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血玫瑰-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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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她好像是偶然碰到我的。万万没想到她居然会到服装店来。
还惊讶地问:“原来很有名的魔法服装设计师就是你啊?”
…………我的工作其实不过是给喜好闪光的女士们弄点假珠宝、弄些闪光,改变一下外观罢了……
虽然维持不了多长时间,耗费不了多少魔力,但报酬可是不少啊。
这次不得不坦白了……
1661年2月9日
学习,学习,学习。还是魔法。
黛妮卡是我自尊的杀手……
看到她打工的时候一次操纵8个魔法飞盘上菜,再看看我活化的绳子都趴在地下不起来……
身为男人的自尊啊……
最近只好去老师的服装铺子帮忙。多学些东西,也许总有一天会用到呢。
1661年2月9日
最近需要第二本魔法书了,只好不断去打工。
发觉金钱还是不难赚的……只要用了魔法。
在餐馆稍微用点提高别人印象的魔法,小费就滚滚而来。反正本小姐也没有那么多魔力用大消耗的魔法,小型的吸引之类魔法正好合用。
听老师说在德兰的酒馆和饭店多有魔法禁止列表……幸好伦尼的魔法没那么发达。呵呵……
1661年2月14日
根据本地的风俗……
今天可以和异性求爱的。(作者注:巧克力之类是后世的风俗,17世纪还没有呢。)
然后……第四次努力……
失败。(日记到此结束……)
1661年10月1日
多好的日子啊……秋高气爽。
我的第一个二段魔法!值得纪念!索莱顿的物品搜索——“Soliton‘s Locate Object”听着就舒服……
哦,当然不是我的……原本魔法发明人是12世纪的法师……叫什么来着?忘掉了……反正也是S打头的。
……只是抄下来而已啦……其实根本还使不出来呢。唉……如果有朝一日真的有以我的名字冠名的魔法多好。不过,要有估计也是黛妮卡冠名吧?我的资质啊……
一个合格法师应该能够抄下来就用出来,所谓“力随心动”……我什么时候才能达到呢……
1661年10月1日
二段魔法的学习、抄写和使用开始感到略微吃力。
而且,耐门老师的超厚魔法书已经感觉不太够用了。
最近经常要到伦尼市立图书馆去查书……那些人看到女人进来居然会感到惊讶呢,明明接待员自己也是女的。
查到了想抄写的魔法,然后自己攒钱去买卷轴……越来越有魔法师的感觉了。
1661年10月24日
最大利益!足足15000金镑的支票呀……
今天接了个大的衣服制作工程……
要能有相当的魔法防御力,要能和皮甲甚至锁甲的防御效果相当。
3个月交货。好辛苦……最近可能教不了他们了。
1662年2月1日
利益最大……
呀……怎么我也开始说老师的口头禅了……
终于开始学习二段魔法了!
黛妮卡打工赚钱很辛苦……因为我的进度比她慢得多,还没有那么大的需要。
感觉上很对不起她,似乎我抄她的魔法书是在占便宜……
因为我是图书馆的常客,管理员雇佣我整理书籍和誊写珍本……这真是个一举两得的好工作呀。
1662年2月1日
似乎耐门老师很高兴的样子。
他主动邀请薇伦蒂娜小姐去共进烛光晚餐……
什么时候我身边也能有这样的白马王子呢?
还有半年就15岁了……我也是魅力四射的少女了呀!
1662年2月1日
烛光晚餐。
再次失败。
难道会变成笑话里面101次求婚失败的男人吗?不会吧……
1663年4月9日
魔法进展顺利。我终于开始找到感觉了……虽然只能用用其中几个比较简单的二段魔法。也许我该开始学超魔技巧了?
从学习魔法到现在,已经足足有4年了吧?
终于做到了能够随心所欲改变自己能够使用的魔法……
这么说,我终于成为了一名合格的法师。虽然黛妮卡早在两年前,不,三年前就能做到……
1663年4月9日
最近花钱开始无节制……
钱赚的快,花的也就快……薇伦小姐嘲笑说是女人的通病。(作者:什么时代都是这样……)
还是没有恋爱的机会。
白马王子……在哪里呢?
1663年4月10日
共和国的国庆日。就是今天。
也就是当初这个国家共同体成立的日子……
在我的祖国,那是国耻日。
反正……我现在也是叛逃法师了。
1664年7月13日
魔法师!
真正的魔法师!
今天,老师评价我说“努力最终是能够得到成果的,17岁就拥有初等法师的实力很不错!”
我已经能够熟练掌握所有系的使用方法,虽然一次我只能使用一部分……
不管怎样,我已经是法师了。梦想,会实现的……我坚信。
1664年7月14日
今天和耐门老师做魔法攻防演练。
我居然赢了!
虽然有些投机取巧……
老师没有预料到我的变身术会那么熟练,他居然没有辨认出接近他的薇伦蒂娜小姐是我伪装的……嘻嘻……
1664年7月14日
败给了黛妮卡……
她真是前途无量。
我唯一担心的就是,她的天赋实在太好了……能明白自己的力量吗?
或许,挫折对她更有意义……
不过,以我的能力是完成不了了。只能希望命运的力量了……
1665年1月1日
我不知道自己的生日。我是一个孤儿。
虽然往往很多的传奇故事里面,孤儿都是XX血统的继承者、XX勇者的后代……
*但是……根据我对这个作者的了解,他不会这么干的。该死的作者……*(作者注:以上部分为注释……)
不知道我会不会有这样的运气呢?
今天是我成年的日子……大家开了个宴会。发觉干服装行当的老师实在是有钱……我们的福利院已经如同贵族宅第一般了——原本就是贵族宅第吗。
1665年3月12日
生日吗……
好久没听过这个词了。
父亲下落不明,母亲病故……我比索莱顿好的地方,也就在知道生日这一点上了吧。
今天我偷偷流泪了。不过,坚强的本小姐不会在别人面前流泪!
……都18岁生日了,还是没有恋爱经历……
我有预感……今年会十分不同。一定会。
1665年3月16日
很好……我下定决心要正式求婚。
以前都不算数!
这次,不成功,便成仁!
薇伦蒂娜小姐……我一定要成功!
治疗与守护之女神伊罗娜啊……如果你保佑我,我就死心塌地信仰你!
就这样……
平凡的生活一天天持续着,看起来还会一直持续下去——至少,目前看起来是这样的…… (c)整理
第 四章人类拥有的武器·Leopaces’sCannon!
第01小节
这个世界上,人类所创造的文明体系有两支。
西方所创造的文明是柯曼人的封建帝国。东方所创造的文明是龙裔人,我们也称他们作东方人或者唐人的统一皇朝。
在漫长的历史上,这两支文明只相撞过一次——还是在这两个民族都处在最大扩张性的时候。达特洛斯会战(西方的称法),或者说日消平原之役(东方的称法),几乎可以说是历史的绝响。在那之前和从那之后,都再也没有过这种机会。
那是因为,数不清的天堑,横在东方文明和西方文明相交的途中。
最高的山脉,海拔约有一万两千米的屋脊山脉。广阔的西域草原,上面有着庞大的游牧部落,蛮族,和各种各样的其他种族以及怪物。拓疆高原,大唐帝国的边界。还有……
西方文明的疆界,大荒原。
边缘河(River。 Border)是一条神奇的河。这条宽阔的河西面,水草肥美,土地肥沃;而河东,除去那一点点可怜的被河水浇灌的土地,就是广袤无垠的沙漠。沙漠绵延长达千余里,能够越过这道沙漠的人……几乎没有。因此,无论是帝国还是继承帝国南部土地的自共体的边界,都截止在边缘河的西岸。人们把这条河东岸的土地,叫做大荒原(Great Waste)。人类所不能达到的极限。不站在这里,就不能体验世界的伟大。
没有任何人类确切知道这块大沙漠的成因,只有零散的古代传说留下来。在传说中,这块沙漠是古代精灵帝国最不好的遗产。原本越过了边缘河,就是古精灵帝国的远东领地;然而,在自由之战中,远东领地的精灵节节败退,最后,远东最强的几个法师——在法师统治制度的精灵帝国,最强的法师就是领主——携起手来,将这块广袤的土地诅咒了。从此,远东领地慢慢地变成了沙漠——全部变成了沙漠。当然,圣森的精灵们是不会承认这件事情的。
只要越过这片沙漠,然后再越过世界最高的山脉,就能够到达极东——因为时不时的会有些从极东依靠着强大魔法力量渡过沙漠的商队前来。人们通过他们得知,比大荒原还要往东上千里的地方,有着一个庞大的帝国,一个拥有强大的魔法力量的大帝国。因此,无数的冒险者准备充分以后进入大荒原,梦想着探索出一条通向东方帝国的道路——伟大的横贯之路。然而,没有人成功过。大荒原的道路,似乎永远是变化无常的;一个冒险者,永远不可能照着他来时的道路返回出发点——人们说,这也是精灵留下的诅咒。就算是从东方来的商队,借助强力魔法的庇佑,能够成功到达西方的也不到五分之一;能够回去的,恐怕真是凤毛麟角了。不仅仅是因为沙漠,还因为栖息在大荒原那些宝贵绿洲中的怪物。生活在东部边境的人们,总是等待着下一个商队的到来,然后顺便把准备进入大荒原的那些冒险者身上的最后一块黄金赚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