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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雀上枝头 作者:吃鱼的豆腐(起点2013-01-16完结,穿越、种田)-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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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很缺钱吗?就是缺钱这东西又不能采珍珠,你挖它干嘛?”

    珍珠?乐乐差点笑出来,要是这里能吃出珍珠,那珍珠就不值钱了

    因为一个欧阳瑁,中兴王朝的人民们从奴隶社会甚至是原始社会,噌的一下蹦进了封建社会的颠峰状态,生活富裕啦,物质丰富啦,精神文明也大幅度提高了,穿越男带来的好处不胜枚举,可是也是有不好的地方。

    这不好的地方就是,中兴王朝的大部分人民们都失去了进取心,在他们看来,自己住的是仙宫一样的房子,穿的是王母娘娘手下织女制的衣服,喝的是琼浆玉液,吃的是珍馐美味,可以说,现在已经享受到了神仙一样的生活,还有什么可弄的,还能弄得比神仙还好吗?

    在乐乐看来,他们已经陷入了强大的欧阳瑁迷思,个个都有惯性思维,所以尽管这蛤蜊在海边遍地都是,自由自在的生长,已经大到跟两三岁孩子的拳头一样大了,还是没有人会挖来吃,哪怕是穷图末路,也没人往沙滩上里看一眼。

    在沙滩上找到一个小洞洞,乐乐挪过去,小树枝往沙滩里一插,左右一拨,又是一个大蛤蜊。

    手里拿着蛤蜊,乐乐开心的看着阿信,“当然是吃喽。”

    阿信皱皱眉头,“这东西全都是沙子,有什么可吃的。”昨天那个海带确实不错,味道够鲜,口感也好,可这小沙蚌,阿信可不相信它能吃,味道怎么样先不说,单就那一吃满嘴的沙子就让人不待见。

    乐乐可不管阿信怎么想的,在她看来,这些蛤蜊都是钱呀,有这个菜钱省一半儿,埋头接着挖蛤蜊,“嘻嘻,我有方法让它没沙子呀。”

    阿信摸摸下巴,想想好像古书上说以前、老时候,穷苦人家还是吃这个的,既然是穷苦人家吃,那就说明味道不怎么样才,看向蛤蜊的眼神就有些不善,“你说泡?听说得泡一天多呢,不值当,快扔了吧。”

    扔?这个败家爷们儿

    不当家不知道财米贵,昨天那一趟集市之行,就已经把那一贯钱花去一半儿了,虽然说买的都是米面油之类至少能够用一两个月的东西,可那也说明了物价之高,说不准一个月下去一贯钱都不够用,自己不往上贴就已经是好的了。

    乐乐也没工夫跟他扯闲篇,“别呀,你就别管了,我保证没有沙子,保证让好吃得让你把舌头都咽下去。”

    阿信见乐乐这么坚持,也不说什么,问清了怎么挖蛤蜊,蹲在地上,两人一起挖起来。

    西瓜大的篓子装满一篓子后,两人才慢慢的往回走,这时之前乐乐见到的大胜早就已经不见了踪影。

    海水抚过的沙滩上留下一大一小两双脚印,乐乐跟在阿信身后,手里拿着小树枝,还在不死心的四处张望,想看有没有被海浪打到岸边的海带、海菜什么的。

    阿信叹了一口气,“你怎么就这么爱折腾这些海里的东西?”腥不说,还净是砂子。为了乐乐的面子,后一句阿信明智的没有说出口。

    “省钱呀,你知道不知道昨天那一贯钱已经花的差不多了?”说完,又想起昨天的海带,接着问道:“那个海带好吃不?好吃又不花钱,顶不了一天的菜钱,至少省一顿的。”

    一手拎着篓子,阿信悠闲的走在海边,太阳照在身上懒洋洋的,知道乐乐为钱发愁,可他就是提不起干劲儿,没办法才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再让他拼命,拼不动了,又听着乐乐嘟囔半天这个贵那个也贵的才道,“你不用愁,我有的时候要给三少爷跑跑腿,送个信什么的,每次都是十两银子,要是碰上急的,二十两银子也有。”

    “这么多?”乐乐吃惊的看过去,这一趟跑腿就等于做十个月的工,三少爷钱多烧的?再大方也是有规矩的,哪能这么个花法?

    很快的,乐乐就想到了雇佣兵、杀手之类的工作,这也是高薪呢,乐乐紧张的看着阿信,“很危险吧,是不是那种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活?”见阿信脸上木木的,没有什么表情,只是张了张嘴,乐乐觉得自己一定猜对了,只是因为有保密协议之类的条约在,他没办法跟自己说实话,便拍拍阿信的胳膊,“要真是那样的活儿以后就别干了,咱们想别的办法,也能够用,现在退出来还来得及吧?”

    阿信站住了,眉头微微的皱一下,那表情也看不出是喜欢还是不喜欢,就听他低沉的声音说道:“没那么危险,再说也不全是那种活儿,你不用担心。”

    2251字。


25。 怪异的陈婆

    25。 怪异的陈婆

    【虽然是三千字的一章,可还是一更。我真想赖帐呀,真想摸摸脑袋把前几天落下的三更放到脑后,可怎么就是忘不掉呢?】

    阿信身高腿长,虽然是悠闲的走着,还是一步顶乐乐三四步,而乐乐心里有事儿,走起路来,不是快了就是慢了的。

    一路上阿信就听她在那里自言自语的嘀咕了,因为离得远,也没听得太清楚,大概也就是钱太少,和生活费太高这些事情。

    进了胡同,眼看就要到家了,再不说可能就没机会了,思来想去,乐乐终于下了决心,拉拉阿信的袖子,“听说你们这次打仗回来,每个活着回来的人都有赏钱,是多少,你的呢?”

    乐乐一口气就将问题全都问了出来,倒不是她有多贪阿信的银子,而是她好不容易才鼓足勇气的,不借着这个机会把想问的都问完,万一碰上什么事情再一打岔,她以后也没机会说下去怎么办。

    打量了一眼紧张的乐乐,阿信悠哉悠哉的拎着篓子,懒洋洋的说:“是有十两银子。”

    “才十两”乐乐好生失望,还以为能有个百八十两呢,才这么少,转念一想,又觉得在情理中,朝廷发兵十万攻打西月国,活着回来的怎么说也得有七八万,一人十两就找七八十万两银子,不少啦,搞不好还是因为阿信是三少爷的亲兵才有这待遇呢,想通了,乐乐肉嘟嘟的脸上又挂上了浅浅的笑容,“好吧,十两也不少,钱哪去了?”

    阿信一直都在打量着乐乐的脸色,看着笑脸个她的脸上消失又出现,不明白她都在想些什么,便又说道:“有几位没回来的兄弟,送到他们家了。”

    这个,也算是积德行善吧?乐乐想想只能点点头,无论在哪个时代男人都是家里的顶梁柱,没了男人上有老少有小的,是很需要钱,乐乐只能再次点点头,“哦”了一声,说不出是失望还是什么。

    看看乐乐的脸色,阿信跟上一句,“家里很缺钱吗?要是很急我明天就去找三少爷。”

    吓得乐乐急忙摆手,“没有,没有,你做木匠赚的钱够用。”再没钱也不能赚那刀口舔血的钱呀,说完,乐乐觉得脸面上不太好看,怕阿信认为自己贪财,讪讪的说道:“你知道昨天花了那么多钱,我现在只是心里有点没底。”

    到了家门口,阿信掏出钥匙准备开门。突然,听到一阵拖沓的脚步声,一个略显苍老的声音从身后传了过来,“这是阿信吗?”

    阿信往身后看去,看到一个瘦瘦小小,一头花白头发的老人家正望着他,立刻不由自主的喊了一声,“妈姆。”

    老人家听到阿信的那声“妈姆”确实自己没认错人,立刻跌跌撞撞的走上前去,一把抱住阿信的腰身,失声喊起来,“阿信,是阿信”一边哭着喊着一边用力的拍打阿信的胳膊,“妈姆的阿信哟,你可回来啦,可想死老婆子了。”

    乐乐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惊呆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儿?他不是无父无母、无兄弟无姐妹的孤儿吗?因为那老人家将脸埋在阿信的怀里,看不清容貌,没办法推测两人的关系,只知道是应该是很亲密的那种关系。

    所以乐乐只能傻傻的看着阿信,希望他能给自己解解惑。

    阿信也觉得这样站在胡同里不是办法,拍拍老人家的肩膀,“陈婆别在这里,先进院子吧。”

    “不急不急,让老婆子先看看。”说完,老人家从阿信的抬起头,伸手轻拍阿信的胳膊、腰什么的,没发现受伤的地方,待看到阿信的脸,时眼泪哗哗的就流下来,胳膊抬得高高的,去够他脸上的疤,却迟迟不敢将手落下去,嘴上念叨着,“多得遭多大的罪呀孩子呀,这得是吃了多少苦,遭了多少罪……”

    阿信也很难过,看向老人家的时候眼睛涩涩的,心里特别的不舒服,扶着老人家,轻声安慰着,“没事,陈婆我没事,进屋,咱们先进屋。”

    老人家被阿信扶着进了小院,乐乐在最后关上院门,老人家听到乐乐关院门的声音,回头看了一眼,慈祥的面孔瞬间变了天,冷冷的打量着乐乐问道:“这是谁?”

    领过乐乐,咧嘴笑着冲老人家说道:“这是我媳妇儿。”接着又对乐乐说道,“这是住在咱们西边院子的陈婆。”

    乐乐走上前,敛衽便拜,甜甜的一张小嘴,张口就是,“见过陈婆。”

    一张小脸圆乎乎的,肉嘟嘟的,笑眯眯的,任谁看到都喜欢。阿信看向乐乐的一张脸还是没有表情,可那眼睛里却是懒洋洋的笑意。

    陈婆站在小院的甬路上受了她一礼,上下打量着乐乐,一张脸满是皱纹的菊花脸上表情十分严肃,“媳妇儿?在西边儿娶的?”语气带着浓浓的不屑,说着往正房走去。

    阿信微微皱眉,深深的看了一眼陈婆的背影,又看了眼乐乐的脸色,跟上陈婆的脚步,一只手虚扶着她的胳膊,“不是,才娶,前天娶的。”

    站在房前,陈婆回过头,凌厉的瞅了眼一脸无辜的乐乐,提高声调看着阿信,“前天娶的?你在哪儿娶的?”

    阿信也有些不明白她的意思,却还是耐着性子回答道:“就在海城。”

    推开房门,陈婆最先看到的就是挂在东屋和西屋门上的两副喜帘,“这就是新房?”

    虽然被这个来路不明的陈婆弄得一头雾水,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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