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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无处躲藏-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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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生命里的最初十五年,是被骂着长大的。批评和指责是家常便饭,每天都会发生。父亲是教师,长年担任班主任,对学生犹如春天般温暖,可对自己的女儿却犹如冬天般严寒。

陆筠顿了顿,又说:“小的时候,我身上都是一团团被皮带、扫把打出来的红印,所以哪怕是夏天我都穿长衣长裤,我还记得啊,大概是五年级有次期末考试,我成绩退步了,我爸就在校门口给我一耳光,全年级的同学都看到了。我怕疼,怕得要死,每次看到我爸就浑身紧张哆嗦,为了避免皮肉之痛,我什么都要做得最好。不过这个世界上总有聪明的人,天天玩还可以考满分,可我不行,拼了命也只能考九十五。聪明的学生我爸这辈子见了不少,再回家看到我,对我不满意,恨我为什么不给他争脸,因此,我快高中毕业了还在挨打。”

后来的阿姨谈不上什么坏人,不是那种人们想象中虐待孩子的那种后妈,但是也不能说好。对她的态度无非是“多了个人多一副碗筷”的存在,保证她能吃饱喝足,除此外也就什么都不管了。

陆筠也不知道自己的话为什么这么多,她只是觉得这辈子所有的委屈都堆积到了胸口,再不说出来就要死过去。

“其实说来最好笑的是,我爸口口声声的望女成凤,可当我申请到了留学资格可以去美国的时候,他又说没钱送我出去,那时他当了副校长,有钱再去买一套一百多平方的大房子。”

“你原谅你爸爸?”

吴维以抱着水杯的手指一动。目光里难得的出现了困惑和不理解。

“谈不上原谅,”陆筠渐渐镇定,慢慢地莞尔一笑,“是我太苛求了。他思考问题的角度和我不一样。”

“这样积极的态度,很难做到。”他的语气似有感悟,可陆筠去深究的时候,早已无迹可寻。

“也许不是我积极,”陆筠说,“是因为伤害得还不够深。我爸留给我的,也不全是糟糕的记忆。毕竟打我的是他,病了连夜背着我去医院的人也是他。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

水杯里的热水快要凉尽,吴维以喝了一口,再把杯子小心翼翼的放到书桌上,开口说话。

“有些事情,你没有猜错。”

                  '二十'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

那是一个百废待兴的年代。

“两个凡是”的观点得到了纠正;陈景润进一步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高考制度研究生制度开始恢复;农业体制逐渐改革,实行保产到户;几十万“右派分子”的帽子摘除;还有,下放农村十余年的知青开始大规模返城。

这些消息通过各种各样的渠道传到西南地区的汉谟混杂的沅西时,在这个偏僻的地方挂起了一丝一丝的涟漪。

初秋的沅西正处在是一年之最美丽的时节——漫长的夏季刚刚过去,秋天的到来没有改变这漫山遍野的绿色,相反,只属于这个季节的特色渐渐露出了端倪。

水稻已经收割,明晃晃的水田里里只剩下三三两两的堆放的稻梗,稻梗是金色的,歪歪斜斜的扎堆捆在一起;田边的筒车安静的在夕阳中沉睡;沅西的地势跬步皆山,山脚下是一条生机勃勃的沅河。所谓的依山傍水,白色的河水映衬着层层的稻田,这是别的地方看不到的风景。

那年的吴维以,刚刚三岁。

虽然小,但也记事了。越过水田,在山的背后,是一片一片长得高大的桐树林,一颗颗饱满成熟的桐子悬在枝头。男人挑着箩筐,女人背着竹篓穿梭其中。小小的男孩穿着看靛青色布料的衣服,坐在母亲背后的竹篓里面,仰头看着母亲手持竹竿精准地把一颗颗桐子打下来,拍拍手笑了。

三岁的小男孩眼睛又大又圆,皮肤细如白瓷,每个人看到都会惊呼,这么漂亮的小阿哥啊!抱住就不肯放手,只要手里还有一点可吃的,就会小心的喂给他。这样被人传来抱去,他也不认生,不论谁抱都对人甜甜一笑。长辈们捏捏他的鼻子,说:长大后不知道多少阿妹喜欢呢。

小男孩长得非常像母亲。

极其年轻的母亲吴月是远近数十个谟寨里最出众最漂亮的阿妹。她声音好听,唱起山歌时声音宛如云雀出谷,连鸟都不肯飞走;她心灵手巧,绣出来的花似乎都能闻到暗香;她身材纤细,体态柔软,走起路来身上的银饰叮当作响,就像她的步履一样轻快。

那个年代,沅西的谟族人受过教育的极少,绝大多数人连自己的汉族名字都不认得,在这种极度贫乏的认知下,人们只知道她等于漂亮。

人们形容一朵花,就说:就像古洞寨的吴月的笑脸那么好看。

人们看到天上的月亮,也会说:吴月这个名字还取对了,那个阿妹啊,就像月亮一样。

从吴月十六岁开始,求亲的人踏破了门槛,包括寨主的儿子,队长的儿子。她坚定的一概回绝。大家说她的眼睛长到天上去了,她也承认。

因为她喜欢上城里来的年轻人蒋士明。

插队来的知青们住在五里外的农场上里,她每天走上两个小时给他送鸡蛋,做饭,帮他洗衣服,帮他整理书架,看着他写字,给他倒茶递水。天冷了送炭火给他,天热了扎好蒲扇送给他。

吴月认识一些字,可是他写了什么她不知道,只知道他写了一本又一本的笔记,笔记上全是图和复杂的数字。据说蒋士明的父亲是大学里的教授,而他是大学生,学问很好,天上飞的,地上跑的都知道。谟族的女孩子决不扭扭捏捏,天生就有股爽朗利索的气质,就像数学算式一样明确。她跟所有姐妹大声说,我就要嫁给他。

年轻姑娘主动表明心意,很难有人不被打动。父亲被打成了右派,眼看着回城无望,身边的人陆续和当地的姑娘结婚,生孩子,蒋士明也渐渐死了心,顺理成章的接受了吴月的心意。

毕竟,她是一个怎么都挑不出毛病的女孩。蒋士明之前从来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姑娘,她身上有着一股天然的不经雕琢的美丽;而且聪明得让人震惊,他借给她看的书,她很快就能看完并且背出来,基本上过目不忘。

如果没办法回城的话,和她在一起过日子,似乎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在那个时候的吴维以的印象中,对父亲的印象并不像后来那么冰冷。父亲读书很多,非常斯文,总是微笑着的,对谁都彬彬有礼的样子。他带着眼镜,薄薄的镜片后是一双聪明睿智的眼睛。有什么事情,所有人都会来找他商量。

很多个晚上,父亲把他抱在膝盖上,教他认字,较他算术。他很快的得出答案之后,他就亲他的脸,说:果然是我的儿子,这么聪明。

三岁的孩子通常不会记住那么多,可他偏偏记得。根本忘不掉。

那是他跟父亲相处的最后一段时间。

记得那时候,父亲非常忙碌。他背着很多工具天天上山,深夜才回来,中午也不回来吃饭,母亲就给他送饭去,母亲很高兴的抱着他说:他在设计引水渠的路线。有了引水渠,我们就有更多的水田,种更多的稻子,大家就不会再挨饿了。

父亲每天晚上都不睡觉,在桐油灯下画画写写。母亲心痛得直哭,却不敢让他看见,背过身去,悄悄往水碗里再加了一勺白糖,然后端给他。

他画出来的图弯弯拐拐的,但是很好看。大队队长看了不满意,说太费人力物力;父亲据理力争,拍着桌子说:不能改,再改的话,水流太急,会决堤的!

第二年开春前水渠终于修好了,大片的田地被开垦出来。母亲还来不及为他骄傲,他已经接到了返城的消息。本来都已经绝望,中央的命令层层下达到沅西,高音喇叭一座山一座山的喊过来:……知青按照工作调动处理,分批予以调回。调动遵循以下的原则……

大返城开始了。

一个人的命运和一个国家的命运比起来不过是沧海一粟,但对于很多人而言,这就是一辈子的生离死别。

父母是怎么生离死别的吴维以不可能知道,只记得父亲临走时说:我会回来接你们。

母亲没有像别人那么哭,她仿佛早就预料到了,微笑着回答:好,我等你。

这一等就是两年半。信写了一封又一封,电报发了一份又一分,去二十里地远的镇上打电话,走了一趟又一趟,最后终于得到一个模模糊糊的地址。

有了地址就好办了,仿佛前景光明一片。谟族姑娘最不缺的就是勇往直前的勇气。两三年攒下来的钱当作路费足够了,还可以换上两件新衣服。

吴维以平生第一次坐了火车,绿皮火车,车厢散发着新漆的味道。从来没有见到过那么多人,大家提着笨重的行李,穿着同样颜色的衣服,但说话的口音却各不相同。

从西到东绵延两千多公里的距离,中国的风光一览无余,真是山河壮丽。

从来不曾出过远门的年轻女子带着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千里奔波,无论如何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什么都要钱,偏偏最缺的就是钱。听不懂别人的话,自己说话别人也听不懂。城市那么大,街道太宽,路灯太多,商店太多,每样东西都没见过,墙壁上贴着大幅海报,听说那是电影;平时偶尔才能看到一眼的汽车现在满大街都是;小箱子里自动传出来一串一串的声音,据说那是收音机……起初觉得新鲜,一天走下来,看花了眼,迷了路,脚也开始酸疼。母子俩抱头坐在路边的公园里,沉默地看着夕阳缓缓沉下去。

和这个城市格格不入。不知道明天该怎么办。

吴维以开始害怕,拉她的衣角,轻声问:阿妈,找不到阿爸怎么办?

不会的。能找到。

这个时候,他们看到了他。怀里抱着一个婴儿,一个女人挽着她的手。从容的从公园中的小路上。那种从容是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完全表达了“我是这个城市的人”的那种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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