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叔"来袭+番外 作者:佟小年(晋江vip2012-03-13完结)-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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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场婚姻。
而直到我一个人上路的时候,才开始真正的觉得。
简则成离开是对的,我不能永远因为有一棵高高的树,而认为自己有理由轻易的得到这个世界上的一切。
我的离开也是对的。爱不是对给予的一种贪恋,也不是对宠爱的一种回应。而是抛却所有附加条件,看着这个人的时候,仍然确定的喜欢。
喜欢一个人,可以因为他说话的音调,可以因为他走路的样子,可以因为他可爱的神态,可以因为他温暖的怀抱。而不是因为不安全感。
如果自己没有安全感,带上安全帽,穿上安全服也通通不管用。
所以一个人走着的时候,才开始真的去想,遇见的这个人,他是我的谁。
旅途中,沈寒良一直有电话和短信,偶尔因为中途没电,他也显得格外的焦急。并没有走太偏僻的线路,去的其实也是一些人流密集的城市,所以遇上危险的时候并不多。
虽然一个人在夜里的时候,会怀念一个人奢侈的怀抱。
就像在身边的时候,永远觉得他就像静物一样,存在着就是理所当然。不在的时候才觉得锦被凉薄,一个人翻来覆去时,常希望有个人,可以说说话。
我走的时候,带走了沈寒良送我的那只胖兔子。晚上睡觉的时候,把这只粉嫩嫩的胖兔抱在怀里,仿佛之前在一起的日子一样。
我还记得晚上的时候常常有这样的对话:
“抱我还是抱兔子?”沈寒良在后面伸出手臂。
“兔子。”
“真的不肯抱我?”
“嗯,就要小兔兔。”
“那我生气了,睡觉去了。”
而后就听到转身背过去的声音。不过抱着兔子的时候,常常还是会在半夜感觉有一只胳膊圈上来,不介意我似乎,更爱那只娃娃。
现在只有娃娃,没人他。我□的走在一个人的路上。
一个月,三个月,七个月,一年。
旅行让人变得更为健康,皮肤经过了各个大洲阳光的考验。我总在挑暖和的地方,全球有四季,不论什么月份,总有一个地方,始终有阳光温暖。
到第二年夏天的时候,终于完成了环游的一圈,回到了中国,在回去S市之前,我去了趟LA城,因为知道,有个朋友在那。
其实一直以来都有收到苏文的消息,也知道他其实简单的行走之后就定居在Tibet,却迟迟拖着没过来,以为彼此对于生活的选择,相差的太远。他执着于理想,我却始终屈服于现实。
直到自己也能真正的上路,才觉得有了和他匹敌的勇气。才能在重逢的时候,抬起胸膛,足够骄傲的表示自己是可以和他平等的人,而不是几年前的时候,永远需要别人付出和舍弃,帮助自己解决麻烦。
苏文在L城开了一家慕斯客栈,接待徒步的背包客,见到他的时候他就像第一次那样蓄着大胡子,修剪的整齐,但仍然有几分盖过年龄的沧桑。
入住慕斯的人,都对苏文贴在墙上的手写协议非常有兴趣:不能给店主拍照,更不准偷拍,不能透露某被封杀电影演员落魄到在此处开店。这里有可爱的金毛,可以供大家随意合影。
不知道他的协议是否管用,总之这些年,苏文这个名字,已经从人们的视野中淡去了。当他决定放弃的时候,也有人慢慢的可以放弃他。我告诉他,萧雨辰结婚了,也许他可以接着回去拍戏。苏文只是哦一声,没再有别的回答。
其实我知道这个人是爱演戏的,只有在虚幻的场景中,才投入的如痴如狂,现实的生活,反倒有种奇怪的脱离感。
他喜欢在晚上的时候,谈着吉他给住客们唱歌,他会在入住的客人太多的时候,自己打铺盖睡在客栈的地板上,他会在热闹的时候,大方的张罗着请客人吃饭,也会给没有行程安排的客人,耐心的筹划最合适的路线。
只是我还是忍不住问他:
“苏文,你真的决定不回去么。”
那个过去的城市,有他的梦想,曾经,他为的是不对自己的感情和人生妥协,所以放下一切离开,而今,已经有机会重新翻盘,为什么不再拼一次。
可这个人却一改从前的言语轻浮,长时间的沉默不肯回答。
就像是被高原独特的空气,改变了一个人的性情。在这住久了,他的皮肤晒成红色,服装换上当地的装扮,再加上大大的胡子。如果不是晚上谈着吉他的时候,还像个文艺青年,也许走在街上,都只会被人当做是本地的普通大叔。
在慕斯住了到半个月的时候,意外的遇见的一个熟人,提前结束了我LA市的行程。
是之前澜越的艾米,我很好奇她这样的高薪白领也会选择来LA市这么自虐的地方旅行,而且她刚到的几天,确实因为严重的高反,把整个客栈的朋友都忙的人仰马翻。
好容易适应过来,我想找这样巧遇的旧人说说话,她却始终躲着我,仿佛之前她赖着我请我吃饭的交情全都是我一个人的虚构。而这个来高原打酱油的人,来的比我晚,走的却比我早,几乎是刚刚脱离了危险期,就迅速的坐上了飞机直奔平原。
只是,她留下了一封信。
信里说了她在做简则成秘书的时候,在我俩之间从中作梗的种种细节,也许是见识的事情多了,对于这样的伎俩我没有怎么惊慌。
虽然,她有意的在信中提到了一句,简则成对于她所有的行为,其实是知道并且默许的。
写这封信和出来旅行,是因为她最终放弃了一些原本就不可能的想法,其实我很早就警告过她,简则成并不是一个能被感动和打动的人。
信的末尾,她慷慨的告诉我一个重要的消息,简则成其实一直,就在S城。
飞回去的时候,我第一时间约了他见面。如果之前曾经没有勇气面对的话,现在却可以和他坐在一起,解开心中的疑惑和谜团。
到了约定的地点,在庞大的空间绕的眼花缭乱,没想到会很巧的见到这个人。他正在游乐场的旋转木马旁边,帮着把闹着要玩的小朋友抱上去抱下来,对人的样子亲切,笑的开心温和。
他就是所谓收购澜越的程林民,换了一个名字的商业新贵,在寸土寸金的地方买下地皮开发做游乐场。
而今看来,新的投资让他很是开心,至少比之前窝在金融公司和客户们打交道的时候笑逐颜开的多。
走过去之后他很快发现我的存在,亲切的和我打招呼:
“一个人走了这么久,肯回来了?瘦了。嗯,不过好像也比以前壮点了。”
“该叫你程先生?”我跟他开着玩笑。
“嗯,那,该叫你沈夫人?”说完他自己也笑了,“走吧,带你去坐坐。”
喝茶的时候,聊了些旅途中的事,他也讲了讲从英国又挪回资金来盘下地皮开游乐场的种种波折。分开了之后,反倒可以像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或者亲人一样相处。
“你之前,为什么会收养我?”盘踞心里十几年的问题,终于可以问出来。也许不再那么朝夕相处的时候,对于一直害怕的事情,反倒更容易面对。
“真的想知道么?”他在对面泡茶,几年不见,简则成像是也多出了许多享受生活的情趣,办公室安排的人性化了许多,养了许多花花草草,还有一大缸子鱼。
“想。”
“你要是不问,我也就不说了。”
之后的事情,讲起来也没用多久,前后两个小时,十几年的症结也可以解开。简则成说,十六岁的时候在医院动手,只是少不更事的年纪一时的冲动,还请多多的原谅。
原来是这样,因为我母亲的缘故和托付,才有了两个人后来的交集。
如果我早点知道是这样的原因,是不是就可以没有那么多的敌对。一面在心里期待他能够对我不那么冷漠,一面又认为自己应该维持和他针锋相对的立场。
那一天的聊天,慢慢的越来越开心。他甚至还眨巴着眼皮,小心翼翼的问:
“在沈家的生活怎么样,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才跑了这么久啊?要这样的话,我真要收拾他了。”
“不是,我突然跑了,只是因为知道,其实你就是布衣。”
也许这是我在这个世界上,说出的最温暖的一句话了吧。虽然话说完他的表情,明显是呆住了,可我一直跟他笑着,就像第一次见的时候那样。
这之后,我们就可以真正的变成最亲的人了吧,破除所有冰霜,真正的彼此拥抱。
告别了简则成出来。我给那个人发了条短信:
“我回到市里了,你呢?从LA城到家了么?”
“宝宝你说什么呢?我一直都在S市啊。最近工作很忙,没能多联系你,别生气。”
我关上手机不再跟他争辩。
其实我一直都知道,我在全世界到处乱晃的这两年。沈寒良并没有安安分分的呆在S市。即便最开始的时候,一些事情意外的便利,让我当做是自己运气好,可是整个旅途,无论有什么样的困境都可以迅速的化解,这种惊人的巧合,就不能不让人怀疑了。
何况,他的电话和短信还总是露出马脚。打电话的时候,旁边时常会传出和我在一个国度的国家的语言。有时候的短信内容,分明比我对这个区域都了解。
可是我从来没有见过他。
纵使我觉得沈寒良一直很近,可是他从来不曾真正的出现。仿佛是一个完全隐形的人,永远在无声中给予照料。
最开始一个人走了几个月,还真的在心里生气,为什么我一个人消失这么久,沈某人都可以一点都不紧张。可是慢慢发现了这里面的微妙,却又觉得,自己这么任性的出走,耽误他放弃掉工作的跟我这么满世界的跑,真的是,太。太胡来了。
而今。我终于回来了,他也可以继续装作一个从来没有离开市内的人等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