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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夏暮雨--上海 上海-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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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暮雨

序章
上帝在这里关上一扇门,必然在别处为你开一扇窗。
  
  我叫夏暮雨,二十四岁,出生在北方一个小山城,在这里出生,在这里生活,也在这里工作。我是一个很满足现状的人,我不需要刺激、紧张、挑战;我只希望安安静静地过我的生活,平淡的生活。
  
  我的男友,也算是未婚夫吧,叫林枫,我们是高中同学,辛辛苦苦一路走来,直到2001钟声敲响的时候,他向我求婚,很简单的一句话:“我们结婚吧!”
  
  我相信平平淡淡才是真。特别是看到身边的人分分合合,离离散散,而我们还能在一起,便相信童话故事中王子与公主一定会幸福的生活下去。
  
  和林枫相恋七年,使他成为我感情生活的一切。我的爱情格言向来是认为:爱情只是付出,不需要回报。可我最后得到的,却是一个毁灭性的结局。我以为这种只会在那些言情小说中出现的情节,在我身边上演,完结了我的童话故事。
  
  凡事结婚这种事情,大家都喜欢和什么日子碰在一起,一来是好记,二来是有纪念意义。婚期定在十二月二十二日,因为二十一日是我的生日,这一天我满二十三周岁,我大学毕业以后第一个生日。
  
  我的故事就这样开始,平常的让人看过之后,便不会再想起般的平常。

七年之痒
因为结婚的时间定的很近,装修的时间很赶,为了不耽误工程,我整月都借宿在大学死党苏眉家里。时间很紧,自然也就很忙碌,什么都要亲力亲为,这时才感受到:原来婚姻是从忙碌中开始的。没有埋怨,因为幸福。
  
  “我可以锁住我的笔,却锁不住爱与悲伤,幸福总是乍现就调零,走得最快的总是最美的时光。”
  
  在林枫单位的宿舍楼下,正好碰到于强。于强和他同屋,是他们单位计算机室的,大大咧咧的吉林男孩,对谁都特别好。“好好先生”是我们送他的外号,人如其名,温柔的一塌糊涂,这可不是损他,这年头,这样的男人可是不多见的,整天一付笑脸,“有事您说话”是他的口头禅。
  
  “小夏。来,我帮你拎吧!”看到我,于强锁好自行车,把我手上的东西接了过去。
  
  “星期天也不休息?”于强肯定是帮忙去了,因为人太好,都快成公用劳工了。
  
  于强挠了挠头,不好意思的笑了,“小慧她爸请我吃饭。”
  
  小慧是于强的野蛮女友,一般是“小慧的爸请吃饭”就等于做一天苦力。不过于强还是一脸的幸福模样,在他看来,未来的岳父请吃饭,也是对他的一种肯定。
  
  和于强一起说说笑笑,不用补钙上五楼也没费劲。打开门,一股酒味冲了过来。知道男生的宿舍不干净,但从没这么冲。于强扶起一个酒瓶,一瓶二锅头都洒得差不多了,满屋的酒味就是从这而来。
  
  “这家伙,怎么喝这么多啊”?于强只说了一句,就不再开口了,桌上一片狼籍,而且是两付碗筷。
  
  “那个、那个小夏,你先去我屋待会儿,我那个、那个收拾一下。”于强转过身,把我向他屋里推。
  
  直觉是不会骗人的,而况那个直觉是我的。我有时迷糊,但却不傻。推开林枫的房门,一幕活色声香印入眼帘。
  
  “靠!”我骂了一句,把门摔回去。从没想到过,林枫能做出这种事情来,我在客厅的沙发坐了下来,脑袋里一片混沌。
  
  屋里的人被我摔门声吵醒,穿衣服,咒骂声杂在一起。于强站在旁边,一脸的尴尬,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于强,你先回屋。”我不想他站在这里,更不想让他看到后面的一幕。
  
  于强没有动,只是站在那里看我。这时,门开了,林枫从里面走了出来,后面,跟着一个女的,或者应该叫大妈,没有粉妆的脸上有许多皱纹。
  
  “小妹妹,别生气,我们只是逢场做戏;仅此而已。”女人在我肩上拍了一拍,转身向门口走去。
  
  “等一下!”我语气平静的连自己都害怕。我从来没想过,遇到这种事情,本能的反映是什么,是应该大哭大闹,还是应该剁了他们这对“狗男女”?
  
  久历尘世的人到底是不一样。那女人果然停下脚步,转回身,笑道:“小妹妹,还有什么事情吗?”
  
  “当然。”话没说完,我已经抓起桌上一个酒瓶,向她头上敲去。
  
  正中红心。
  
  我以前可是在校队投过铅球的,力道本已不轻,加上怒火中烧,可想而知被我扔中的结果。除了一声惨叫,玻璃落地的声音格外清脆。
  
  “小夏!”两个声音一起响起,一个是林枫的,一个是于强的。于强是被吓坏了,因为在他眼里,我虽然不是一个百分之百的淑女,但绝对是那种温柔可人型的女人;林枫也被吓到了,因为他知道,平和的我生起气来,比山崩地裂差不到哪里去。
  
  血已经从那女的头上流了下来,当我再去寻第二个酒瓶的时候,两个男人拉住了我。她没也有再给我这个机会,尖叫着,从门口跑了出去。
  
  于强看她已经跑远了,放开了抓住我的手。得出空的手,毫不留情地甩在林枫的脸上,就这一下,打断了我们七年的爱情,也打断了我们原本以为是天定的婚姻。
  
  “林枫,你真他妈的不是人。”我感觉力气一下抽离了我的身体,跪倒在地上。
  
  林枫只是看着我,没有言语,一边脸上是我明显的五个指印。我曾经和他说过,我虽然不是完美主义者,但我不能接受我的男人背叛我。你可以不爱我,但是不能骗我。现在出了这种事情,什么都不会再有可能了。
  
  婚姻和爱情,难道只是我一个人做的一场春梦?


崩溃的边缘
我从来不会隐藏自己的情感,开心就是开心,不开心也就是不开心,当我冲到瑟瑟秋雨中的时候,我整个人都崩溃了。
  
  原来,传说中,“所有的痛苦分手都会伴随着大雨”这句话是真的。我没有幸免,大雨浇在身上,很冷,象是对我的嘲讽,又象是要把我打醒。我在雨中哭泣,整整四个小时,直到自己弄得不人不鬼,疲惫不堪。
  
  “小姑娘,你没事吧!”一辆警车停在我的身旁边,我才发现,自己站在城市中间跨河大桥上。
  
  我摇头。
  
  从车上下来一位年老的巡警,为我披上一件雨衣,“先上车,这样会淋病的。”
  
  我麻木的上了他的车,车子里很暖,和外面的天气相比,象春天。
  
  “你家住在什么地方?我送你回去吧!年轻人遇事不要想不开。”老巡警点上一根烟,在这个桥上,曾经跳下过许多和我年龄相近的女孩。
  
  我的手机响了,是于强。
  
  我接通手机。当老巡警把我送回家的时候,于强站在我的楼下。
  
  “年轻人,要珍惜感情。青春转瞬即逝,没有多少好可光可以浪费。”老巡警在开车离开时,对我们这样说。
  
  我病倒了,发着高烧,送到医院的时候一度神志不清。急火攻心,医生如是说。原来感情的伤痛,真的可以谋害人的。可我挺过来了,苏眉也对我爸妈说,不小心淋了雨,重感冒。因为我从小感冒不断,爸妈也就没有太在意,这件事,现在还不能让他们知道。
  
  “于强,给我一个真相,无论什么,我都能接受。”当我清醒的时候,我问于强。于强咬着牙;不知道说什么好。后来我知道他们在一起已经快一个月了,那个女的是个老板,离异,四十岁。林枫和她因为工作关系认识,两个人一直来往过密,这是人所共知的,除了我。
  
  果然恋爱中的女人都是傻子。
  
  ……
  
  “还不是因为钱在做怪。”苏眉一直在陪我。朋友们不放心我一个人,他们怕我想不开,会做傻事,所以轮留在医院陪我。
  
  有一段时间,我是真的不想活了。连死法我都想好了,先吃药,割脉,然后打开煤气。这种方法,是绝对救不回来了,成功率100%,而且不会死得很难看。就算得不到,我也会让林枫一辈子活在不安中,一辈子背负着一条人命生活。也许这世上真有鬼,那我就要变成厉鬼,缠着他一生一世,看他会不会被老天惩罚。
  
  钱,果真这么重要么?
  
  ——多年以后,我原谅了林枫,因为我知道了:钱,也许就是这样重要。从农村出来的林枫,他所经历的,是我这个从小不缺钱的人无法感受的。象我这样,只要想要的东西,只有撒撒娇,几乎没有什么是得不到的。林枫只有中专学历,没有一技之长,没有潘安之貌,上学时候的凌云壮志早被社会磨得面目全非。所以他选择了一条可以让自己少奋斗几年的道路,不过而已。
  
  可在当时,我不能原谅林枫,甚至不能原谅我自己,一提到他的名字,我就感觉到烦心。从没想到过一个男人会为钱而出卖自己,如果当时我看到的是一个比我年轻漂亮的女孩,我会什么都不说,转身就走,宁愿相信是七年的时光把感情冲淡。人都有喜新厌旧的嗜好,林枫也不能避免。但是为了钱,把灵魂出卖给一个比自己大十四岁的“老女人”。这是让我最不能接受的,输给一个“老女人”,我心有不甘,感觉自己失败的无法言语。
  
  “我不是输给一个老女人,我只是输给了钱。”这是我给自己下的结论,在我和林枫分手的一个星期之后。从此之后,我下定了决心,我一定要努力赚钱,不是想要林枫到时候把肠子都悔青,而是使自己有一个相对较强的优势,不让钱再夺走以后我任何一个男人,任何一个我爱的男人。
  
  “小夏”。苏眉时时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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