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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丁香花 by devillived (虐心+兄弟+推荐)-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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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什么时候变成了怜香惜玉的情圣,望着镜中自已那张温柔得诡异的脸,李梓封苦笑了一下。 

  “…又不是女人,这么婆婆妈妈,算了,我送你回去。” 

   

  退到一边,李梓封从口袋中掏出烟来,点燃了等待丁翔狼狈地整理着散乱的衣物。他再次打量着这一只瘦小但绝对漂亮的猎物,盘算着下一步应当做些什么。 

  不知不觉间,连他自己都没有觉察到,这场狩猎的性质己发生变化,不再是单纯的肉欲,而是一场爱情的游戏。 

  相倍爱情的人和不相信爱情的人,谁才是最后的嬴家? 

  但是无论结果如何,自那个傍晚之后丁翔便成为了李梓封“那特殊的人”。电视台这个制造风暴的地方若稍有不慎也有可能会成为风暴的中心。熟知这点的李梓封自然不会傻到为了个游戏而变成街谈巷议的焦点。在总台的大部分时间他都和丁翔保持着相当的距离,并且从不让他随便进到会议室来。这种近乎于疏离的态度着实让丁翔茫然了几天,直到李梓封及时发觉并加倍温柔地补偿后才又渐渐安稳了下来。 

  简单说来,丁翔是一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小家伙。所幸他还有足够的自信与尊严,不然早就患得患失地夹着尾巴逃跑了。 

   

  “你可以说是一个完美的人,可你也因为完美而变得自私,李梓封,让我来告诉你,你只爱你自己。” 

  这是李梓封众多床伴中的某一位在分手前对他作出的评价,也就是这位畅销作家的寥寥几语点明了李梓封真正的心态。是的,他谁都不爱,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最需要照顾和珍視的永远都是自己。 

  从那时候起,李梓封就再也没有对谁说过“我爱你”这三个字,同样也没有了固定的恋人--甚至是床伴。 

   

  对于丁翔,李梓封抱持的是一种微妙的态度,至少到目前为止都是这样,有时候他会自嘲的想,那些潮流上的年轻人所谓的“友达以上,恋人未满”应该就是这样的情况吧。 

   

  因为从事的是机动性比较大的工作,所以两人的机动时间都比较充裕,虽然李梓封还需要看顾家业,但是每隔上一两天,两人还是会有一次比价正式的约会。通常李梓封都会带他去流颜,偶尔也会应他的要求去一些游客较少的风景区,但是李梓封显然觉得去公共场所是一件毫无乐趣的事,每次他都必须穿上高领的大风衣戴上黑色的墨镜,即便是这样也会被眼尖的姑娘们认出来,所以每一次去景区的游玩总是以落荒而逃惨淡收场。 

   

  有一段时间,李梓封发现丁翔特别喜欢吃肯德基,尤其喜欢吃的是新奥尔良烤翅,开始时,他几乎每天都会带着丁翔去比较偏僻的店里买外卖,可后来听说了苏丹红后,就连这点乐趣也没有了。 

   

  久而久之颜存便成为了两人的唯一选择,丁翔虽然尚存恐惧之心,但身边有了李梓封便觉得踏实多了。 

  目前为止,两人的关系还处于亲吻爱抚的阶段,一方面是因为丁翔的青涩,而另一方面是因为李梓封感受到了另一种方式带来的快乐。 

  他觉得自己正在一手建造着只属于自己的东西,将丁翔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青涩男孩调教成为成熟地、散发着乙醇般醉人气息的男人。 

  他热情地亲吻着他,然后教导他如何回应自己的唇舌纠缠,如何在快要窒息的间歇获得空气;他亲吻着他的颈项,并且将一路的红花植满丁翔的胸膛,他坏心眼地教导着他如何在那敏感的两点红缨被蹂躏的时候发出濒死般的歌吟。在流颜的暗红色包房里、在暗夜紧闭的车座上,激情总是无事不刻地产生,他们互相爱抚着,摸索着,摩擦着,直到体内的激流一同迸射出来。 

  李梓封发觉眼前的这个人,仿佛是一枚青橄榄,正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渐渐变得可人,他发觉自己爱上了那具染上了淡淡红晕的躯体,那是朵慢慢绽放的罂粟华。 

  但是无论如何,两人始终没有做到最后,曾几何时,那最终的结合便成了蛋糕上的草莓,让人舍不得下口。 

   

  就这样,一个月过去了。 17 

  丁翔开始时还有些不适应;但被爱的滋味实在奇妙;让他禁不住陶醉其中。 

   

  在过去的二十一年里;他只曾拥有过来自一个残缺家庭的母爱;然而这份温馨也随着升学和背井离乡而变得稀薄,过去几年来丁翔一直把孤独放在心中;现在遇到了李梓封;那干涸己久的河床终于迎来了雨季。 

   

  闭上双眼;他感觉到一个全新世界的门扉正向他开启。李梓封是一个懂得享受生活的人;与他在一起丁翔見识到了所谓“上层建筑的生活”,虽然一直不能对奢侈无度有所认同,但是他拒绝不了来自李梓封的邀请。过去的经历让他无法拒绝别人。就像向日葵永远抗拒不了阳光的诱惑那样。 

   

  一个月的实习期终于结束了;没有意外,丁翔凭看积极的工作态度转了正。签合同的那天也正巧赶上发工资,拿着实习所得的一千二百块钱。虽然只是薄薄的一个信封,但拿在丁翔的手上却是火辣辣沉甸甸的。 

  寄七百块钱回家,自己再存二百,剩下的钱…在心中美滋滋地盘算着,等到今天的工作一结束,丁翔就赶紧往邮局跑。寄完了钱后还要去見李梓封,千万不能迟到了。 

  从邮局出来,丁翔看了看表,快到五点了,幸好离与李梓封约定的地点比较近,现在慢慢地踱过去应该刚刚好。 

  走在S城最繁华尊容的高消费区;青年不时抬头仰望着那些陈列着种种奢侈品的玻璃窗。那里是属于白领以上阶层的世界,对于过去的他来说,就像是闪烁在天边的星星。 

  然而电視台便是一个培养奢侈品消费者的温床。有灵通的潮流渠道,又有足够的金钱支持和时阃采购。今天上午他还听一个女同事说要买LV的樱桃包呢。 

  姑且不说丁翔根本不觉得那樱桃包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就算它有巧夺天工的设计与款型,但对丁翔米说,出一万多元人民币来换取一季的流行无疑是种奢侈而可笑的行为。 

  然而其他人也是这么认为的么?丁翔随即想到了梓封的那件外套;心中不由得怔了一下。 

  就在这时,有人从后面接近他,叫出了他的名字。 

   

  这是丁翔第二次見到君凌。 

  他应该是在这附近工作吧,穿着一套剪材得体的灰色西装。在現在这个社会中,似乎只有三类人会在工作时穿得如此的正式:应酬频率者、服务行业者、拾荒人。以君凌的实际情况看来;只有可能是第一种。 

  “那天晚上你后来去了哪儿?听说你没有提前回去,把她们吓得半死。” 

   

  “她们”自然指的是璐璐和可儿。这句本应该是关切慰问的话从外表冷峻、谈吐冷漠的君凌口中吐出,更像是一种变向的讽刺。 

   

  “我…遇見了一个熟人,后来也是那个人送我回去的。很抱歉让大家担心了。” 

  直視着君凌的双眼;丁翔努力使自己的语调不卑不亢。心想着这也许是一个普通的見面,礼节性地交谈几句就可以结束,但是很快他发現自己犯了一个错误。 

  “那天后我找了你几次;但是你不在学校。” 

  “我在实习,最近比较忙。” 

  的确,除了实习;其余的时间基本上都让李梓封霸占了去,丁翔出现在学校的机会很少;虽然也听说有人找过自已;却根本想不到竟然是君凌。 

   

  “现在有时间么,有些问题想要问你。” 

  “……嗄,那个,我恐怕……” 

  “十分钟就好。” 

  君凌拉住了丁翔的胳膊,不由分说地将他推进路边的一家咖啡店中。 

   

  “欢迎光临。” 

  面容清秀的侍者在看见两个男人拉拉扯扯地进来之后微微变了变脸色,但是依旧礼节性地迎了上去,君凌自作主张地点了两杯蓝山,便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 

  “君先生,很抱歉,有人在等我……” 

  虽然被拽了进来,但是丁翔还是说出了催促的话语,希望能够尽快结束这次谈话。 

  “我了解了……那么,我也就不废话了。你的父亲姓丁?” 

  乍听之下又是一句废话。大部分人家,孩子都是随了父姓的。但是这句话听到丁翔的耳中却无疑又是一种讽刺。 

  “不,我父亲很早就不在了,这是我母亲的姓氏。” 

  “哦。” 

  只是轻轻地回应了一声,君凌似乎发现了什么饶有兴趣的事情,双眼中出现了不易察觉的兴奋。 

  “那你见过你的父亲么?” 

  摇了摇头,除了在梦里见过那个面目模糊的身影之外,丁翔没有任何关于父亲的记忆,这个词语对于他来说已经成为了一种可望不可即的代名词。 

  “那你母亲也没有提到过他?” 

  丁翔又摇了摇头。 

  “你母亲是E城人吧。” 

  面对这一连串的提问,丁翔突然警觉了起来,为什么君凌问的都是关于自己父母的问题?为什么他知道他的母亲是E城人氏? 

   

  小小的狐疑照亮了一段过去的回忆,那是小时候,放学后在教室里等着母亲接他回家,窗外下着雨,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在班主任的陪同下走了进来。 

   

  “他就是丁翔了。” 

   

  老师指着自己对男人这么说,那男人的面容现在已经记不得了,但丁翔还是回忆起那男人靠近自己,摩挲着自己的短发,还有那种很温暖的目光…… 

  接着母亲就冲了进来。 

  没有任何的言语,甚至不曾正面看那男人一眼,母亲跑过来,拼命抱起丁翔转身就跑,像是要逃离一个梦魇,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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