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富贾+番外 作者:沐沐格子(起点榜推vip2014-09-30正文完结)-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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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讨饭时,看到一个乞丐落水被救,救他的人就是这么做的。”小锦想起小娥和她说过以前流浪的事,灵机一动,扯了个谎。
“哦?那你是怎么知道不同的症状要用不同的法子呢?当初依土落水,你用得是渡气,而这次,你用得是压水,这也是你看到施救于乞丐的人所为?”沈郎中深深地看着小锦,觉得这孩子深不可测。他家依土从会说话就开始背药书,但现在八岁也未必懂得怎么救人,而这小锦也是八岁,家里没有医术流传,却懂得渡气和压水,这不是太奇怪了吗?
“叔,依土他不是落水呀,他是上岸后才昏得,是气血不足,体亏所致,我便给他渡气,让他体力恢复,而那人沉入水底,自然喝饱了水,当然要把肚子里的水先给压出来啦。”小锦知道沈郎中是怀疑她了,干脆不遮不掩。
“你是如何知道的?”沈郎中果然越发惊讶了。
“就是救乞丐那人教我的呀?”小锦认真地说道。“那日,救了乞丐,我好奇便缠着那人要学医术,那人没法了,就随口教了我一些,姐姐,你也忘了吗?”
小娥默契地配合着小锦,装作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说道:“哦。我想起来了,那人也就随口说了一些救人的法子,没想你就记住了,我倒是一句没听清。”
小锦给了小娥一个赞许的眼神,随即低头道:“我也不知道对不对,反正碰到有人落水就用了。”
“对,对。你用得很好。小锦,你还真是学医的料子。”沈郎中似乎很兴奋,“小锦,你可愿意随我学医术?”
“学医?”小锦大惊,小娥也是。
“叔,小锦是个女娃。”小娥提醒道。
“虽然是个女娃,但学一些没啥坏处。”沈郎中难得发现这样一个“医学”奇才。自然是稀罕的。
小锦扁扁嘴,问道:“叔,怎么学呀?和依土一样每天背医书,采药吗?”
沈郎中点点头,道:“初学者是该如此,背尽医书,识遍草药。”
小锦看了看依土,只觉学医太苦,不想去学,不过学医似乎能赚钱。这倒是她喜欢的。只是这钱赚得不易呀,要是稍有差错那可是人命。再说了,她其实没有啥学医的天分,不过是刚刚情急之下想出来的情急之计罢了。
小锦这样想着,还是摇了摇头,道:“沈叔,女子无才便是德,我还是安心随着姐姐做花吧。”
女子无才便是德。可是小锦好不容易想到的理由,听在沈郎中的耳里,倒觉得合情合理。但听在小娥的耳里,不知为何她就想笑。啥时候她家小锦变得知道妇德了?看着小锦装模作样的样子。小娥强忍着笑意,拉着她离开了。
又过了两日,一大早,天空便是乌云密布,雷声阵阵过后便是倾盘大雨。
还在养伤的根叔看着外面的大雨,焦躁不安。
他担心田里的积水满了,那些个秧苗可就淹死了。
“爹,别担心,不是有排水沟吗?”小娥虽然不懂种地,但至少知道田里一般都挖水沟,既用作灌水也用作排水。
“娥啊,你不知道,我们那块地地势不好,是个低洼地,平日里,我去地里就是怕水引得不好,将秧苗都给淹了,碰到这样的大雨天气,这秧苗怕是大半活不成了,往年也是这样。”根叔抓了抓头发,哭丧着脸说道。
小娥这会子总算明白了,怪不得这家里总是没有余粮,不仅仅是翁家的地租要得高,更重要的是这地里的产量不够。
“爹,我们乌雀村明明是渭泾塘的,为啥你种得地却是从翁家那租来的?”小锦自从知道这附件的村落分布和隶属关系后,就一直想问为啥家里种的地是翁家的。受小娥的影响,她对翁家丝毫没有好感,总觉得是喝人血、吃人肉的恶地主,若是租了渭泾塘潘家的地,可能就不会没有余粮了吧。
“锦啊,我们乌雀村是去寿昌镇、渭泾塘的必经之地,不管是渭泾塘的人要去寿昌,还是寿昌的人要去渭泾塘,那都是要经过我们乌雀村的,我们这村也就争议多,多年来渭泾塘和寿昌都想让我们村投靠他们,所以常常发生械斗。两处的乡绅也常常到村子里买地。虽然到了后来,官府明确了我们乌雀村是渭泾塘的,但以前被那些个乡绅买去的地却是要不回来了,所以,这村里的田地除了我们本村人固有的那些,卖出去的就啥人的都有了,潘家有、翁家有、上官家也有,包括村长和胡秀才也屯了一些哩。”根叔说出了历史原因。
“原来是这样,那么爹,既然那块地不好,我们就不种了,反正我和姐姐能赚钱,何必做那吃力不讨好的活。”小锦觉着那地种着不仅没收入,反而倒贴了劳动成本,如此还种它干嘛?
根叔点点头道:“我和你娘已经商量过了,待今年租期满了,就不租这块田地了,租块小的,种点儿菜,够吃就行。”
“嗯,爹,这样就对了,我们没必要给翁家做白工。若是手头再宽裕些,我们再买块地,到时候种啥都是自己的。”小锦此话说到了根叔的心坎里,他可不就是想要块自己的地。为了给他娶媳妇,当年他的爹卖了祖上的地,这可一直是他心里的痛呢。
“好,好。我家小娥、小锦可真有本事。”根叔赞道。
霞婶看着小锦越来越懂事,家里几人的关系也越来越好,高兴地直抹泪。
第76章 好一个劳动力
ps:
今日第二更奉上。本章是第一篇章的终结章,明日开始将进入第二篇章,小娥、小锦的人生将会有怎样的起色?凤槃是谁?沈贺为何离开沈家?敬请各位看官继续关注本书。谢谢。
另外关于本书的背景做一个说明,本书虽然背景设定在清朝,但并不是写历史,一切以女主的活动为主,即便引用了一些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也不一定完全参照历史,所以请各位考据派嘴下留情。至于地点设定在苏州,是因为苏州是当时的商贾圣地,是小说情节发展的需要,但是并不是真实的描写苏州商业发展,所以一些地名,产业特色并不是参照苏州实际来写的,希望苏州人别喷。呵呵,谢谢大家的支持,祝大家周末愉快。我们明天见……
就在一家人说着话时,忽然传来了敲门声。
霞婶开门一看,是沈郎中,他身后还站着一人。
“啊呀,这么大雨,您咋来了?”霞婶赶紧让开一条道,让沈郎中和来客进来。
沈郎中收了伞,躲进了屋里。
“这雨可真够大的。”沈郎中接过小娥递过来的干手巾,擦了擦衣服上的雨水。
“你也擦擦。”沈郎中对跟着来的那人说道。
那人摇摇头,没接。
小娥、小锦认出,这人就是她们前不久从小水潭救上来的人。
“这么大雨,是有啥事吗?”根叔捂着胸口问道。现在他虽然能坐能走,但却不能大声说话,更不能干力气活,稍一动,这胸口就钻心的疼。
“还不是这孩子一定要来谢谢他的救命恩人,我便带着他过来了。”沈郎中指了指身后立着的少年。
“救命恩人?这就是小娥、小锦救上来的那个人?”根叔、霞婶打量了这少年一番。这少年气质颇佳。眉眼间英气十足。
“恩,是呢,多亏了小娥、小锦。”沈郎中道。
小娥、小锦看了看这位少年。高高的个子,挺立的鼻梁。略厚的嘴唇,浓浓的眉毛,脸型如雕刻般棱角分明,显得刚毅而又豪气。
“谢谢。”少年吐出了两个字。然后走上前,朝小娥鞠了一躬。
“啊!”小娥显然没想到少年会向自己行礼,一惊之下,屈膝回了礼。
少年盯着小娥看了一会。随即又朝小锦道了谢。
小锦抽动着嘴角,随口说了声不客气,也没给他回礼。
“坐吧,坐吧。都别客气了。”根叔招呼道。
沈郎中坐了下来,招呼少年也坐下。
霞婶则去灶间烧水。
小娥、小锦规规矩矩地坐在旁边的小板凳上。
家里有客,她们是不能随便上桌的。
“这个……娃,叫啥呀?”根叔一时不知道怎么称呼这少年。
“我也不知道他叫啥?问他,他也不说。”沈郎中笑着说道。“你到底叫啥呢?”
少年摇摇头,说道:“不记得了。”
“啊?”小锦惊呼一声,自己叫啥都不记得了难道是失忆了?
“咋会自己叫啥都不记得呢?”根叔不明白了。
沈郎中叹了口气道:“可能是撞了脑袋什么的,一时间想不起来了。”
“那可真是可怜。那,娃子。可有去处?”根叔挺同情这少年的。
少年摇摇头,说道:“家也不记得了。”
“那可怎么办呢?那你准备去哪呀?”根叔问道。
少年没说话。
沈郎中说道:“暂时先住我那,看看他能不能想起来吧。”
根叔点头:“沈郎中心善,娃啊,你遇贵人了呢。”
少年看了看他们,说道:“谢谢。”
沈郎中笑了笑道:“这孩子,可真是惜字如金,自打醒来,我就没听他说过一句长话。”
根叔跟着笑了笑,“孩子都怕生,特别是又没个亲人在身边,更加怕不是?”
话音刚落,忽听少年说道:“我不是孩子了,我十三了。”
在座的人皆是一愣,小锦心想,你才十三呀,我以为你十六七了呢,长得还真是老成。
“呵呵,才十三,连志学还没到呢。”沈郎中笑道,这孩子,还觉得自己不是孩子了,连志学之年都未到,按理弱冠之后才算真正长成了呢。
少年眯眼看了看沈郎中,没吭声,移开了目光。
瞬间,屋子里忽然安静下来,众人都没了话题。
一声震耳欲聋的惊雷从天而降,惊得小娥尖叫了一声。
“姐,别怕。”小锦虽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