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欲成魔之东北乔四-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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谕登岳锒晒登跃褪撬囊磺小5崩硐搿u望、超越了伦理,那死亡不过是一种宿命的解脱,法律根本没有任何实际意义。黄挺利要做贼王,这是他的梦想,他的追求,哪怕为此失去生命。许多人随着年纪的增长,忘记了理想,追求,认为那太幼稚。却不知若没有那么多幼稚的人,宁死不屈,何来六十周年国庆大典,中国早亡国了。
一枚刀片,缓缓从黄挺利的袖口,滑到了手上,他在伺机而动,一击必胜。乱拳打死老师傅,实战和理论是两码事,杜小风神偷世家出身,偷窃知识丰富,但未必见得一定能打败黄挺利。近代不少中国武师,以武会友,点到为止,没有尝试过黑拳的残酷,结果纷纷惨死在各国大力士手中。直到以霍元甲,李书文等一大批从小就是暴力分子,性格极其好斗,实战经验超丰富的武者,才挽回败局。武者的仁者无敌,纯属虚构,李小龙若不是从小打出校外,打出香港,哪里会受人尊重。
杜小风的两名堂弟,冷冷的站在小巷两头,一言不发。那种活在别人阴影下的痛苦,并不是只有杜小风有体会。所以,他们并没有阻止杜小风改变计划。恰恰相反,他们希望杜家诞生第二个天才,潜意识当中,他们已经把杜小风当成了自己的一个影子,杜小风就是他们的希望。
阳光温柔的照挥洒在路面上,秋风萧瑟的大地,越来越暖,中午来了,许多人的肚子,已经饿得咕咕直叫。可没有人敢发出声响,打断这场独特的比拼。这毕竟不是街头演习,输得一方,是没有第二次机会的。黄挺利的呼吸,越来越急促,头部昏昏沉沉,感觉有些快要睡着。酒色伤身,长期的放纵,让他的体质,大不如从前。这种神经高度紧张的比拼,考验的可绝不只是人的意志力,还有体力。许多作家,英年早逝,就是长期用脑,身体却缺乏锻炼的缘故。
寒光,划破了空气,发出一丝尖锐的声响。杜小风忽然快步上前,右手猛然甩出,小手指,狠狠的划向了黄挺利喉咙。他的出手极其阴毒,想要把一个已经有所防备人腰间的铃铛取下,除非楚留香存在,否则,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想要获胜,只有攻其不备,兵行险招,分散对方的注意力,方有可能。当生命受到威胁时,谁还有多余的精力,去理会一个铃铛。
悦耳的叮当声传出,黄挺利急急闪过一旁,两人腰间的铃铛,随风荡漾,发出了清脆的响声。他和杜小风,终于忍不住彻底出手,由暗战变为了明斗。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双方都没有选择的权利,要么杀死对手,要么自己把命留下。黄挺利伸手,握住了腰间的铃铛,制止了它继续发出声音,然后轻手轻脚的快速移动。双方都看不见,也不是耳听八方的武术高手,只要能做到无声无息,把一位盲人的裤腰带解开,也并非没有可能。
外行人看热闹,内行人看门道。同等级别的战斗,总是不够花哨,凶狠,让人如同嚼蜡,食之无味。相反,那些级别相差颇大的战斗,异常精彩,让中国的拳击手,去挑战巅峰时的泰森,成人肉沙包了,能不精彩吗。黄挺利和杜小风两人,都是最顶级的扒窃高手,轻易不会出手,让现场几百号马仔,除了少数高手外,皆心情烦躁,直打瞌睡。不知何时,听到风声的小克,带着一大批人,浩浩荡荡的赶了过来。这一下,本来信心满志的杜家人马,立刻开始变得有些慌乱,而原本中埋伏的黄挺利一伙人,则变得嚣张跋扈起来。
高手之争,外界任何微小的变化,都会影响结果。杜小风毕竟年轻,察觉到了外界的变化,平静的心,犹如湖面上投入了一颗石子,产生了一丝杂念,动摇。不屑的冷笑,挂在小克脸上,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人有什么实力,就有什么气势。你让四五个打工的普通人聚一起,跑天上人间喝顿花酒,恐怕会喝的冷汗直流,毫无快感可言,喝完了怎么结账呀?若是四五个大老板聚一起,那就不同了,应该是喝完了怎么能抢先一步把账结了,让对方欠我个人情。若是顶级夸张的领导干部,恐怕给钱都没人敢收。小克本来是想来搭救黄挺利的,可赶到了这里,忽然改变了主意,变成了打气助威,他并不想破坏这场比拼,那不但是对对方的侮辱,更是对自己的侮辱。这就像真正的日本武士,绝不会赞成用那些阴谋手段和敌人打擂。用这种方法的,通常都是政治家,而非武士。
趁他病,要他命。不要提什么卑鄙,机会不是每个人都能把握住的。黄挺利忽然一反常态,开始主动出击。他和杜小风在场中转来转去,互相摸索着对方的踪影,背贴背猛然紧紧靠在了一起。现场数百号人,顿时大气都不敢出一声,紧张的心都要跳出来了。汗水一滴滴跌落,两人忽然同时转头,杜小风抬手朝着黄挺利脖子位置就是一划,而黄挺利不闪不避,上身微微后仰,嘴唇猛然一张,一枚刀片发出清脆的声响,射向了杜小风面部。杜小风本能的头部向后一仰,刀片划过了他双眉间的黑布上,向后飞去。
一丝血痕,从杜小风额头涌出。黑布跌落,随风飘向远方。刺眼的阳光,让杜小风有些睁不开眼,他腰中的铃铛,已经落入了黄挺利手中,他败了,败得如此之惨,而此时的黄挺利,依然还蒙着黑布,不发一言。
“你竟然练成了口刀,我输了。。。。。”,杜小风面带苦笑,又恢复了那副玩世不恭的模样。人都有双面,从精神学角度来讲,世上是没有完全正常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不为人知的一面。杜小风忽然感觉好轻松,好开心。他吹着口哨,摘下了右手指上的指套,猛然抛向了远方,缓缓向人群中走去。
“小心我的弟弟。。。。。”,杜小风忽然停住了脚步,说出了一句让黄挺利摸不着头脑的话,轰然倒地,血从他的喉咙不断涌出,他一直想划开黄挺利的喉咙,没想到最后划开的却是自己。人算不如天算,生,是一个等待死亡的过程,他终于解脱了。
鼓掌的声音,从小克方向传来,不知何时,听到风声的郝瘸子,也带人赶到了,连乔四都坐在轮椅上,被李正光推着赶到了这里。兄弟连心,哪怕无能为力,也要给收个尸,尽到自己的一点责任,这是黑道的规矩。杜小风的两名堂弟,杜小云、杜小月,默不吱声的转身带着人离开,对于杜家而言,死了的就不是天才,只有活着的,才有资格成为杜家重点培养的对象。这就是大家族和普通家庭的区别,独生子女,人人当宝,若是后代子孙,几十上百,和古代皇帝是的,十几二十个儿子,每个儿子又造出一堆,那死一个就死一个吧,无所谓。
“操,妈的,当我们是什么人,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郝瘸子红着双眼,恶狠狠的看着杜家人马。大清早的,刚睡着一会,就被人吵了起来,心情难免极度愤怒。如今,对方连个招牌都不亮,就想离开,哪有那么便宜的事。
“二哥,算了。。。。。。。。。”,黄挺利出言,制止了郝瘸子的行动,非常时期,实在不好大动干戈。市长的眼睛可是贼亮的,让他抓住太多把柄,可不好收场。
“哼。。。。。。。”,郝瘸子不甘的恨恨瞪了几眼,让底下小弟让开了道路。自己兄弟的面子,是怎么都要给的。谁叫他是二哥,既要看上面大哥的脸色,还要照顾底下弟弟,何其悲哀。人生一世,草木一春。要么拔尖,出类拔萃,要么乖乖的找份固定工作,凑合着过一生,夹在中间的人,通常都是最累的。
阳光依旧灿烂,空气中飘散着淡淡的枫叶香味。杀掉了杜小风,只会引来杜家更为疯狂的杀戮。这是一个死局,除非有一方彻底完蛋。否则,即使杜家真的成功杀死黄挺利,也要面对红着双眼,心狠手辣的乔四。没有人可以承受乔四的怒火,只要在东北,他就是土皇帝,二政府。
第一百一十四章 各显神通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一条松花江,见证了多少风liu人物。管你生前如何嚣张,死后不过黄土一胚,不值一提。杜小风的尸体,被草草的塞进了一条破麻袋中,陈尸江底,对于杜家而言,死了的,就不是天才。杜家家大业大,人才济济,儿孙满堂,死掉一个子孙,根本伤不到什么元气。况且,杜家家规极严,杜小风不听从命令,错失良机,死不足惜。不过,打狗还要看主人,杜家的尊严,绝不允许被亵du。杜小风再有错,毕竟是杜家的人,由不得外人想捏就捏,想扁就扁。杜家的当代家主杜振业,勃然大怒,决定不惜一切代价,动用一切力量,消灭黄挺利,不死不休。
振业,振业,振兴家业。杜振业,是一个传奇人物。他长得个子不高,一米七左右,留着两撇八字胡,面色阴狠,一对小眼珠子,精光四射,让人不寒而栗。虎父无犬子,杜振业的父亲,曾拜师燕子李三,后追随戴笠,戴笠死后,因害怕共党秋后算账,跟随毛人凤去了台湾,后不知所踪。当贼的最怕别人记下自己样子,加上当时照相机少的可怜,这造成了杜振业从出生,就不知道父亲长什么样子。杜振业出生时,正赶上杜家最为危难的时候,老爸也不在身边。诺大的家业,空有万贯家财,却在*的阴影下,金银财宝如同废铁,想花都花不出去。家中后代,饿死无数,大人尚且没有饭吃,哪里有心思养小孩。许多杜家的后代,纷纷饿死,成为杜家长辈的腹中补品。但杜振业奇迹般的活了下来,不但身体健康,还从小就显露了超人的偷窃天赋,八岁那年,即可神不知,鬼不觉的把杜家长辈眼皮子底下的点心,塞进了自己口中,让杜家长辈,既气愤不已,又感叹长江后浪推前浪,此子简直是天纵奇才,是以,杜振业在十二岁那年,即被上一代家主,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