心金盆洗手。她不想儿子非法偷渡,不想他的未来颠沛不定,最关键的是,不想编着谎言支支吾吾躲躲闪闪回答他的“为什么”。
  他们一开始租住旅馆,随身带的巨款不敢拿去银行存,只好买了只保险箱搁在屋里。也不知道自己怎么露了口风,等她物色好房子欲付款的时候,发现保险箱里的钱一张张全换了冥币。报案自然是不敢的,只能忍气吞声,还要庆幸只是破财没有劫人。
  她急切需要一份工作,可人生地不熟,一时之间如何找去?她硬着头皮让旅馆老板娘介绍,老板娘用眼扫着她,说:“你这么漂亮,要钱不难,就看你做不做? ”
  徐曼当然明白她的意思,她跟所有人一样知道羞耻,她掉头去了旁边的餐馆应聘服务员。
  但一个月千把块不到的钱,房租都不够交,如何养一个读书的儿子?徐曼是想得开的,半年后,她镇定地找到老板娘:“麻烦介绍一位出手阔绰一点的客人。”
  以后,每逢手头拮据的时候,她都会由老板娘介绍,出卖自己。
  她自己不觉得这有什么,人总得先活着,仁义廉耻道德才能附丽。但是,小地方的人藏不住话,渐渐的,关于她的闲言碎语就落到了儿子耳中。
  慕远不搭理她。也不说为什么,就是不理她。有次,开家长会,他没让徐曼参加。徐曼知道后问他为什么。慕远先不说话,被逼急了,才瓮声瓮气说:“我觉得你也不想抛头露面。”
  “我儿子考第一名我为什么不抛头露面?我就是要去跟人炫耀。”徐曼大声嚷嚷。
  慕远从饭桌前拂袖而起,“你不要羞耻我还要。”他这么说的时候,语气、神态完全像个大人。徐曼一愣,气得砸掉一个碗,在一地的碎裂声中,她义愤填膺地嚷嚷:“要羞耻哪来的学费?运动员靠体力赚钱,钢琴家靠手赚钱,相声演员靠嘴巴赚钱,那么多人靠自己身体一部分生存,我有什么错?但凡有点办法妈妈会卖吗?路生,有些人有很多选择,有些人没有选择,这个社会是不公平的,你知不知道!”
  她没再吃饭,把自己关到卧室。他们的关系就那么不可挽回地僵下去了。这对视儿子为命根子的徐曼来说,是最大的惩罚。
  儿子越来越大,也越来越寡言。对自己的母亲,他保持沉默,但不像上次那样公开谴责。徐曼照旧卖身,随着他日用开销增大,随着自己行情看低,卖身的次数越来越频繁。反正儿子也不理解,她索性破罐子破摔。有时候,把钱甩给儿子的时候,她甚至还有几分报复的快感。有种,有种你不拿啊?
  有天在饭店上班,她接到一个电话:“你是易慕远的母亲吗?”
  “对。我儿子出什么事了吗?”她一惊。
  对方说:“我是某某医院的,你儿子这个月已经卖两次血了。我们今天才得知他还不满16岁。以后不要让他卖了。”
  电话挂了。徐曼就像众目睽睽之下被砸了记耳光,痛得这样屈辱,这样丧尽天良。
  她本想立即赶到学校把儿子揪出来,都到学校门口了,顾及儿子的面子又折回去。她在家里哭,直到眼窝干涩,流不出一滴眼泪。
  慕远回家,看到母亲提前下班坐在昏暗的客厅很不习惯,但照例不跟她招呼。
  在他跨脚进自己的房间时,徐曼说,“你站住!”
  慕远一惊,已被徐曼的高跟鞋砸中,穿短袖的手臂立即被勾出一道血痕。
  慕远一点疼痛的反应都没有,只是眼睛里有点做了错事的忐忑。徐曼好不容易硬起来的心一下子溃不成军,她努力屏住喉头的呜咽,大声说:“你是想用卖血来教训你老娘,除了肉,还有别的可以卖是不是啊?天杀的,你还想不想你娘活了?”她膝盖一软,跪到地上,“算妈求你了,你别逼你妈,妈只有你,妈还想着看你考大学,过好日子呢。你要我怎么办啊?”
  慕远也跪下,说:“妈,我不是那个意思,最近学校老让交钱,又是考卷费,又是伙食费,还要捐款。我觉得你不容易,不想问你要。真的,抽血就是晕一会儿,一点问题都没有。”
  徐曼捶地大哭,那是为他叫她,那声“妈”,她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听到了。
  “妈,我从来不会看不起你,我只是接受不了,听别人那么说你我真想杀了他们,可是可是……” 慕远喉结动了动,痛苦不堪地抱住母亲。
  徐曼擦着慕远胳膊上的血迹,“你这个傻子,怎么不躲,妈是存心要打你吗……这么多血,你真会让我难过啊……”
  “不痛的,真的……妈,我听你的,不去卖血了,”慕远急切地说,“妈,你也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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