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枪传奇浪漫谭-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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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千英里之外,大法师之塔中,正在做实验的雷斯林忽然感到遍体生寒,一个不小心,拈在手中准备捏碎的干枯花瓣,被风吹出了窗户,飞得无影无踪。
一宿无话。
克丽珊娜是被窗外的朝阳弄醒的。强烈的阳光,从窗户外边投射进来,充沛而刺眼。空气中的尘埃,在光柱中飞舞盘旋。过了好一阵子,克丽珊娜才想起自己的所在和所为。现在自己,是躺在最后归宿旅店客房的床上。昨天晚上喝的酒好像有点过量了,现在脑袋还有点晕晕的。
不过,那酒的味道可真不错啊。克丽珊娜一边挣扎着爬起来,一边这么想。当时要是多喝点就好了,要不实在可惜。
等等,我是为什么来到这里的呢?我的目的达到了没有?克丽珊娜最终还是想起这个重要的问题,懊悔立刻填满了心中。昨天整个晚上都是和提卡喝酒谈论男人,迷迷糊糊的,完全忘了向她请教如何对心仪的男人的方法了。我真是糊涂啊,像我这么聪明有智慧的人,怎么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呢?
转念一想,克丽珊娜又浑身无力地跌倒在床上。就算问了又有什么用处呢?看那夫妇俩的模样,别指望能够说出个所以然来了。我啊,是白跑一趟了,克丽珊娜苦笑,有点自暴自弃的感觉。
算了算了,还是先回帕兰萨斯再说吧。克丽珊娜不愧是新时代的女性,刚毅果断,很快就做出了决定。
这天早上,依依不舍地告别了卡拉蒙夫妇,背着提卡送给她的一背囊糕点和肉食,克丽珊娜再次踏上了旅途。这次的目标是帕兰萨斯,冒险队伍只有她一个人。那个所谓的“英雄”半精灵坦尼斯,为了怕再次遭遇跟克丽珊娜同行的厄运,早在半夜里就连夜逃得无影无踪了,连告别的话也不说一句。
克丽珊娜一个人,孤零零地走在路上。虽然是同样的一段路,可是走起来的心情却完全不一样。来的时候是满怀着希望与期待,回程去显得失望和无奈。真的想杀几个大地精来出出气呀。
道路两旁的树影,由长变短,又由短变长,又是一天中黄昏的时候了。稍微吃了点东西,克丽珊娜顶戴着三个月亮,在月色下继续赶路。我们知道,牧师的身体其实是很强壮的,何况又是这么有活力的少女,走这么一天的路,实在是不算得什么。如果说是累的话,大概只会是心累吧。
黑夜中的道路上很安静,只有路旁草中中不时传来虫子的低声歌唱。克丽珊娜慢慢地走着,心中的愁绪,随着体外大气中气温的下降,也越来越浓了。
这爱情的长征啊,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走到尽头呢?难道,这是上天对我的考验吗?
在克丽珊娜的身后,逐渐传来一种奇怪的声音。好像有人在向这边跑来,咚咚作响,同时还陪伴着铁匠拉风箱般的呼呼声。难道是有什么怪物出现了?美丽的牧师,脑子里边立即出现了几个强力的咒语。要是来的是有美丽毛皮的怪物就好了,我就可以把它的皮剥下,做一双温暖的手套,给我的小雷了。让喜欢的男人能够时刻感受到自己的温暖,那是怎样的一种幸福啊。
在身后路的转弯出,地平线上出现了一座小山,不,应该是一个长得像小山的人。那个人,正以普通人跑步的姿势,以及普通人走路的速度,向着克丽珊娜移动过来。他庞大的身躯,每移动一步,都显得格外困难。寒冷的夜风中,这个人的身上,居然冒着团团白色的热气,可见现在的“高速”运动,对他来说是多么的激烈了。
不用看他的面孔,克丽珊娜也知道这个人是谁了。拥有这样的身躯的,在整个克莱恩,大概不会有第二个了。来者正是长枪英雄之一,雷斯林。马哲理的双胞胎兄长,提卡。马哲理的丈夫,卡拉蒙。马哲理。
这个卡拉蒙,深更半夜地不在家里睡觉,追着自己干什么呢?天哪,不会是对我一见钟情了吧?难道,我的魅力真的是那么大?!长得这么美丽,可不是我的过错啊……克丽珊娜停下脚步,像一个淑女一样站在路旁,安静地等待卡拉蒙的到来。
卡拉蒙终于“跑”到了克丽珊娜的面前。这个巨人,一边弯腰喘气,一边激动地对克丽珊娜说:“克丽珊娜小姐啊,我终于追上你了。我……我可是赶了一天呢……”
感受到了卡拉蒙身上浓烈的汗味,克丽珊娜不由得轻轻地皱起了鼻子,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卡拉蒙先生,请问你这么急找我,有什么事情呢?这么晚还跑出来,您的夫人会感到担忧的。”
卡拉蒙的回答,在这寂静无人的深夜中,如同从天而降的陨石,震动着整个克莱恩。
“克丽珊娜小姐,我,我决定了,我不能再继续沉沦在那种平庸的幸福生活中了。我,我要奋发,我要图强,我要和你一起去找雷斯林,我的弟弟!”
“现在,请你收留我吧,把我当作你的忠实跟班来使唤吧!”
“自从见到你对爱情的热烈追求之后,我终于从几年来的昏睡中醒了过来,并为之前所过的日子感到羞愧!我血液中狂野的冒险因子,因为你的到来,从心灵的深处冒了出来。我对我自己说,我一定要抛弃现在的一切,投身于伟大的浪漫冒险中。在冒险中光荣地死去,才是我辈中人的宿命!”
“那么,你不怕提卡伤心吗?你们一直过着很美满的生活啊。”克丽珊娜惊讶地问。作为一个美少女,她是很不愿意和卡拉蒙这种粗俗的大汉一起同行的。要走,也得和雷斯林那样的帅哥一起走。
“我,我,……”卡拉蒙忽然说不出话来,“那个,这个,提卡,她会好好地照顾自己的,不会让我操心的。克莱恩大概也没有人能够动她一根头发了吧?而且,而且,那个,……,怎么说呢,……她天天都让我吃猪油拌饭,现在一看到那个饭,我都反胃得想吐了。我这次可是好不容易偷偷跑出来的,请你务必要收留我……”说着说着,卡拉蒙已是啕啕大哭恐怕对伙食产生不满才是你逃家的唯一原因吧。什么冒险的血液,说得真好听啊。克丽珊娜摇摇头。为了避免被卡拉蒙抱住双脚苦苦哀求,用自己的衣服作为手帕擦鼻涕的可怕情景发生,看来只好答应他要求了。
不过,为什么在我身边总是发生这种奇怪的事情呢?为什么总是要我为这种离奇的事件操心呢?做女人难,做美少女更难啊。望着夜空中的白金龙星座,克丽珊娜问着她的主神。
“这种情景,还真像和情人半夜私奔呢。作为新时代的少女,我倒是不反对在多姿多彩人生历程中有一两次和有妇之夫私奔的体验。不过,这个‘私奔’对象,也太不浪漫了吧?”
以上的情节,在克莱恩编年史上,以“卡拉蒙月夜追克丽珊娜”而为人广泛所知。另瓦,该事件还有个更通俗的名字,“卡拉蒙夜奔”。
“哎呀,真的是太感谢你了。”卡拉蒙的双手,紧紧地握住克丽珊娜的右手,使劲地上下摇动。克丽珊娜给她摇得骨头都几乎有点散架了。这条大汉表达感激的方式,也不是每个人都都经受得起的啊。
“给您添麻烦了,真的是对不起呢。但是,我实在是没有别的选择的呀。从结婚的那天开始,提卡就每天都给我做猪油拌饭吃。吃得我现在远远看见猪就想逃跑。可是又不能不吃啊,看着提卡那期待的眼神,我只好捏着鼻子把那饭灌到肚子里边去了,脸上还得挂着回味无穷的微笑。这种日子,可真不是人过的呀,这年头,做男人就怎么这么难?”
“更重要的是,从看到你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忽然从梦魇中惊醒过来。我好像一瞬间回到了那年轻的时代哩。唉,想当年,我还是个翩翩美少年呢。我对自己说,我绝对不能就这么过着平淡的日子下去了,不能就在这个旅店衰老,然后死去。从很小开始,我就觉得,自己应该有着和别人不一样的人生,应该做一番大事业,轰轰烈烈地过这几十年,而不是在墓志铭上仅仅被描述为一个店老板。我是应该和别人不一样的,这样,我的人生才有意义啊……”
“于是,我跑出来了,或者,分别开一段时间,大家都冷静一下,对我和提卡来说,都是一件好事吧?”
克丽珊娜走在前面,后边跟着个卡拉蒙,正在滔滔不绝地向她解释自己离家出走的动机。这个人的口才还真好啊,居然能够一连说它两个小时而不间断的,克丽珊娜无奈地想。
卡拉蒙虽然说是身体臃肿笨重,但是头脑绝对不算愚蠢。很快,就看出了克丽珊娜心中的不高兴了,也拿出了对策。
“克丽珊娜小姐,我有样东西要送给您呢。”快步追上克丽珊娜,卡拉蒙从他那宽阔的衣服中拿出了一样小小的事物。
“这个是什么东西呢?”看着卡拉蒙手中的那小动物,克丽珊娜好奇地问。“哇,真的很可爱啊。”
那是一只像小猴子一样的动物,只是没有尾巴,而且穿着人类的衣服。这动物长得毛茸茸的,毛发是闪亮的金黄色,眼睛又黑又亮,非常的可爱。克丽珊娜毕竟是少女心性,看到这么可爱的动物,心情立刻好起来了。
“嘿嘿,”卡拉蒙用双手把那小动物捧在手心,好让克丽珊娜能够看清楚一点。“这是我养的宠物,相貌也就一般吧。不顾,他会说话呢。泰斯,向克丽珊娜小姐问好。”
那小动物从卡拉蒙的手掌中跳到克丽珊娜的怀里,双手紧紧抓住克丽珊娜的胸前衣服,撒娇地说:“克丽珊娜姐姐好。姐姐好漂亮啊。泰斯喜欢姐姐。”
“还真的会说话呢,真可爱啊。”克丽珊娜又惊又喜,手掌轻轻抚摸着泰斯光滑的皮毛,爱不释手。“太让人惊讶了啊。”
“要是您喜欢的话,这个就送给您吧。也只有你这么美丽少女,才配得起这么可爱的小动物了。”卡拉蒙诚恳的说,在月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