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兵在校园-第2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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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水帮人马疯狂的反扑上来,在重金奖赏之下,他们的士气自然提升了不少。
在这个码头上面,四五百人展开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械斗,鲜血洒满长空,比夕阳还要红。
“我草你妈!死去吧!”丁成功脱下彬彬有礼的外衣,此时就像一个勇猛无畏的猛将,横刀斩在一个敌人的脖子上,连皮带肉把那个倒霉家伙的脑袋给砍了下来,鲜血从断脖处狂喷而出,如同喷泉般冲起三米多高,蔚为壮观。
“呀!”一个水帮马仔抡圆了胳膊,跳起来,凌空朝着丁成功的脑袋劈了下来。
丁成功翻转手腕,斩马刀划出一道寒光,迎了上去。
只听当地一声脆响,那个马仔手中的关公刀被斩马刀劈成两截,斩马刀余势不减,顺势而上削飞了那个马仔半边脑袋。
另一个马仔见到如此惨状,吓得双腿一哆嗦,转身就想开跑。371
丁成功赶上一步,斩马刀凌空横扫而出,就听唰地破空声响,刀锋划破空气,同时将那名马仔拦腰劈成了两截,寒光伴随着血光一起飞溅。
丁成功下手毫不留情,刀刀致命,就想砍西瓜一样,一刀砍翻一个。他手中的斩马刀也是一件神兵利器,在他手中如虎添翼,给他提升了一半的战斗力。那些关公刀在斩马刀的面前,根本就不堪一击。普通的刀子也许砍几个人之后,就已经裂口卷刃了,但是斩马刀却恰恰相反,杀的人越多,刀锋就被打磨的越锋利,跟怪兽的利齿一样,将敌人统统撕碎。
罗宾汉有些惊讶,没有想到丁成功居然会有这么好的身手,这个丁成功平日里的形象完全不同。不得不说,他的体内一半住着天使,一半住着恶魔。
虽然远洋公司这些的兄弟非常悍勇,但是面对多于自己两倍的敌人,还是逐渐感到力不从心。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也感到渐渐乏力,已经有些招架不住了。
而且白目也是个精明人,他采取了一种分割战术。如果远洋公司的兄弟紧抱成团,水帮一时半会儿也无法将其消灭。所以水帮依仗着人多的优势,把远洋公司的阵型冲散的七零八落,把他们一个大团体分裂成数个小团体之后,再分别对每个小团体实施围歼。
如此一来,确实收到了奇效,远洋公司这边损失惨重,一个又一个的小团体被水帮蚕食吞掉了。
嚓!
丁成功的左手臂挨了一刀,刀口很深,鲜血一下子顺着手臂涌了出来。
“去你妈的!”丁成功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一脚把敌人踹了个大跟头,然后上前一刀戳穿了敌人的肚子,拉出来的时候锯齿上面还挂着一截血淋淋的肠子。
“老板!老板!”助理阿风拎着刀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一张脸上布满了血渍和汗渍,就像唱戏的大花脸,“老板!兄弟们就快顶不住了!要不我们掩护你先撤吧!”说这话的时候,阿风很不悦地剜了罗宾汉一眼。在他看来,现在他们陷入这样尴尬的局面,都是罗宾汉一意孤行造成的,阿风之前就提出远洋公司会遭受这样的围困局面。
“撤?!”丁成功把刀一横,浓眉一竖:“撤什么撤?!你是叫我逃跑吗?!老子的字典里面从来就没有逃跑两个字!要是今天逃走了,那今后我还怎么在南沙港口立足?日后是不是只要是他妈个人,就敢站在我丁成功的头上拉屎拉尿呢?”
副总经理也杀了过来,气喘吁吁地劝解道:“老板,阿风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看看四周,我们已经被水帮包围了。要是再不撤退,恐怕就来不及了!”
“是呀!”阿风补充道:“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老板,不要逞强了,撤退不是懦弱,只是一种战术方式……”
丁成功重重地叹了口气,把目光投向罗宾汉。
罗宾汉的心里很清楚,按照现在的局面发展下去,他们被困死在这里只是时间问题。但是,罗宾汉却并没有急着撤退,他环顾四周,飞快地搜寻着白目的身影。
“擒贼先擒王”这是永远不变的战场真理,如果白目低调谨慎一点,躲在船舱里观看这出好戏,也许还给不了罗宾汉太大的机会。但是偏偏白目为人高调嚣张,而且仗着这是自己的码头,手下的人马比丁成功充足,所以根本毫无顾忌,反而自己投身在战场之中,这恰恰给了罗宾汉一个绝佳的机会。
罗宾汉和丁成功对视了一眼,没有说话,转身朝着白目所在方向冲了过去。
说得再多都是屁话,罗宾汉不想浪费口舌,他只需要用行动来证明自己的实力。
罗宾汉就像一头奔跑的猎豹,手中紧握的龙刺闪烁着刺目的寒芒。
两名水帮马仔迎了上来,试图拦截罗宾汉,一个照面,两人抡刀就砍。
罗宾汉的移动速度非常快,只见人影一闪,竟然左右一晃,瞬间从两人中间穿插而过。同一时刻,两道寒光一闪而过,那两名水帮马仔顿时就像被人施了定身咒一样,愣立在原地,动弹不得。
紧接着,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那两名水帮马仔的脖子上飞快地闪现出一条血线,那条血线迅速扩大,变成了两条深邃的血口。噗!噗!两蓬鲜血从血口里面喷溅出来,变成两团浓浓的血雾。两名马仔瞪着浑圆的大眼睛,直到栽倒在地上,脸上还带着不敢置信的表情。
第三百七十二章 乱军之中取上将首级
罗宾汉一路狂奔,如同一把尖刀,直插敌人的心脏。
萝宾汉本就是超一流的高手,就是那一双铁拳,也不是这些普通货色能够抵挡得了的,再加上他现在拥有了龙刺这样的神兵利器,战斗力再次提升,就像老虎插上了翅膀,一路所向披靡。
这一路上,不断有敌人冒出来,想要拦截罗宾汉,但是他们都遭遇了同样的下场,那就是惨死龙刺之下。三棱军刺原本就是杀伤力极强的肉搏型武器,这把龙刺是在三棱军刺的基础上进行了升级强化,杀伤力更加的不同凡响。
神兵与普通武器的区别就在于,普通武器越用越破烂,杀伤力越来越低下,而神兵则截然相反,越用威力越大,越嗜血杀伤力就越强。龙刺就属于后者,在吞噬了大量的血液之后,龙刺尖端的寒意暴盛,散发着浓烈的杀气。
神兵都是有灵性的,在这一番舍命搏杀中,罗宾汉感觉手中的龙刺已经跟他心意相通,和他融为了一体。人兵合一之后,龙刺的威力更加强大,杀意汹涌而出,罗宾汉的心中也燃烧起了疯狂的嗜血冲动。
嚓!
龙刺插入了一名水帮马仔的脖子。
罗宾汉轻轻按下机关,只听唰地一声,血槽里面瞬间布满尖锐的倒刺,尽数穿透了那人的脖子,把那人的脖子刺了个千疮百孔,布满了密密麻麻的血孔,非常恐怖。
当罗宾汉拔出龙刺的时候,那人的脖子已经完全被撕碎了。372
但令人惊奇的是,竟然没有血水从龙刺上滴落,好像那些血水统统都被龙刺吸收了一下,格外神奇。
嗜血之后的龙刺发出嗡嗡龙吟,寒光中隐隐透露着血红色。
再然后,罗宾汉的双眼也跟着变成了红色,并且逐渐变成两簇熊熊燃烧的火焰。
罗宾汉斜握着龙刺,一步步朝着白目逼近,一时之间,竟无人再敢出来拦截。
在罗宾汉身旁三米开外的距离,竟然空无一人,形成了一个真空地带。
围绕在罗宾汉身旁的敌人很多,但是看见罗宾汉,他们就像在躲避瘟神似的,纷纷向后退却。
罗宾汉的惊人杀气竟然生生逼退数十上百人,纵然丁成功在江湖上厮杀了那么多年,经历了大大小小无数次的战斗,但他也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强大的气场,一时之间,他也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阿风张了张嘴巴,不敢置信地揉了揉眼睛,惊叹道:“这小子是什么来头,居然这么牛逼!”
丁成功的脸上浮现出一抹笑意,话中有话的说道:“这小子的来头不浅,呵呵!”
罗宾汉当然不知道丁成功的心里在想什么,他只知道,今天一定要帮丁成功拿下这场战斗的胜利,这是一次绝佳的上位机会,自己一定要抓住这次机会,在丁成功手下一举成名。
白目还在那里嚣张地拎着关公刀砍人,丝毫不知道死神已经在朝着他步步逼近。
白目也是一个常年混迹于江湖的人物,在长年累月的摸爬打滚,血雨腥风之中,积累了丰富的战斗经验,同时也练就了一身本事。一般说来,普通喽啰跟白目单挑那绝对是打不过的,三五个人围攻白目也未必拿得下。白目其实没有超强的武艺,但他胜就胜在下手够狠够辣,比对手更加残忍。
只见白目躲过迎面砍来的一刀,绕到对方身后,伸出左手死死箍住那人的脖子,然后提起沾满血迹的关公刀,就跟杀鸡似的,在那人的脖子上使劲一划。就听嚓地入肉声响,那人脖子上的大动脉给割断,鲜血就像喷泉一样射出来。
白目狞笑着松开手臂,那人捂着脖子软绵绵地倒在地上,身体扭曲着挣扎了几下,很快就停止了动弹,鲜血从脖子上汩汩流出,染红了地面。
“呀!”另一名远洋公司的小弟眼见同伴惨死,瞪红了眼睛从后面嚎叫着扑了上来。372
白目的后背上就像长了眼睛似的,不慌不忙,侧身往旁边一闪,躲开背后劈来的这一刀,然后顺势抓住那人的衣领往前一带,右手唰地就把刀子斜插进了那人的胸口。
白目面对面地看着那个年轻的马仔,咧嘴一笑,露出丑陋的黄金大板牙。然后在那个马仔痛苦而恐惧的目光中,他慢慢转动刀把,一直把刀子捅进了心窝最深处。马仔脸上的表情渐渐凝固,白目猛地拔出刀子,滚烫的鲜血飚射出三米多远,一条年轻的生命也随之消失。
白目伸出猩红的舌头,舔了舔刀锋上面的血迹,发出阴桀的冷笑。
当白目回过头来的时候,看见了两眼通红的罗宾汉。
不知道为什么,白目都是心狠手辣之徒,但是在看见罗宾汉的一瞬间,他的心里竟然没来由的打了个寒颤。他从罗宾汉的瞳孔中感觉到了浓浓的杀气,那股杀气令他心生惧意,让他一阵阵地害怕。
白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