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欲成魔之东北乔四-第2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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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令行禁止,三个话事人,实在有些多了。于是,经过了一番协商,癞子三、掏蛇仔、野熊三人达成共识,发下毒誓,谁先杀了A,谁就是日后的统领,其余两人将认其作为大哥,终生不得背叛。当然,这不是三国,誓言这东西,在现代社会和放屁差不多,只要利益诱惑到了,亲兄弟尚能相煎,誓言又算得了什么。
第二百五十三章 狂风暴雨(4)
宁静的夜晚,除了寒风的咆哮声,听不到任何声响。经过了短短几小时的调整、休息,野熊一党亡命徒,趁着月黑风高,杀气腾腾的潜入了防空洞。夜色漆黑,伸手不见五指,想要在防空洞内抹黑前进,根本不可能。不过,拿手电筒有些不太方便,毕竟目标是高手,极度危险,能多腾出一只手,就多一份把握。所以,在来之前郝瘸子一党特意为他们准备了矿工帽和趁手的武器。
一束束微弱的灯光照亮了前方,二十多名亡命徒,清一色戴着矿工帽,既可以照明、保护自己的头部,还可以腾出双手,实乃黑夜杀人的最佳简易装备。当然,现代科技发达,配备的都是红外线眼罩,能在不发出一丝光亮的前提下,视黑夜如白昼。不过hei社会就是hei社会,不是美国海军陆战队,用不着那么夸张的装备。这些亡命徒,表面看上去一盘散沙,没有任何杀人经验,但小看他们的人,一定会死在他们手中。他们缺实是第一次杀人,但打猎经验极其丰富,而从某一方面讲,人就是动物。杀人和杀动物,其本质是没有区别的。野熊等人,年纪虽小,却都是老猎人了,他们知道,越凶残的野兽,对危险的感知度越强。所以,他们收敛了杀气,走的极其缓慢,生怕不小心惊动了熟睡中的A。可惜,A毕竟不是野兽,他是人,受过特殊训练的人,想要不知不觉的将其杀死,或许十年后,野熊一党能做到,但绝对不是现在。
防空洞的味道,并不太好,不知道曾有多少年轻的男女,在这里留下了体内的杂物,和幼稚恋情的液体。不过,随着越走越远,空气逐渐好转,四周也变得更加安静。野熊一党亡命徒,两人一组,组与组之间相隔五步,手中端着枪械,屏住呼吸,弓着腰,宛如职业佣兵。走在最前面的,是癞子三和掏蛇仔,一众亡命徒中,他两人的眼神最好,反应最快,尤其是癞子三,怀中的宝贝老鼠,对危险有一种本能的反应,而像A这种类型的人,杀气是非常重的。即使如何手链,能瞒得过人类,却瞒不住动物。
癞子三的手,忽然扬起,示意众人停下,因为在他的面前,横着一条细细的黑线。线的两端,一端固定在墙上,另外一端则顺着墙,一直向前延伸,连接在一个铃铛上,一旦黑线被触动,铃铛即会发出声响,惊醒调息中的B。癞子三明白,目标已经非常近了,应该就在前方不远处。因为黑线非常细,只能拉动最小的铃铛,发出的声音不可能太大。甚至说,设置黑线的地方,若是洞口,那寒风都可以让铃铛响个不停。所以,A铁定在前方不远处。可是,凡事无绝对,任何事都不可能按你的想法发展。当野熊一党小心翼翼的行进了近二十米,赫然发现固定在墙上的铃铛时,竟然连A的影子都没看到。这让野熊等人吃了一惊,这说明,要么A已经发现了他们,藏了起来,在暗中准备偷袭、逃跑。要么A生性多疑,设了多道屏障,而且听力极佳,一点细小的声音,即可从睡梦中惊醒。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A早就离开了,但显然,这种可能根本没人相信。虽然癞子三人见人厌,可他的追踪水平,却是实实在在的。若说癞子三会把人追丢,恐怕没人能相信。至于说A已经发现了他们,这个更不可能。首先,他们自认绝对没有露出任何破绽,而且杀气都彻底收敛,除非A未卜先知,否则不可能知道。既然如此,那么按照排除法,当所有的可能都被否定,那唯一剩下的不可能,就是事实。这使得野熊一党更加谨慎,每组成员的矿工帽灯,只有一人继续开启,另外一人则灭掉,众人借着微弱的灯光,继续缓慢前进。
A闭着双眼,背靠着墙,一动不动,宛若活死人。他不知道外面过了多久,像是一天,又像是一年,又像是一个世纪。总之,多久都不重要,B死了,那时间对他已经毫无意义。他的面颊,有些冰冷,不含正常人该有的任何表情,无喜无悲,仿佛活死人,冷血动物。A小时候,经常受人欺负,虽然也尝试练些拳脚防身,但无奈天分太差。但是,天才分为两种,先天型天才和后天型天才。先天型天才固然可贵,但武之一字往往有大成就的,多是后天型天才。A就是标注的后天型天才,他的功夫,是靠顽强的毅力拼死练出来的,加上他多年在杀与被杀的生活中存活,实战经验极其丰富。逃亡准则第一条,永远不要在同一个地方停留超过一天,A若不是考虑到外面冰天雪地,人生地不熟,而自己是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一亮相,就会引人注意,所以,他只能冒险在这个防空洞内继续停留。不过,就算是这样,他也绝不会让别人决定他的命运。他每天仍然坚持移动自己位置两次。并且把喝过的矿泉水瓶,以及所有留下的痕迹,全部处至于逃亡准则的第二条,就是对手一天没死,永远不要以为自己处境安全了。A每次休息,都会从怀中拿出一个长长的盒子,里边放得是一种特殊的细木条,有点类似于中国的香。这种木条点燃后,不会产生浓烟,和迷离的香味,气味非常淡,不像香火。而这种木条最大的好处,是燃烧极慢,并非常不容易熄灭,每次可以燃烧十五分钟。而A每天睡得极少,大部分时间都在闭目养神,实在困了,就把这种木条点燃,夹到指缝中间。这样,不管那些陷阱起没起作用,A都会每隔十五分钟醒来一次。当然,这种方法非常摧残折磨人的意志,对人的脑神经和身体,也有一定伤害,没有经受过特殊训练和常年处于杀戮中的人,不要轻易尝试。
路越走越远,可野熊一党却越走越烦躁。在接连破了三道预警机关后,野熊一党已经忍不住,想要骂人了。不过,目标虽然多疑的有些超乎想象,远没有想象中那么好对付,但他们仍然坚持认为,自己才是胜利者。即使是大山里的银狼王,狡猾异常,小弟成群,还不是一样被他们合伙斩杀。况且,A的预警机关实在太简单了,翻来覆去都是铃铛,没有一点创意。不过,野熊等人不得不承认,他们白天犯了几个致命错误。以至于丧失先机。若不然,A恐怕早就变成了一堆碎肉。
万事开头难,俗话说,第一次犯点错不怕,改了就好,有错就该,就是好同志。可是,许多错是不能犯得,犯了就没有机会去改。其实野熊等人犯的错误也不算太大,无非就是增加了自己的危险系数。化主动为被动,从百分百把握变成旗鼓相当。至于他们犯了哪几个错误,这倒并不复杂,野狼一党犯得第一个错误是:“你可以不了解你的朋友,但不可以不了解你的敌人。无论轻敌或是太注重敌人,都会害自己走向败亡”。第二个错误是,“晚上偷袭暗杀,未必比白天更有优势。尤其是像A这种常年生活在刀尖上的男人,每当月色降临,会更加小心”。第三个错误,“防空洞通常不会只有一个出口,即使决定晚上动手,野熊等人白天也应派人装成游客,到附近居民那打探防空洞的信息。甚至有必要,直接装成本地人,进防空洞探查一番。虽然说,这样可能会引起A的注意,但野熊等人是收钱杀人的,不是被人杀。机会失去一次不要紧,继续追杀就好了,可若是命没了,那就不需要机会了”。
第二百五十四章 狂风暴雨(5)
火焰烫烤皮肤的焦味,直冲鼻孔,A缓缓地睁开了双眼,抖了抖紧握木条的左手,甩掉了手中燃烧的木条。他的左手手指之间,已经布满了水泡,满是烫伤,可逃亡没有那么多选择,受点苦总比丢掉性命要好。世上无论做任何事,都要付出代价,成功要付出代价,不成功要付出更大代价。有侥幸心理的人,多劫数难逃,半注定失败。
伤心的滋味,往往可以让人性情大变,变得自己都无法认出自己。A面无表情,依然靠在墙壁上。他的身旁,放着一包香烟和一块手表,以及几片吃剩的面包。作为杀手,应该时刻注意时间,而不应该有抽烟习惯。因为烟头往往是一起谋杀案的突破点,会成为重要证物。所以,作为杀手,绝不可以养成抽烟的习惯。至于喝酒,一般来讲,刚入行的杀手,杀人后回到安全的地方,会稍微喝点酒平复下情绪。老杀手则多半只喝牛奶,不喝酒。可是,A已经不是杀手了,自从B死后,时间两字对A已经毫无意义,他甚至不想知道现在是白天还是黑夜。以前,他从没有抽烟的习惯,可现在,他唯一想做的事,就是麻木自己,独自一人静静的坐在黑暗中,点上一根香烟,寻找那消失的回忆。只有那些美好的回忆,才能让他破碎的心稍微减轻一点疼痛。大道理,人人都会说,谁都明白,人应该向前看,不能活在回忆中,但事到临头,又有几人能看得开?或许A有些傻,可情之一字,与智商无关,饶是聪明绝顶的盖世奇才,一旦沾上了情这个字,也会变成世上最傻的傻瓜,爱本就是吗没有理由的。保持清醒的人,不可能拥有真爱,起码自己不会拥有真爱。
人与人之间,就是一场战争。癞子三、掏蛇仔、野熊三人,目露凶光的盯着面前的第四条黑线,有些烦躁、有些蔑视、有些沉默不语,这是他们遇到的第四道预警机关。虽然,这种机关很幼稚,很可笑,可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一根细细的黑线,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发现。这造成了野熊一党宛如蜗牛般行进缓慢,走的越久心情越烦躁。通常,生性残暴的人,脾气都不是很好,这种速度,饶是耐心十足的人都无法忍受,何况一群亡命徒。野熊使了个眼色,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