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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乱世逢君殇流年+番外 作者:玖珘(晋江2012-10-04完结)-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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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日新雪,你出嫁,我没能见到你身披红妆的时刻,却因看不见,想象之中的你,愈发美若天仙。我借着酒兴,混迹于乐师之中,吹着吹着,竟成了我的独奏。我本欲吹奏一曲采薇,却想着你的新婚之夜,听闻如此哀伤的乐音,必会心伤,更何况,那是我们合奏的曲子,你一听,便知我我在吹奏,所以我不愿,但,那才是我的心生哪,“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当真是,一个,雨雪霏霏的夜晚,再寒冻的雨雪,也结痂不了我流血的心伤。
  于是,我吹奏起了一曲《桃夭》,那是祝福你成婚的曲子。我忆起我们在北固山的悬崖边,你弹琴赞我,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我回赞你,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然,终究只是,我所愿兮。罢了,罢了,你幸福,不正是我自始至终的希冀嘛。
  我安然,回忆着你的美好,凝结全部的心血,吹奏一曲《桃夭》
  ,赠予你,愿你新婚美满。


☆、番外三

  我已三个月没有练剑了,本该是霜华润湿衣襟,再由你轻轻为我擦拭,年少的习惯,终究是难以为继了。我老了,你走后,我便老的一日比一日快,可是,我还有那么多事情没有做完,怎可老去?
  我想死去,却不想老去,我的一个决定错误,便会为江东带来颠覆祸乱。我累了,很累。那日晨起练剑,居然划伤了自己的脸颊,颜面尽扫,所有人皆说,吴侯老矣。
  我把自己关在屋里,请命的皆是一些无关痛痒之人,他们不敢不来关心我脸上的伤,否则,我会杀死他们。若水,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在他们眼里,成了暴君。
  身子越来越冷,我惊觉,我的身旁,竟无一人可信。父母早已亡故,哥哥也是英年早逝,小妹那么明艳活泼的女子,我却杀死了她的丈夫,害得她投江而死,我刚烈的妹妹,你用你的死,报复了我的赶尽杀绝,让我终生寝食难安。还有你,在生下我们第二个女儿鲁育以后,也离我而去了。我的身边,再无温暖我的人。
  冷,死寂一般的冷。
  厚重的门被推开一小道,投进几丝光线,很快又被合上。银铃的脆响声,除了我们的一双女儿,还能是谁?
  敢腻到我的身上,让我背一个抱一个的,全世界唯剩下她们。而我的世界,因为她们俩,也不至于太寂寞。
  鲁班、鲁育,足上皆带着一只脚环,走起路来银铃脆响,宛如你的笑声。她们也不小了,依旧这么调皮,罢了,我爱她们,怎么都不嫌够。鲁育手法笨拙地为我上药,明明会弄疼我,可鲁班在一旁吹气,我就没那么疼了。其实,疼点怕什么呢,至少提醒着我,我还活着。孩子的手饱满鲜活,愈发显得我的一双手,枯槁干瘦,掌心还带着常年练剑留下的茧,上面,依稀还有着你抚摸留下的温度。
  鲁班这孩子,明媚活泼的模样,很像你,我打算等她大些,就把她许配给公瑾的儿子,他家的教养自是不用说,长辈的缘分摆在那里,孩子自小常往来,感情一向亲厚。
  寻思着,寻思着,我竟走到了婢子浣衣的所在。因我治宫严谨,她们个个都认真地低头浣衣,无人看到,高高在上的王,正俯视着她们。我旋即欲走,却被一盆硕大的衣服挡了去路。管理那盆衣服的女子霍然抬头望着我,眼神清澈,脸颊泛着健康的粉红色,她的模样,和在陌上初遇的那个孱弱的你,很是神似呢。
  我玩味地打量着她,她也无辜地望着我。
  她不怕我,像你一样,从不怕我。如此脸含娇羞的可人女子,便把她带离这里吧。
  她成了我的潘夫人。
  她是罪人之后,可是我并不介意她的身份,反正我的妻子唯你一个。你不在了,我宠任何一个,皆是寻求一份记忆罢了
  。这位女子,她梳妆起来的样子,能让我寻到你的影子,留在身边,权当是幅画像吧。
  你若是在我身边,该有多好。但愿来生,能让我再次遇见你。
  四月,东吴的船队就要出海远行了。记得你曾跟我说过,世界很大,只要一直往前走,就能回到原点。你走后,我便迷上了这种自我放逐,想走遍天涯海角,寻觅到你的身影。
  一直往南,跨过茫茫海域,是夷州,那里民风淳朴,气候温暖,使者带回来的果品,也是你从未见过的,你定会喜欢。
  天之涯、海之角,或许,都冲淡不走这份寂寞了。
  (孙权为扩大势力,曾于公元230年,遣将军卫温、诸葛直将甲士万人,势力达到了夷州,即台湾岛,揭开了大陆与台湾交往的历史序幕。)


☆、番外四

  “我的一生最美好的场景,就是遇见你。在人海茫茫中,静静凝望着你,陌生又熟悉……”耳机里单曲循环着《星月神话》,这首略带穿越感的奇幻又深情的歌曲,像极了我要追寻的那份情愫。
  大巴车停在了杭州龙门,据说这里时孙权故里,定有我要追寻的记忆。
  抚摸着老城墙,细听吴侬软语,我知道,我是再也回不去了。
  那日岁月静好,我尚自躺在古色古香的榻上,眼前忽的一暗,醒来便是如斯场景。我又成了林清影,或许,自始至终都是,却带给我陌生与熟悉交织的困惑。南柯一梦,这个名字去地措手不及,来得依旧措手不及。我,只是个被命运愚弄的人罢了。
  墨镜遮挡着三月不算刺眼的日光,将古朴的龙门镀上一丝摩登的色彩。我过了八年古色古香的日子,乍一回来,还是挺适应的嘛。
  只是,心里缺失的那份情愫,却成了我终生的缺憾与虚无,我眼里总是郁郁的,已无法再快乐。
  走在大学的校园里,我会黯然失神,祈祷着命运之手将我再送至那个人身旁,没有人相信我,一切皆如常,唯有我,变得与周遭的一切格格不入。
  于是,我开始旅行,成了背包客,踏足与三国有关的一切景点遗址。赤壁、北固山、武昌、南京……一圈下来,我已是个现代的三国历史文物通。愈来愈丰厚的知识,非但没有带给我茅塞顿开的畅快,反而郁结在我的心底,使我成为一个满腹心事,却无处诉说的人。
  最后一站,龙门,孙权故里。
  这标题打得着实诱人,然而我这一圈下来,却别无所获。
  我摘下墨镜,娴静的端坐于世界上,把丝巾系在头上,绾住凌乱的发丝。
  “如果转换了时空身份和姓名,但愿认得你眼睛。千年之后的你会在哪里,身边有怎样风景,我们的故事并不算美丽,却如此难以忘记。”耳畔窸窣着金莎柔情的乐曲,我鼓足勇气,起身准备离开。
  明媚的日光下,一个身穿黑色T恤的短发男子向我款款走来,那么朝气蓬勃。他胸中挂着的,是一枚水晶指环,蔷薇花的样式,里头荡漾着绿色的光华,正是一株四叶苜蓿,在日光下,璀璨着自己夺目的流转光华。
  我在命运的感知下,缓缓淌下了一滴清泪。 
  万水千山,颠沛流离,我终于寻到了心底的安宁。 
  人生,正如一曲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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