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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章

锦绣田园 作者:李白凤姣(潇湘vip2014-08-04完结)-第1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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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子清笑看着绣春和林瑾,有些人天生闲不住,闲着会觉得空虚。绣春又是个自尊心较强,生性勤俭淳朴的人,闲吃闲喝反而会心里过意不去,适当的干点活,在这家里会觉得自己是个有用的人,精神上会更自信振作。

    一番谦让之后,绣春还是没有让林瑾帮忙,一个人去洗碗了。

    如今,那张耻辱的,象征着她没有独立人0权,属于别人财产的卖身契,已经被她给毁了,感觉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脊梁骨似乎都挺直了,多做一点活也不会觉得累。

    “那大哥,我们去睡了,你也早点睡。”林睿等人纷纷和林辰道别。

    林辰在东洲城,虽然离家不是很远,可出于某种考虑,好几天才会回一趟家。他来了,自然该让他和姚子清多呆一会儿。

    卧室,清新淡绿色为主色调,锦缎丝绸铺成的宣软的床上。

    姚子清没有盖被子平躺着,林辰撩开她的衣襟,因为每日卧兵器而长着一层老茧的大手抚摸着她的肚子,眼中的光彩格外照人。

    当初刚听到这个消息时,因为想到姚子清好像并不喜欢孩子而心情还算平静,可随着时间推移,他对她肚子里这个属于他和她两个人精血结合孕育出的生命,越来越期待,越来越喜爱。他想好了,就算将来她不喜欢这个小生命看,他也会很爱他(她)的。

    姚子清也面带笑容,温柔的看着林辰,不为别的,就为了他如此耀眼璀璨的笑脸,她就可以不计较别的,好好的生下,养大这个孩子,好好的爱这个孩子的。

    ……

    油菜籽收割完没几天,小麦也到了收割的时候。

    夏天雷雨多,收割小麦必须要尽快,不然一场雷雨,可以让小麦倒伏,甚至发芽,若是运气不好,下一场冰雹的话,就更糟糕了。

 第一百一十四章

    林家村里,不论男女老幼,只要不是身患重病,或者实在太老太小太懒的人,几乎都忙碌出动了起来。绣春也很想去割麦子。她就是农户出身,对于曾经的生活还记得不少。那些记忆,比她在姚家时锦衣玉食的日子,还要让她怀念。因为那时候她是有亲人,有自己家的。

    可惜,从小就当丫鬟,做的最幸苦的活便是洗衣裳,对于割麦子她实在是不行。

    林家的小麦不多,只有三亩,其实并不是很急迫,林瑾和林冽用两天就能割的玩,以前给地主家打短工的时候,就是体质较弱的林瑾,一个上午也能割将近一亩地呢。林睿比林瑾手快,也能割一亩。不过,那样的速度是他们玩命赶出来的。

    倒是林冽,虽然体力很好,但割麦子属于技术活,光体力好还不够,还要速度快,所以他反而不太能比得上林睿和林瑾。

    至于林辰那个‘十项全能’的大哥,一个上午能割一亩半呢!

    听着林瑾和林冽说他们以前干活多厉害,多玩命,绣春母爱泛滥,觉得心疼不已。姚子清却多了个心眼。

    有些性格习惯一旦形成,就很难改变。

    林冽干活喜欢拼命的性格,到现在也没有减轻多少,林瑾之所以每天都跟着林冽下地,除了想要帮林冽外,主要的目的其实是看着林冽,免得林冽干起活来太投入,又犯不要命的‘二’病。

    割麦子等农活,坐起来时经常要保持一个动作,也许不一定有连武功幸苦,但对身体的损伤却比练武更厉害。

    不过,林瑾其实也很容易投入某一件事情里,然后不知不觉的就拼起命来。

    “小五,你和绣春留家里,太阳出来时注意些绿豆汤,做些点心给我们送来。”姚子清叮嘱了一番林煜,便跟着林瑾和林冽一起,也去了地里。

    “好。”林煜撅嘴,不怎么情愿的答应。

    他也想要跟着姚子清去地里,想要跟着三哥和四哥做点农活。幼年时只能像笼中的金丝鸟一样,被哥哥们细心教养呵护着,却什么都帮不上他们,一直是他心里的遗憾和隐痛呢!如今有了机会,他很想证明一下自己呢。

    “那媳妇,要不要我把车赶上?”林冽问。

    “不用。”姚子清摇头。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姚子清每天都跟着林瑾和林冽下地,林睿也回来帮了半天忙。有姚子清看着,林瑾和林冽边干活边说笑,不慌不忙的收割了五天,才把三亩麦子收割完,都码在地里。

    姚子清也尝试着割了半亩地,速度居然比林瑾还要快。

    干活如果超出自己体力的承受度,便是一种煎熬,但向他们这样,悠着干,玩着干,就是一种消遣和游戏了。

    那些浪漫文人所向往的男耕女织生活,应该是指这种生活吧。

    可惜,真要只靠着种地养家,想要这么轻松可不容易。他们家这三亩地打的粮食,只够他们家吃半年而已。这还是因为林辰和林睿不怎么回家吃饭,他们家也不用缴税的原因。

    割完麦子,就该将麦捆拉回家脱粒了。

    这是农活里最幸苦,最需要劳动力的活,一般都是好几家合作,把麦子铺在平坦的场地里,用驴或者牛拉着石磙一遍遍的碾压,将麦粒从麦秆上碾压下来,然后把麦秆分离,在利用风向与木掀等农具,将麦壳顺风扬出去……。

    姚子清早就过了三个月的危险期,又坚持每天修炼功法,还真就和林家村里大多数女人一样皮实,以前能做的活,现在照样能做。

    不过,林瑾和绣春还是总不放心她,一天到晚的唠叨着要她各种小心。

    拉麦子自然要赶车,和以前一样,还是林冽赶车,林瑾和姚子清做车厢里。林煜在家里当了几天‘大姑娘’,今天硬是也跟着坐上了车。

    林家村人的地一般都在村子西北边,还有一部分在南边,东边并不多。东边许多离林家村很近的地方,地都是别的村的。不过,他们家的地却都在东南边。在他们家附近,还有房敬轩家的地,喜儿家也有二亩地在这边。

    地在一个方向,半道上他们便先后遇见了房敬轩家和喜儿家的车。

    与大多数勤恳的农民一样,房敬轩两口子都起来的很早,姚子清他们出门时,人家都已经拉了一车往回赶了。

    房敬轩和他大儿子一起赶着车,两个儿媳妇和他们家大孙子跟在车后。

    “三爷,四爷,你们这也是去拉麦子?”房敬轩和村里许多人一样,也在不知不觉中就改了对林家几兄弟的称呼。

    “嗯。大叔,你们家今年收成很好啊!”

    “哈哈,今年还可以。你们这拉回去,碾麦子的时候打算怎么办啊?”

    “我们家东西不多,到时候大叔你们来给帮忙啊。我们也会给你们帮忙的。”

    “好啊。”

    说着话,两家便错了开车。

    喜儿家的车是喜儿爹一个人赶着的,喜儿已经嫁人了,今天也带着她男人来帮忙。喜儿爹的性格和妻女完全不同,属于地道传统的农民,长的身材高大,看着很健壮,估计喜儿的体形就是遗传自他。他的五官应该是属于上等,很英俊的,却因为常年劳作而皮肤黝黑粗糙,生生降了一个档次。性格比较内向,勤劳质朴,还有些大男子主意,在父亲跟前,喜儿跳脱的性子安静了许多。

    “子清姐,三爷!四爷!”喜儿不待父亲和林瑾他们打招呼,就抢先一步招呼了一声。

    姚子清三人也都寒暄了几句。

    就这样,一路上热热闹闹的就到了他们家地里。

    这是一个丰收的季节,空气里都洋溢着热火朝天的因子,一片片平原里,一垛垛金色的小麦宛如一道景色,有些地里的麦子还没有收割,金灿灿的一片。

    天高地广,空气清新,在这样的氛围里,人心里的各种杂质都会被得到净化,变得无比纯粹简单。

    几个人将小麦装上车,然后用一根草绳捆紧,紧绳这个活最费力气,自然是林冽的。

    然后,还是林冽赶车,林煜和姚子清坐在高高的麦捆上。林瑾没有再坐车,跟在车后步行。牛车慢悠悠的就回了村子里。

    等车走到他们家院子外的平地里,他们发现门口的墙边白将军他们来时定下的一排拴马桩上,栓满了马。甚至拴马桩不够,还有十几匹马没有栓,在附近转悠。

    这又是谁来了?

    “哈哈哈……”忽然,一阵粗犷的大笑声从他们家院子里传了出来。

    “越鹏来了?”

    这是,车渐渐的靠近了门口。他们家院子外的场子很大,足够碾麦子了。不用找专门的场地。

    林辰、白晨、越鹏和一个身穿银色盔甲,眉目锋锐冷硬的少年将军走了出来。

    林瑾不敢怠慢,林冽也连忙跳下了车,去给白晨、越鹏和那少年将军见礼。他们如今只是身无寸官的平头百姓,而这三人都是将军。

    大明王虽然还没有称帝,但却已经称王,手下的文武百官都是仿照着东螭国的官制。

    不过,东螭国除了开国初年之外,一直都是重武轻文,就算是当初被誉为战神的战王时期,武将的身份也只是勉强追平文臣,而且坚持了不足十年。大明王这个还处在打江山阶段的势力,却是重武轻文,文官的作用简直就是为武将服务,搞后勤的。

    姚子清和林煜也不好意思悠哉悠哉的坐在近两米高的麦捆上晒太阳了,起身轻飘飘的就一跃而下,俩人身法相近,落地无声,宛如两片树叶。

    “三弟,四弟,这位是韩将军韩明辉,今年十八岁,和三弟你同岁。”林辰看林瑾和林冽与白晨、越鹏相见过之后,目视那少年将军介绍道。

    林瑾和林冽转身面向韩明辉,这是一个无比耀眼,存在感很强的少年,脸上带着少年人才会有的稚嫩而嚣张,血气方刚,锋芒毕露,大热天的居然一身戎装,那么相貌只属于中上,也会不由自主的令人生出颤栗拘谨或者自卑之色来。

    “韩将军,林瑾这厢有礼了!”林瑾面带微笑,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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